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分得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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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7872
颗粒名称: 土改时分得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4月5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土改时分得的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读者来信和回复。
关键词: 土地改革 房屋 法律

内容

问:一九五一年土改时,我分得本村富农刘某的房屋二间,居住至今。刘在前几年摘帽后,以他不是地主、恶霸为理由,经常上门找我索要房屋,弄得我们全家人心不安宁。请问,这样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高明县更楼区 刘富
  答:根据我国现行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在土改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所分得的房屋,法律坚决予以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侵犯。据此,你土改所得的二间房屋,如果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产权归你所有。刘某向你索要房屋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即使刘某当时被分掉的二间房屋不符合土改政策,他也不能直接向你索要,因为你们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刘某如有正当理由需要申辩时,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由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本报法律顾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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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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