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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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7230
颗粒名称: 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
分类号: D9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或个人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先申请原则适用于专利申请,以中国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关键词: 佛山市 专利权 规定

内容

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要在区分清楚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后,才能确定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
  职务发明创造指的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指的是除职务发明创造之外,其余均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该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发明创造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关于专利权的归属问题中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特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个人申请,专利权归该单位或个人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该企业,取得的专利权属该企业所有。
  关于先申请原则,专利法第9条规定,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即使是最先完成者,如果申请在后,也不能取得专利权。实行先申请原则,可以促使发明人在完成发明创造后,尽早申请专利,促使其早日实施,推动社会技术进步。
  专利法规定:以中国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具体来说。申请日是这样确定的:(一)以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戳不清楚,以中国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二)直接到中国专利局递交时,以递交日为申请日;(三)申请文件不齐,以补齐日为申请日;(四)专利申请费未交足,以补足日为申请日。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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