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通知和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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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7500
颗粒名称: 国务院的通知和决定:
并列题名: 制止转手倒卖 严禁倒卖外汇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8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并作出《关于加强外汇管理的决定》。
关键词: 重要生产资料 紧俏商品 禁止转手倒卖

内容

本报讯 最近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并作出《关于加强外汇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制止就地转手倒卖的通知》要求: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的批发业务,只能由国营商业、物资供销部门、供销合作社和生产这种商品的企业经营;不准从零售商店套购紧俏商品就地转手倒卖,不准倒卖计划供应票证;凡国家规定价格(包括浮动价)的商品,在就地交易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不准任意提价,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额外收入;对利用假合同、假发票、假凭证行骗的,要严厉打击;各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对就地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商品的活动,进行认真检查和严肃处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管理的决定》规定:严禁非法倒卖外汇、严禁外币流通。机关、团体、企业单位仪价买卖外汇和用外汇倒卖进出口物资的,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单位领导人给予纪律制裁。如金融机构参加这种非法活动的,要从严惩处。《决定》规定,除国家收取外币的地区和单位外,禁止任何外币在市场流通。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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