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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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5808
颗粒名称: “法人”是什么意思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4年10月26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法人”一词含义的解释文章。
关键词: 法人 法学名词 经济纠纷

内容

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说,要使企业“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请问“法人”是什么意思?
  高明县读者 李波
  答:“法人”是一个法学名词。他与“自然人”相对称,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我国经济合同法所说的“法人”,是指具有一定组织机构,独立的财产或独立预算,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农村乡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这些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在处理经济纠纷时,通常把某一个单位称为“法人”,并把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活动。
  (阿萍)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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