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官司”为何打不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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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2940
颗粒名称: 他的“官司”为何打不成?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道德与法的区别,通过打“官司”的小故事举例普及法律知识。
关键词: 小故事 普及法律知识

内容

某区青年何某,两年前与同乡女青年黄某订了婚,并送给她一笔钱和衣物。他俩自小青梅竹马,小何认为这是笃定姻缘。
  去年小黄考取了县技工学校后,与在校的一名男青年建立了新的恋爱关系。小何的好友知道这件事后,叫何某跟女方打“官司”。于是,小何写了一张诉状,一告小黄忘恩负义,单方撕毁婚约;二告“第三者”插手,破坏他的婚姻。但诉状送去法院没几天就退回来了。理由是:婚约没有法律效力,本院不予受理。
  为什么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呢?所谓婚约,就是民间对男女婚姻问题的事先约定,还未具备法定婚姻的条件,在我国婚姻法里并不承认婚约的合法性。因此,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青年男女双方订有婚约,只能说明他们之间存在恋爱关系,要建立法定婚姻,双方还得自愿办理结婚登记。从道德上说,男女订婚后,应遵守协约,直至缔结法定婚姻。但在登记之前,如发现对方道德品质或其他方面有问题,单方有权中断恋爱关系。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小何的“官司”就打不成了。
  (龚应杰)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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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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