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不该赔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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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853
颗粒名称: 到底该不该赔偿?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2月15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索赔提问和答复文章。
关键词: 火灾 财产损失 索赔

内容

编辑同志:
  最近,我花了一千多元买了一批木料,到一间木工场加工家具。因为该场不慎失火,木工场的主人说所有木料、家具都烧了,不能赔偿。这样是否合理,请问在法律上应如何处理?恳请答复。(一读者)
  一读者同志: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该木工场不慎失火,烧毁你一大批木料,使你经济受到损失,按法是有权利要求该场给予赔偿,木工场的主人说不能赔偿是无道理的。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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