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犯罪与文人道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404
颗粒名称: 诱发犯罪与文人道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2月12日,佛山报刊登一篇诱发犯罪与文人道德的文章。
关键词: 犯罪 道德 教育

内容

邻居老刘的儿子小明被押上了囚车。笔者望着囚车在夜色冲消失了。不禁沉思良久。据说,小明是偷阅了一本描写色情的小说之后,潜入一个女青年家里偷看她洗澡,顿时心生邪念,扑上前去抱住了她……
  小明的流氓犯罪行为无疑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究其犯罪原因,是由“色情文学”诱发的。这就不能不使人联想到那些热衷于描写两性关系及对女性肉体侮辱着力渲染的作家,他们把污秽、粗俗、低下的东西搬到稿纸上来。这种诱发青少年犯罪的责任,应由他们负。据小明的父亲说,那本小说,凡是描写女性生理特征和性意识的段落,小明都画满了遒道。显然,他是沉迷于小说中描写的低级情调而堕落犯罪的。虽然不能否认孩子的主观因素及家长疏于教育。但“色情文学”作者的责任是不容推卸的。
  文人者,文德之人也。古语说,“文以载德”。就是说,文章是用来说明道德的。没有道德便不配作“文人”和文艺工作者。因为他们的思想、意识反映出来的作品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潜移默化地在人们心灵中发挥作用。一个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文学作者,理应以健康的艺术形象,教育人们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情操,把人们的思想境界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而那些刺激感官的色情描写,其结果往往会诱导人去模仿、追求颓废堕落的生活,污染社会风气,毒害人们的心灵。特别是青少年涉世未深,往往容易先受其害,他们犯流氓强奸罪大都与阅读色情文学有关。以当前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大讲职业道德,我们向那些被誉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文人们,大声疾呼。要注意“文人道德”修养,去除作品中荒诞、低下、离奇、粗俗的糟粕,将催人奋发向上的健康的社会主义文艺精华献给人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史思华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