我市百余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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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8103
颗粒名称: 我市百余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佛山地区共有137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其中17人于通告限期最后一天投案。这些分子交代违法犯罪金额达216.3万元人民币和5.76万元港币,退回赃款及赃物折合156万元人民币和4万元港币。投案自首的人员中有科局级以上干部12人,厂长(经理)36人。凡在通告期限内投案自首并彻底交代问题的,都视为自首坦白,按照通告的规定予以从宽处理。
关键词: 佛山市 经济违法 犯罪分子

内容

本报讯 自8月15日两院《通告》发布至10月31日止,佛山地区共有137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到我市各级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违法犯罪问题,争取获得从宽处理。
  据悉,这些经济违法犯罪分子交代违法犯罪金额达人民币216.3万元,港币5.76万元,以及彩电、录像机、冰箱等物一批,其中万元以上的有31人。现已退回赃款及赃物折人民币156万元,港币4万元,物品一批。投案自首的人员中,有科局级以上干部12人,厂长(经理)36人。对前来投案自首的人员,我市各级检察机关都作认真的调查核实,并依照《通告》的有关规定作从宽处理。现已查处48名,其中免予起诉26名,作不立案处理21名,提起公诉1名,其他正在加紧查处之中;教育挽救了一批失足落水的干部和职工。
  为了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佛山地区共有17名经济违法犯罪分子在两院《通告》限期的最后时刻搭上了“尾班车”,到我市各级检察机关交代违法犯罪事实,这天是投案自首人数最多的一天。据悉,在17名投案自首的人员中,一些人职务较高。市中行副行长(副处级)林金海在家属的支持下,于31日上午到市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受贿价值1万多元的空调机1台、价值4千多元的彩电1台,以及2千元港币、5千元人民币;当天下午他已退清赃款赃物。三水县劳教场管理所副所长(副处级)廖坚明于31日晚携带赃款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交代他曾收受要求所外执行的两名劳教人员贿赂2900元。高明县富湾镇官塘管理区干部黄腾芳到县检察院交代了受贿2千余元的犯罪事实。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示,凡在《通告》期限内,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投案自首,只要能彻底坦白交代问题,积极退赃,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都视为自首坦白,按照《通告》的规定予以从宽处理。至于那些没有在《通告》限期内自首,错过得到最大限度从宽处理时机的经济违法犯罪分子,只要能幡然悔悟,主动投案自首,仍可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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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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