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把女儿当作商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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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966
颗粒名称: 切莫把女儿当作商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0月14日佛山报登载的父母辈对儿女的婚事,不应横加干涉阻挠的文章。
关键词: 婚姻 彩礼 法律

内容

在婚姻嫁娶中,把女儿作商品,索要高额彩礼,其害无穷。新婚家庭,债台高筑,新婚夫妇你怨我叹,以泪洗面,或纠纷不断的事,屡见不鲜。由此而引出人命案的,也时有所闻。禤母本指望趁女儿出嫁,捞它一大笔,不料却把自己的「心头肉」——亲生女儿逼上了绝路,到头来落得人财两空,抱恨终生。
  作为父母辈,对儿女的婚事,给予恰当的指导是必要的,但无理横加干涉阻挠,则贻害不浅,而且也是犯法的行为,谨请作人父母者切记。一切青年男女,当着自己的婚事遭到长辈的无理阻难,美愿难偿时,也切莫往黄泉路上走。请你放眼看,艳阳高照,共产党领导着我们的国家,有《婚姻法》在,有人民政府作主,无限春光在前头,何必以死以抗呢?!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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