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镇解决一宗非婚子女抚养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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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36041
颗粒名称: 环市镇解决一宗非婚子女抚养费纠纷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1月,石湾区环市镇司法办依法解决了一宗非婚子女抚养费的纠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关键词: 司法办 非婚 女抚养费

内容

不久前,石湾区环市镇司法办依法解决了一宗非婚子女抚养费的纠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
  龙川县妇女陈某几年前非法与本婚男子包某同居,生下两个子女。后陈某跑来环市镇与一位单身农民正式登记结婚。八个月后,陈某丈夫不幸病故。包某便带着两个小孩从龙川来找陈某,陈既不与包结婚,又拒付孩子的抚养费,于是,包便声称与孩子死在陈的家里。镇司法助理员吴淑珍获悉后,立即深入该村,严肃批评了包、陈两人的违法行为,并按《婚姻法》规定,责成陈某对非婚生子女负担抚养责任。陈某按规定-次过付给包某孩子抚养费三千元,并解除了非法的婚姻关系。(石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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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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