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万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5982
颗粒名称: 法律权威万岁
其他题名: 农民告县府案的启示
分类号: D669.8
摘要: 本文对农民告县府案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分析和评论,强调了农民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并运用法律的重要性,同时对县府代表出庭答辩的举动表示赞赏,并对其他单位负责人不重视法律的行为提出批评。文章通过评论这一案件的具体情况,探讨了中国走向法治社会所面临的挑战和方向。
关键词: 法律 案件 农民

内容

农民告县府案,不仅轰动了浙江,也震动了全国。《人民日报》对此案作了连续报道。事情是这样的: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到法院控告县府侵犯了他家的楼房的合法财产权。八月二十四日,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苍南县政府的法人代表、县长黄德余出庭答辩。
  且不管这个案件的是非曲直,光就农民敢于依法告县府,而县长也依法出庭答辩,这个行动就是十分振奋人心的事,是我国走向法治途中的一件喜事。在我们几千年的历史上,谁听说过农民告县府的事,不仅旧社会没有,新社会也是罕见的。因为我们的社会一直是人治的社会,官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始终未绝迹,老百姓不敢涉足官府,更不敢与“父母官”对簿公堂。如今农民敢于这样做了,包郑照说得好:“法律允许我们告政府,即使输了也愿意。”这说明农民懂得法律是维护自己权利的工具,敢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在人治积习很深的社会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变化。
  在这个案件中,县长黄德余作为县府的法人出庭答辩,这表明我们的干部是尊重法律的,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我们国家里要用法治代替人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各级干部,无论官位多大,都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既然农民告了县府,那么作为县府的法人代表的主要负责千部出庭,接受法院的质询和审理,是法所当然。苍南县长这样做体现了法大于官,法律权威至高无上的精神。然而,也有一些单位的负责千部并不看重老百姓的告状,一旦法庭传呼他们上庭时,他们就派一般干部当代表,给人一种蔑视法庭的印象,实际上他们心中没有法,心理状态还是官大于法。对这样的干部,法庭应给予严肃的教育,使他们自觉尊重法律,承认法律的权威。
  农民告县府案告诉我们,只要人人,无论官还是民,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权威,那么我国走上法治坦途就为期不远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