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组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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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77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组织管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9月12日,佛山报社刊登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对工人组织管理的具体规定。
关键词: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国企 劳动合同

内容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在待业期间,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责任和权力。
  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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