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何处办手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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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3652
颗粒名称: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何处办手续?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2月12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何处办手续的文章。
关键词: 夫妻 自愿离婚 手续

内容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何处办手续?
  编辑同志: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而且,双万已协商妥当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问题,应到何处办理离婚手续?
  市柴油机厂一车间市柴油机厂一车间:
  按照我国的婚姻制度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调解和好的可能,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合意,而且,当事人双方已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按照《婚姻法》二十九条至三十三条的精神,对离婚后子女的安排,抚养费用的负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男女双方可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严格审查,如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调解和好的可能,便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若发现离婚不是双方合意,而是一方因种种原因被迫同意的,则应向人良法院提出,依照有关诉讼程序来处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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