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异父的兄弟是否可均分房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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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705
颗粒名称: 同母异父的兄弟是否可均分房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2月8日佛山报登载的有关遗产分配的读者来信和有关部门人员回复。
关键词: 遗产分配 同母异父

内容

编辑同志:
  我有兄妹三人,哥哥和我属先父所生。因为父亲早年去世,(当时我只四岁,哥哥十二岁、妹妹二岁)继父和母亲生下一子两女。如今分房一事,兄弟间争吵不休,请问:同母异父的兄弟是否可均分房屋?望能给予解答。雅稚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解答如下:《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有着极为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都是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具体到你们三兄弟,虽说是同母异父,但在继承遗产问题上,权利是平等的,不能有亲疏之分。你的来信,没有提到你的母亲和三个姐妹,如果她们都健在的话,她们在法律上也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因为根据婚姻法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不论是子还是女,是已婚子女,还是未婚子女;是亲生子女,还是继养子女,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当然,在处理具体的遗产分配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尽量做到合情合理,不能搞绝对平均主义。例如,首先要照顾未成年的、无劳动力的继承人,其次还应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继承人生活上实际需要等等。因此,继承人之间要有一种互谅互让精神,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不好,可请调解组织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最后可以上诉法院解决。(曹芷生)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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