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业户应交纳哪些费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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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3924
颗粒名称: 个体工商业户应交纳哪些费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2月22日,佛山报登载了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应交纳哪些费用的政策问答。
关键词: 个体 工商业户 费用

内容

个体工商业户除应依法纳税外,还应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人民玫府的规定,交纳有关费月。国务院颁发的《城乡集市贸易管里办法》规定:对进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量的市场管理费。又如,国务院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户,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向他们收取管理费。此外,卫生部门还收取给从事个体饮食业的人员进行体检的费用,等等。向个体工商业户收取的管理费,应当用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其中包括:(一)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以及法律顾问费等;(二)为个体工商业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这些费用,都是为个体工商业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服务的。个体工商业户交纳管理费,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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