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戏曲 电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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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62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戏曲 电影
分类号: J82;J992
页数: 2
页码: 576-57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文化艺术戏曲、电影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祁剧、花鼓戏等。
关键词: 文化艺术 戏曲 电影 新邵县

内容

第一节 戏曲
  一、祁剧
  民国时期,邵阳县人唐二保组祁剧班子,十几个人,行当俱全,常在境内流动演出,深受群众欢迎。三溪桥人周赞育从小拜师学戏,在祁阳搭过班子,后回新化组“同仁班”,自任本家,间常在坪上、龙溪铺一带上演。周赞育唱腔很好,他扮演《扫雪打井》、《打侄上坟》等戏中的员外,表演淋漓尽致,有声有色。他的弟子周继珂继承衣钵,誉满新化。祁剧下乡,多借用祠堂、庙宇的戏台或在大院落中临时搭台演出。其主要剧目有岳飞戏、观音戏、目连戏、夫子戏(关公戏)四门,群众称为“大戏”、“神戏”、“愿戏”。除少数富家逢大喜大寿独资邀戏班外,一般在农闲季节,由地方族绅动用会产或罚没款请演。戏班每到一处开演,惯行采用“打加官”形式作为序幕。即一人身着红袍,头戴笑容面具,手执“天官赐福”布帘,频频揖礼;一人唱呼某老爷、某夫人或某少爷、小姐“加官”、“进品”借以乞得钱财摊分。
  1954年新邵县第一次业余文艺调演,有5个农村业余祁剧团参加。1961年,坪上公社干部张前愚弃职回岱水组成半职业性祁剧戏班。因缺少骨干艺人,且演出节目未经改造、提高,1962年农村祁剧戏班均被取缔。1976年后,农村业余祁剧戏班复兴,1989年,壕塘、新田铺、小塘等乡有业余祁剧戏班,每逢春节前后或私人庆贺、民间节日演出。
  二、花鼓戏
  县境花鼓戏流行于陈家坊、太芝庙一带。晚清时期,随着新春玩灯、乡村游傩敬神、还愿活动盛行,始有半职业花鼓戏班出现。花鼓戏结班,以巫门坊头为主。因花鼓戏屡遭官府禁演,于是花鼓戏艺人多兼演祁剧或同祁剧艺人搭班演出,产生了既演祁剧,又唱花鼓戏的“阴阳班子”。其成员多为手工业者和农民,农闲从艺,农忙务农。有的边行教(巫教),边唱戏。传统剧目有《桃源盘洞》、《湘子服药》、《何氏磨媳》、《洪基逼退》等。民国23年(1934年)后,陈清风组成“梨园班”,演于陈家坊、花桥、田心一带;吕昆山组建“义气班”,演于半边街、范家山一带。
  1955年,邵阳市新中楚剧团在新邵县城演出,很受欢迎,经邵阳专署批准该团留新邵,改名“新邵县新中楚剧团”。夏吉松任团长,李春秋任副团长。翌年,改名“新邵县花鼓剧团”。花鼓剧团先后创作首演的现代戏《百花春》、《猪场风波》、《宣战》、《桔女》及挖掘整理的传统戏《双看相》、《娘探女》等剧目,分别获得省、地会演剧本奖、演出奖。移植上演的《画皮》,于
  1956~1957年连续在长沙和省内许多县市上演数百场,颇受赞誉,观众称该剧团为“画皮剧团”。
  1956年民间艺人候美芝主演的《郎君架桥》获邵阳地区民间艺术会演节目奖,并参加省首届民间艺术会演。
  1958年,全县有公社业余剧团6个,大队业余剧团60个。这些剧团都是“大跃进”的产物,1960年消失。
  1964年,县花鼓剧团被评为全省上山下乡的“红旗单位”。是年,新建“新邵县文艺轻骑队”。队员12人,以现代小型歌舞、演唱节目,深入各乡巡回演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轻骑队和花鼓剧团被撤。1968年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2年宣传队改名工作队。文艺工作队有演职员工30余人,以移植“样板戏”为主,演出形式有花鼓戏曲和话剧、歌剧。1976年冬,农村业余剧团、半职业性剧团复兴,陈家坊有“新征花鼓剧团”。壕塘有“红梅花鼓剧团”。县文化馆组建花鼓戏班进入相邻县市及广西等地巡回演出,颇受各地群众欢迎。
  新邵县花鼓剧团于1979年恢复,大批中、老年演员陆续回团,并吸收一批青年演员,共同移植整理一批传统剧目,如《刘海戏金蟾》、《赵五娘》、《窦娥冤》、《郑小姣》、《奇冤记》等。1986年被评为省文化系统先进单位。1988年因经济困难被裁撤,其人员由县妥善安置。1989年,全县有十多个农村业余剧团。
  第二节 电影
  1952年,省第十四电影教育工作队在新邵巡回放映,县境群众开始看到电影。1956年县成立两个电影队。1959年新建第三电影队,成立县电影管理站。1963年,邵阳市第一电影队移交新邵县,编为县第四电影队。1967年县城设简易电影院,使用36毫米提包机放映。1974年,县电影队10个,放映范围普及全县各乡村,全县人民年平均每人能看到电影4~6次。1975年,在小南、龙口溪、车峙、太芝庙、下源、扶锡等公社,推广使用8.75毫米轻便放映机。1977年元月,县城电影院落成开业,面积为1200平方米,设有1085个翻板铁架椅座,外有观众休息厅和8个宣传橱窗,并配有松花牌35毫米座机一套,声光俱佳。同年县属厂矿、中学、公社及驻县部队建电影队39个,在农村建立20个常年售票点和40个季节性售票点,年放映收入149290元,发行收入24359元。
  1980年,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公司,公司职工38人,设放管组、宣传组、机修组、发行组、计财股、办公室等机构。各区相应建立电影管理站。1984年,全县有个体电影队65个,各乡建立电影管理站。县电影院增办金属宽银幕和整流器及氙灯设备,县城观众开始能看到彩色宽银幕立体电影。1985年,县电影公司增设百英寸彩色录相投影。是年公司年放映收入62.38万元,发行收入28.05万元,发行收入比上年增长44.1%,居全省同行业首位。1988年11月4日县电影院因工作人员失职被焚,1989年支用36.38万元修复。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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