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历”该换一换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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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9106
颗粒名称: “老黄历”该换一换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6月7日,佛山报刊登了关于商店的一些老规矩已经不适合改革的年代,“老黄历”该换一换了。
关键词: 商品 老黄历 规矩

内容

常夫
  不知是咸丰还是道光年问传下的,商店大都有那么一条规矩:“商品出门,概不退换”。有的还把八个大字张贴在当眼的地方,声明那是“有言在先”的。
  既然是“有言在先”,本来应该“庶民不议”。然而,有些不懂规矩的庶民偏偏拿着不称心的货物上门要求退换。下文呢,碰上态度好的售货员,也许会客客气气地请你到工厂退换;碰上态度不好的,说不定会奚落你一番:“谁叫你不长眼睛!”那真是贴钱买气受了。
  平心而论,作为顾客,谁也希望挑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但有的商品的质量不是一眼可以鉴定得了的,有的则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认不清在所难免。吃几块钱的小亏倒也罢了,如果花几百块买个几天就变“哑巴”的收录机,或者花上千块买个“多恼河之波”式的彩电,这个亏就吃不下了,须知积蓄一千几百块不是那么容易的啊!当然,对售货员也不能苛责,他们毕竟没有退换商品这个权力。由此看来,弊端出自那个“老黄历”——“商品出门,概不退换”。
  现在不是改革的年代么?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不利于商品流通的老规矩都要改一改、革一革。那么,那个咸丰、道光沿用下来的“老黄历”是否可以换一换呢?
  末了,听说升平百货商店和玫瑰商场有过同意质量不好的商品退换的先例,如果成为新规矩的话,祝愿他们生意兴隆!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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