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李氏兄妹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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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9880
颗粒名称: 致李氏兄妹的一封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7月15日佛山报登载的给李氏兄妹关于要赡养老人的一封信。
关键词: 李氏兄妹 尊敬老人 赡养父母

内容

李氏八兄妹:
  读了《佛山报》七月八日《虐待老父良心安在》一文,对你们忘恩负义、虐待老人的忤逆行为既愤慨又痛心。此时此刻,不知你们有何感想。
  起码有两个问题很值得你们深思。第一,现在你们已经成家立业,日渐富裕,家境安乐了,但你们可,曾想到,你们的父母为抚养教育你们成长,花费了多少心血!难道他们现在的际遇,就是你们对他们终生辛劳的报答吗?第二,你们也有儿女,以后你们也要进入晚年,逐渐丧失劳动力,到时你们的子女也象你们对待父母那样对待你们,你们又有何感想?
  你们必须明白,尊敬老人,赡养父母,从根本来说,就是尊重人类历史。老一辈为了增进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薪尽火传,他们有功于后代,有功于家庭,有功于社会,在他们年暮力衰时,子孙后辈以及整个社会对他们报以尊敬、关心、赡养、扶助,这不仅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而且对民族的繁衍,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兴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整个社会的后辈们都象你们那样遗弃老人,那么,人类社会怎样延续下去呢?!
  你们还必须懂得,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家庭关系中的一项重要的道德准则。遗弃、虐待老人是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规范、败坏社会风气的可耻行为,必然为社会舆论所谴责。
  你们更必须懂得,遗弃、虐待父母,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宪法中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我国的婚姻法中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你们如果不思改过,一意孤行,导致严重后果,势必被绳之以法。
  人皆血肉之躯。希望你们细思细想,好自为之,做一个有血性的人,共同担负起赡养扶助父母的责任。
  ·龚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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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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