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有点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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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30003032
颗粒名称: 弃婴,有点蹊跷
分类号: R339.31
摘要: 本文讨论了弃婴现象在太平盛世和不愁吃不愁穿的社会中仍然存在的原因。民政部门登记的弃婴数量逐年增加,但实际上很多是被人故意抛弃的女婴。单位很难确认“情况属实”,因为很多领养者只是为了避超生之嫌而转让女婴。
关键词: 佛山市 弃婴 领导

内容

弃婴,弃婴?弃婴!不是常说儿女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么?在苦难深重的旧社会,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父母们,尚且舍不得把饿得皮包骨的孩子送给人家抚养呢,为什么在不愁吃不愁穿的太平盛世,甚至过上了小康日子之后,反而忍心把嗷嗷待哺的亲骨肉弃于街头路尾?记者带着这个问号走访了市民政局。
  一览表上显示的弃婴数字是:1985年27个,其中被人领养了22个;1986年42个,领养去35个;1987年46个,被领养了39个;今年头五个月共21个,全都被领养了;未被领养的均是残疾儿,全部由市福利院收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弃婴中,除了今年四月份有一个男婴之外,其余的全部都是女婴!而且,似乎有神灵暗佑一般,凡是有心领养孩子的人或其亲友,拾到的必是健康的婴孩;而那些不需领养孩子的人,拾到的全都是有残疾的,巧得有点蹊跷。
  面对这逐年增加的弃婴现象,记者惶惑了:这几年,我市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是在日益提高了吗?难道竟然还有人日子艰难到连一个婴儿都无力抚养而不得不抛弃吗?这些真的都是弃婴吗?
  翻开厚厚的弃婴领养登记册,细阅了当事人拾婴经过的记录之后,发现没有一个健康弃婴是由街道基层组织转送民政部门的,而是领养人自称在某地拾获后,甚至带回家养了一段时间后,再到民政局去申请办理领养手续的。据民政部门初步调查,实际上大多数“弃婴”并非真正的弃婴,而是领养者事先直接或间接与临产妇女挂钩,商定娩出男婴由产妇自养,女婴则转给领养者。这些“弃婴”的亲生父母多是为“追”男孩而超生者,亦有非婚私生者。按道理,真正的弃婴该由民政部门收养,再视申请领养者的实际情况决定准予领养与否。问题是一些想“追”男孩的育龄夫妇(农村尤甚)为避超生之嫌而把女婴以弃婴的办法转让给他人,致使“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领养人出于婴儿入户和“保密”等的考虑,也乐于接受“弃婴”。
  在拾婴者所写的拾婴经过上,均盖有其所在单位的公章,并写有“情况属实”等字样。对此,记者又有了疑问:这些单位是如何确认“情况属实”的呢?
  据民政局同志反映。其实,作为单位也很难做的。写上“情况属实”这几个字吧,却明明并不了解实情;不写吧,民政部门又一定要有单位证明才给办理领养手续,眼看自己职工已经是不能生育了,难道领养一个都不予支持?民政部门呢?明知“弃婴”来历难以查明核实,只好听领养人一面之辞,并希望通过要单位开证明来让单位帮助把把关。然而,把得住么?看来,还得认真想想办法。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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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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