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考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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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3768
颗粒名称: 关于法律考试的思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佛山市很多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普及法律知识的考试,这项活动标志着我国正在努力加强社会的法制和法治的观念,有着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关键词: 佛山市 普及法律知识 考试

内容

最近,我市很多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普及法律知识的考试,这项活动标志着我国正在努力加强社会的法制和法治的观念,有着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我国从夏朝形成国家那时起便有了法,然而,解放以前的各种国法,都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的,贵族、官吏犯法,并不与庶民同罪,所谓「刑不上大夫」。「官官相护」这句话,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过去是根本谈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因此,人们长期把希望寄托在包拯之类的清官身上,实际上是■望通过权力去体现法的「公正无私」。
  现在,人民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和法律,权与法,都应该为民所用了。但是,封建沉渣还时时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泛起,当「官」的说了算的现象时有所见所闻,十年劫乱不必说了,如今,仍有不少人胆大妄为,知法犯法,恃权无恐,有一幅漫画很直观地揭露了权大于法的观念在某些人头脑里根深蒂固的现象:一个县长犯法受审,却公然指着审判长说,你是几级干部,敢来审我县长?
  笔者前不久了解到,一位佛山的老干部在广州看见一个外省来的汉子调戏一名女青年时,冒着生命危险抓住了流氓,老干部被打伤,进了医院,流氓却被无罪开释。老干部前往派出所询问究竟如何,派出所作了一番解释之后,说:很难处理。如此看来,公民要懂法守法执法机关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必须加强法的观念。在巴西利亚的最高法院大楼前,屹立着一座「正义女」石雕,她手持宝剑,蒙着双眼,意即这里法不认人,执法如山。在我们的国家,应该也能够做到这一点。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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