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乎?借贷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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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4656
颗粒名称: 赠与乎?借贷乎?
分类号: D9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阿荣和阿娴是同胞兄妹,两人有经济上的资助。去年8月,阿荣向阿娴请求暂借2500元,并表示一年内偿还。阿娴赠送给阿荣2500元,但阿荣不同意接受赠与。后来,阿荣还了1000元给阿娴,但仍有1500元未还。法院认为,由于双方争执的款项属于借贷纠纷,不是赠与关系,阿荣应偿还尚欠下的1500元借款。
关键词: 佛山市 民法 细则

内容

阿荣和阿娴是同胞兄妹,两人虽然自成家立业,但双方往来十分密切,兄妹之间经常有经济上的资助。去年8月,阿荣要开办一间“欣欣”发廊,因资金周转有困难,四处筹款无着落,便到阿娴家请求暂借2500元,并言明一年内偿还。阿娴见胞兄开办发廊有困难,随即解囊相助,如数给了2500元,并说是赠送给阿荣的。阿荣则对胞妹再三表示:“你愿意借钱给我,已感激不尽,说什么我也不能要你的,一年内一定分文还清。”去年9月,“欣欣”发廊正式开业,至今年2月,阿荣还了阿娴1000元,阿娴也收下了。最近,兄妹两人因继承父亲遗下一幢三层楼房和银行存款2万元的遗产问题,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阿娴到法院起诉,要求阿荣偿还欠下的1500元借款。阿荣则辩称:阿娴给款他时,已表明是赠送的,因而此款所有权已转移了,阿娴无权请求返还。法院审理此案时意见不一,一种认为,阿娴已经明确表示钱是赠送给阿荣的,并已实际交付了2500元,赠与经已成立,不能请求返还。另一种则认为:双方争执的款项属于借贷纠纷,不是赠与关系,阿荣应偿还尚欠下的1500元。两种意见谁是谁非?让我们一起来分析此案。
  首先,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倦人所有的意思表示,还要有对方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对方不接受赠与,则赠与不能成立。本案中阿娴虽然愿意把2500元赠送给阿荣但阿荣没有接受赠与,他在接受该款项时已明确表示要分文还清。因此,尽管2500元已经交付,但由于阿荣不同意接受赠与,缺少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以该赠与不能成立。其次,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给予受赠人财产是没有任何代价,受赠人接受赠与,也不必给赠与人等价的或不等价的补偿。本案阿荣在“欣欣”发廊正式开业后,于同年12月清偿了1000元给阿娴,这就说明阿荣和阿娴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的,因此这也不具有赠与的法律特征。综上所述,本案仍属于借贷合同纠纷,阿荣应把尚欠下的1500元借款,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清偿给阿娴。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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