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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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8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商标、广告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23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5年至1989年新邵县工商行政商标、广告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商标管理 广告管理

内容

一、商标
  1965年新邵始有“东方红”、“和平”、“解放”、“跃进”、“民主”、“红京”、“胜利”、“革新”、“人民”、“北尾”等商标,至1978年底,全县有国家工商局注册商标12个。1979年1月,县工商局对全县商标进行清理,注销商标10个。1986年清理全县注册商标,注销19个,核准保留32个。1987年9月,对全县9个酒类生产厂家,62个批发单位和419个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58个品种的商标,进行了全面清理,仅新邵县酒厂和食用菌研究所金菇汽酒厂的产品有注册商标。1988年5月全县有14个企业单位,24个注册商标,刊入《湖南注册商标名录》。1989年底,共有注册商标44个,未注册的临时商标标识15个。为维护商标专用权,1983~198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违反商标管理案27件,收缴自制商标印模8块,商标标识46万份,罚没金额53784.7元。
  二、广告
  1982年,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后,县塑料厂、农机厂、皮鞋厂等单位,在邵阳市广告装潢公司主办的《广告报》上首次刊登商业广告。1984年,湖南省新邵印刷机械厂,在湖南电视台播放该厂生产省优质产品27202A对开刀式折页机和JE102全张二回转平台印刷机的广告。1986年,县工商局在酿溪镇设置户外广告栏7处。1986~1989年,全县有34个企业经工商部门核准,先后在电视、广播、报刊上播放、刊登产品广告,印发广告5000份,制作双面招牌一块,护栏广告6处,路牌广告三块。1989年县工商局正式开办“广告装潢服务部”,承制广告牌20余块,门牌412块,全县查处违章广告案3处,销毁失真广告1000张。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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