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电费缴交点调整收费时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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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9548
颗粒名称: 希望电费缴交点调整收费时间
分类号: F426.61
摘要: 本文介绍佛山市城区供电局第八收费点交电费时,由于不知收费点的规矩,扑了个空。作者提出,供电局开设的收费点虽然给群众带来方便,但时间设置不够合理,许多职工都是在上午九时之前上班,下午四时之后才下班,班后的时间收费点都不办公。作者建议将收费时间延迟至下午六时,或者将收费限期延长至半个月,以更方便群众。
关键词: 佛山市 电费 供电局

内容

编辑同志:
  本月十五日下午四时许,我到城区供电局第八收费点交电费.赶到那里收费人员已经下了班原来收费时间是从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以前我都是托友人去交费的他的,单位在收费点附近,可以利用中午吃饭之余办理此事,而今友人调了单位,无人可托,只好自己去办,因不知收费点的规矩,故扑了个空。
  那天是我休息,平常都是五时下班的,如不请假要等到下一个休息日才有时间去交费,但这又超过了规定的交费期限。因为电费卡上写明,要在八天内交费,过期是要罚款的。无办法,只好在上班时间请事假去交费了。
  城区供电局在市区内开设了若干收费点,这给群众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看来还有不尽完善之处。因为许多职工都是在上午九时之前上班,下午起码四时之后才下班,班后的时间收费点都不办公。因此,只有在休息日才能去交费也就是说,在交费的限期内只有一天的机会。如果在休息日这一天忙于处理其它事务或一时忘记了,那就只好象我这样:在工作时间中请事假去交费了
  我想,如果把收费时间延迟至下午六时,或者把收费限期延长至半个月,是否会更方便群众呢?请有关部门斟酌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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