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能只“以袋为界”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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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4102
颗粒名称: 经济活动能只“以袋为界”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佛山报登载文章讲述判断一项经济活动是否正确,就看「以袋为界」,只要是为本单位赚钱,不入个人荷包,干什么都行;或者说,只要去路正当,不管来路如何,赚多少都没问题。
关键词: 判断 经济活动 以袋为界

内容

一段时间,流行着这样一种说法:判断一项经济活动是否正确,就看「以袋为界」,只要是为本单位赚钱,不入个人荷包,干什么都行;或者说,只要去路正当,不管来路如何,赚多少都没问题。。
  不入个人荷包,无疑是一条「界」,但不是唯一的「界」,更不是最高的「界」。作为社会主义企业,是要赚钱的,但要赚得其所,即不仅要考虑微观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以国家、社会的利益为最高标准 所以,判断一项经济活动正确与否,不能满足于「袋」这条最低的「界」,还要看政策、法纪、社会公德这些更高的「界」。逾越子这些更高的「界」,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即使为本单位赚了大钱,个人也没有从中渔利,仍然是犯错误甚至触犯法律的陈村镇综合贸易公司经理黄成福,据说在刘浩然的诈骗活动中个人没有中饱私囊,但由于他的非法经营已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到头来还是要受到处理。「殷鉴不远」,满足于「以袋为界」的人,难道不应从中吸取教训吗?
  「以袋为界」是一种十分糊涂的、有害的思想,它诱使人们置党的政策、国家法令于不顾,走上见利忘义、见利忘法的邪路,,它为经济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也坑害了一批干部应该彻底肃清它的影响,在一切经济活动中,不折不扣地按照党的政策、国家法令办事。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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