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佛山报》 报纸 |
| 唯一号: | 191120020230017607 |
| 颗粒名称: | 就民办科技机构有关问题市科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
| 分类号: | G311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佛山市科委副主任丁桂培对民办科技机构的相关回答。民办科技机构是一种新的科技组织形式和经济实体,由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份组成,其本质是“民办、民营、民有”。民办科技机构对推动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符合党的政策。申请成立民办科技机构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经所在地科委批准,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即可开业。政府对民办科技机构的待遇有明确规定,受到法律保护。 |
| 关键词: | 佛山市 科技机构 经济实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