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商业部门办灯光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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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842
颗粒名称: 高明县商业部门办灯光夜市
分类号: F127.653
摘要: 1986年,高明县各级商业部门纷纷到远离县城的乡村举办灯光夜市。
关键词: 高明县 夜市 购买力

内容

本报讯 最近,高明县各级商业部门纷纷到远离县城的乡村举办灯光夜市既扩大了销售,又方便了群众,受到农民的欢迎
  该县商业部门根据高明县城人口尚少、人员流动量不大、购买力不够集中的特点,以及边远乡村农民购物不便的情况,灵活经营,努力把购销工作扩展到广阔的农村市场。他们选择人口密度较大、有一定购买力、而又边远的乡村,采取送货下乡、灯光夜市的流动销售方式。不仅方便群众,也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有些部门下乡一晚,销售额等于在县城的十天。
  (何锦沛)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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