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交通肇事犯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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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6624
颗粒名称: 九名交通肇事犯被判有期徒刑
分类号: D924.324
摘要: 本文讲述了顺德和南海人民法院宣判了九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重交通肇事的罪犯。陈华强驾驶货车导致一起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张汝洪驾驶货车导致一起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一人受伤,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还有七名交通肇事罪犯被判一至三年有期徒刑。
关键词: 交通肇事 判决 罪犯

内容

本月初,顺德、南海人民法院分别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而造成严重交通肇事的陈华强、张汝洪等九名罪犯。
  今年七月八日下午三时许,遂溪县个体司机陈华强驾驶一辆三菱牌五吨货车,从遂溪县往广州市。翌日早上五时许,当车行至广海北线盐步路段时,陈华强盲目把车超过中线,撞向迎面正常行驶的吉普车,碰撞后吉普车着火燃烧,造成两死一伤肇事者陈华强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顺德县乐从镇道教村农民张汝洪在去年11月4日上午,驾驶一辆装载重9.5吨红砖的货车,混载搬运工五人,途经乐从镇良教村路口时,张强行从左侧绕越前方停着的手扶机,车即翻倒坠入鱼塘,造成搬运工人四死一伤,张汝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此外,胡垣均等七名交通肇事罪犯分别被判一至三年有期徒刑。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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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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