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计量法》 实施《计量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8005
颗粒名称: 学习《计量法》 实施《计量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6月13日佛山报登载的《计量法》学习问答。
关键词: 佛山报 计量法 问答

内容

问:怎样理解《计量法》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权责与义务的规定?
  答:《计量法》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权力、职责与义务。同时,也规定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两者对贯彻执行计量法既有相同的职责,也有相区别的职能。根据《计量法》规定,国家计量局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这种机关是《计量法》的专门行政执法机关,一个行政区域只能有一个。它们除了政府机关的一般管理职能外,还要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计量法律和计量法规。
  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车间、班、组及职工执行计量法律与法规都负有监督的责任,这是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管理性的监督,与政府计量部门执法性的监督不同。对违反计量法行为,政府计量部门可进行行政处罚,而上级对下级只能进行行政处分,这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也就是说,除了公安、检察、法院以外,政府计量部门是运用计量法处理有关法律关系的专门机关,其他机关除授权者外,都没有这种权利。
  问:计量监督员的作用是什么?
  答:政府计量部门的计量监督管理人员是执法人员。同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置赋有专门职能的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对有争议的计量问题组织仲裁检定;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现场处理,进行行政处罚等。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