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确定供养关系后能否变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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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654
颗粒名称: 独生子女确定供养关系后能否变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9月8日佛山报登载了关于独生子女确定供养关系后能否变动的文章。
关键词: 独生子女 劳保关系 供养关系

内容

编辑同志:
  我原是一家国营工厂的职工,独生女玲玲的劳保待遇一直在我单位享受。今年初,我自动离职办起了个体摄影店,但原单位不再负责玲玲的劳保供养,我欲将供养关系转到其母亲所在单位,但对方却不予接纳。请问我的独生女的劳保关系能否变动?
  读者 孙斌
  孙斌同志:
  根据一九八四年六月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独生子女的供养关系现已定下来的或以后定下来的,除夫妻双方因工作调动或死亡等特殊原因外,一律不作变动。”因你的独生女早已确定了由你供养,而你又是非正常的组织调动工作,所以,你的独生女供养关系不能变动。编者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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