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为名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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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9241
颗粒名称: 不可为名丧志
分类号: B821
摘要: 这篇文章谈到了一位同窗在评聘上未能获得高级职称的经历,但他选择不为此丧失志气。文章主张名誉有真假之分,历史会还给每个人应有的评价。同时,文章提出人应当不以追求名誉为目标,而是注重保持自己的志气,坚持追求真正的成就和价值。
关键词: 名誉 志气 评聘

内容

日前,一位同窗介绍他二十多年来潜心教育、编纂县教育志付印问世后,又抽调编纂县志并在工作之余,写出五篇较有影响的方志学论文和一百几十篇杂文,均在全国二十多家报刊上发表等情况。可是由于职称评聘上的不正之风,比他差的捞到了高级,他只得到个中级。这实在令人愤慨、发指。但他并没有一味沉溺于气愤之中,说出了一句闪光的话:“人,不可为名丧志。”
  面对评聘上的歪风邪气,这的确是一句颇有见地的话。事实上,名有真假之别。风烟过眼,草包、烂竽一时占有虚名者,虽然也不乏其人,但有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历史是最公正而又最无情的,终究会还给他们庐山真面目。那些“举秀才,不知书”的是非颠倒的现象,毕竟是暂时的。生前元名、身后出名的,不是大有人在?!唐代的李白、杜甫,清代的曹雪芹,有谁是状元、进士?然而,许多状元、进士未能与他们匹比。倘若他们因未捞到功名而就此却步,丧失了志气,那么,传给后世的声名,可以断言,远不会有现在这样大吧!“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者,其丑不丢在生前,就丢在身后。
  我国有句俗话,叫“人怕出名猪怕壮”。人在没名气时,反而能做出有名的事;一旦出了名,往往躺在声名上丧了志,就会一事无成。人不怕没名,就怕没志;为了名而丧志,那更是不合算的。你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就是眼前名利上争不过某些人,但硕果频添,使一时占据虚名者相形见绌、望尘莫及,长久的声名将属于你。这是历史的公正裁决,不是那些搞歪门邪道者所能左右得了的吧!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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