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律服务所受到群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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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10045
颗粒名称: 永安法律服务所受到群众信赖
分类号: D926.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安法律服务所自开办以来秉公办事,不受财礼,深受群众信赖。该所业务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定下“一心为民,秉公执法”的服务宗旨,多次谢绝当事人送上的“红包”。
关键词: 佛山市 法律服务 秉公办事

内容

本报讯 市城区永安街道法律服务所,自开办以来秉公办事,不受财礼,深受群众信赖。
  永安法律服务所成立于去年5月。开业后,该所业务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并明确定下“一心为民,秉公执法”的服务宗旨,多次谢绝当事人送上的“红包”,远近传为美谈。例如当该所开业不久,就有一位退休女工张某愁容满面上门投诉,哭诉她的儿子“唔生性”,在单位不好好工作,回到家里还经常打骂她,使她十分悲伤。法律服务所的同志一面好言相劝,一面多次派人上门找她的儿子促膝谈心,教育其要积极工作,同时要孝敬老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张某的儿子在法律服务所同志的反复耐心劝导下,改掉了恶习。他不但工作积极,每月还主动给老母送生活费。邻居见状都说他判若两人。为此,张某十分感谢法律服务所同志,并拿了100元钱用红纸包好送上门,以示谢意。但该所同志婉言谢绝了。上两月,一个被告黄某的家属请法律服务所的老王当辩护人。老王在会见被告时,被告把一个装有200元人民币的信封塞到老王手里。老王立即把钱退还,并解释说:“为政清廉是我们的本份,没有‘红包’我们照样依法秉公辩护。”为此,群众赞誉法律服务所同志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好。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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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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