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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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1
页码: 19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至1989年新邵县劳保福利劳动保护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人事劳动 劳动保护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工人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设施差。矿工全是用手工打炮眼,黑硝爆破,竹筒抽水,煤油或桐油灯照明,安全事故多。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1957年,新邵县人民委员会要求单位、厂矿,搞好“工业卫生”,对生产中防止高温、辐射,减少粉尘、噪声以及采光、照明、通风、给水、排水都做了具体规定。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有关工种配给猪肉、白糖、食油等保健食品。全县事故极少。
  1958年,在贯彻执行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精神中,片面强调鼓干劲,加班加点,搞“土法上马”,许多正常劳动保护制度被废,事故增多。1959年发生事故78次,其中死亡21人,重伤18人。
  1961年始,在企业调整、整顿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提到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恢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事故减少。1962年为21次,死亡10人。1963年,煤炭、冶金、化工、机械等20个行业,陆续按照各自的工种,分别享受工作服、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
  1974年6~7月,由工交、计委、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防尘防毒调查监测组,检查测定37个有粉尘的工作面(坑道),个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超标幅度为0.3~599倍;检查测定11个有毒有害气体作业面,7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978年8月,新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检查45个从事有毒作业场所,检查后,增强防毒措施的24个;检查123个从事粉尘作业场所,检查后,增强防尘措施的21个。
  1978~1989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电工、爆破工、锅炉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工人训练班87期,参加学习的3720人次,进行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同时,对全县93台锅炉,248台压力容器,2020个各种气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防尘防毒工作也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工业企业发展快,高空、井下、机械作业职工人数增多,交通运输线路长,车流量大,12年累计发生伤亡事故1476次,死亡429人,重伤293人,经济损失129.67万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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