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堕入犯罪深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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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8478
颗粒名称: 他终于堕入犯罪深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6月27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青年云惟康犯罪落入法网的文章。
关键词: 青年 盗窃罪

内容

年仅十七岁的青年云惟康,由于不听父母管教,追求吃喝玩乐……
   每一个当父母的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之才,但有些人却事与愿违。去年,云惟康的父母好不容易供给他读完了高中,父母要为他找份固定的工作。但他却与父母想不到一块,认为固定单位工资收入低,又要受制度和纪律的约束,要选择一个比较自由、赚钱又多的工作,后来,他到了个体户开的大排档做帮工。在此期间,他结识了一个气味相投的青年。每天工作之余,不是进音乐茶座,就是入舞厅,几乎把每月挣来的钱都花光。常常深更半夜才回家,父母苦口婆心教育规劝,他全当耳边风。后来干脆不回陪睡觉,到朋友家寄宿,羁脱了家庭“约束。”
   云惟康在大排档做工,收入并不是他预想中的那样多,所赚的钱远远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今年四月十五日,他与朋友约定第二天晚上去青少宫听歌跳舞,但手头又没有钱,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终于窥探到市粤中商场仓库存放有容易脱手的香烟,一个罪恶的邪念产生了——当晚,他乘无人注意,偷偷爬入仓库盗走两条进口香烟,然后低价出售得款四十多元,第二天晚上便同他的朋友溜进了青少宫……。第一次盗窃轻而易举得手,使他尝到了“甜头”,胆子越来越大,一个星期后,他再次潜入该商场,一下子就窃去各种进口香烟四十多条,销赃得款一千二百多元。第二天,他专程到深圳找到几个伙伴,几天时间就花去八、九百元。没多久,一千二百多元赃款就挥霍得分文不剩。
   今年五月,正当云惟康洋洋得意,暗暗庆贺生活的“自由快乐”时,一副冰冷的铁铐锁住了他的双手。在他身陷囹圄,将要被押上审判台的时候才后悔不已,但为时晚矣。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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