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重大决策和活动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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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71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重大决策和活动纪略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0
页码: 94-103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重大决策和活动纪略情况,其中包括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妥善处理“文革”中的“黑杀队”事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事业机关机构改革等。
关键词: 邵阳县 重大决策 活动纪略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中共邵阳县委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部署,围绕工作重心转移,致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县内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
  第一节 重大政治决策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1978年,全国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之初,县内部分党员干部对这场讨论的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干部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有疑虑,致使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县内开展不力。1979年7月,根据中共邵阳地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用一周时间,关门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1979)64号文件,联系实际展开讨论。9月,县委举办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县委宣传部编印宣传学习资料1.2万份发至全县。1980年5—9月,
  县委分7期对全县两万多名党员进行轮训。通过学习和讨论,县内干部群众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从“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这场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对县内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和改革开放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落实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 县内在历次“左”的政治运动中,造成很多冤、假、错案。反右时期,全县错划右派422人;反右倾斗争中,全县定案处理38人,5人被错误定为反党分子,6人被错误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四清”期间,全县80%的基层干部被认定有“四不清”问题挨整,运动中造成非正常死亡89人;1970年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有307人非正常死亡,其中财贸、卫生、工交、农业等系统的职工被召集到县一中办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2067人中,81.4%的人被认定有贪污行为,造成非正常死亡3人,41人被拷打致残。1978年3月,成立邵阳县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开始对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同年5月,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县内446名右派分子(含在外地被错划右派后遣返回县的人员)全部改正,其中228人被重新安排工作。1979年2月,县委下发《关于解决“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遗留问题的决定》,宣布撤销在“批林批孔”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中的错误讲话、文件、简报,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干部群众彻底平反。8月,县内4389名“地、富、反、坏”分子被摘帽,定为社员成分。1982年5月,县委成立落实台胞、台属和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同时对受到错误处理的23名地下党员立案复查,其中恢复党籍者15人。1983年,县委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罗春和任主任,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分的1411名知识分子进行复查,其中平反和纠正原处分决定者1312人。1984年4月,县委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致死的947人均平反昭雪;对生活困难的851户遗属,每户发给补助费41.84元;对172名已成孤、残、寡、老的遗属,每人每月给予12元的定期固定补助;对87名受迫害致死的统战对象给予一次性补助;清退“文革”期间查抄的财物折现金20.27万元。同时对10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被害人遗属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为2名被害人遗属办理了招工手续。期间,全县对落实政策人员共支付各类补偿费202.8万元。1984年7月,县委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因受到错误处理而失去工作的2326人全部进行复查,其中平反和纠正原处分决定者2119人,恢复或重新安排工作者1354人。
  妥善处理“文革”中的“黑杀队”事件 1968年7—9月,县内谣传有1个“黑杀队”的地下反动组织,时县内各级党组织已陷入瘫痪,狂热的极“左”思潮让部分人头脑发昏,他们以“群众专政”为借口,提出“贫下中农是最高人民法庭”等过激口号,以刀杀、铳毙、沉河沉塘、活埋等异常残忍的方式,杀害所谓黑杀队人员295人、被逼自杀的“黑杀队”人员277人,被害者多为地主富农子弟(详见上届《邵阳县志·附录》)。1971—1975年,县内司法部门对此类案件中的8起群众反映强烈、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涉嫌报复杀人案进行了审理。1981年开始,对县内因追查“黑杀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重新进行调查,全县发放补助款2.21万元,为被杀人员的遗属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生活困难。期间,对处理此类非正常死亡事件,县内尚有种种抵触情绪,部分人认为“文革”杀人已过去十几年,此时平反是为地富翻案。部分人甚至认为“文革”中杀死几个“地富反坏”有什么了不起。而被害者家属鸣冤心切,四
  处上访,有的声称“血债要用血来还,政府不管自己管”。1985年4月,罗安荣任县委书记后。5月,县委根据中央精神,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抽调干部230人,下设专案调查、案件审理、安置3组,由县委副书记宁芬、高建中先后具体分管,县政协副主席李志茂专职负责,历时2年半,本着对历史负责和有利于安定团结的精神,重新调查处理此类非正常死亡案件。对被杀人员,全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了平反通知书,对遗属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清退了没收的房屋和财产。期间,立案查处乱杀人案件134起,处理责任人242名。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30人,受党纪处分者217人(开除党籍128人)。被处理的242名责任人中,有国家干部34人、农民208人。另有92起案件因责任人已死或责任分散未予立案查处。至此,这一震惊全国的历史悬案得以妥善解决。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980年12月,撤销邵阳县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立邵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恢复邵阳县人民政府。1983年6月,县委在红石公社进行政社分设、建立乡人民政府试点。1984年,全县41个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建立41个乡(镇)人民政府。588个农村生产大队改为村,6300多个农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同年,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县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也开始实行党政、政企分开,推行厂长(经理)、校长负责制,长期以来以党代政、政企不分的政治体制得以改善。同时改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配备各级领导班子。1983—1986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招聘乡镇干部212名。1995年3月,县委成立撤区并乡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撤区并乡建镇、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撤销8个区公所,全县41个乡镇合并为12镇、10乡。9月,县直各部门下伸到乡镇的31种分支机构的部分管辖权下放到乡镇。
  行政事业机关机构改革 1983年,县委开始对县内行政事业机构逐步进行改革,至1986年,先后将物资局等6个行政单位改为企业或事业单位。期间,县内共撤并79个临时机构,县委增设政法委员会、老干局等党务工作机构,政府增设物价局、审计局等经济监督执行机构。1992年8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行政事业机关内部改革的暂行规定》,要求县内行政事业机关转换职能,逐步实行专业部门实体化,鼓励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工作,允许党政机关干部留职停薪离岗兴办企业,允许机关单位创办经济实体。1995年1月,对县直党政机构进行全面改革,期间,县委共签发机构改革方案71个。改革后,县内党政机构从53个精简为37个,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由241个精简为208个,有97项职能得到加强,59项职能被转移、下放或弱化,部、办、委、局领导职数由268名精简为238名。1998年,县委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干部分流,规定每年从行政事业单位分流三分之一的人员去创办以丘岗开发和为农业服务的经济实体,但实际流于形式,部分精简的机构又很快恢复,甚至新增许多机构。2001年,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增至331个,比1995年机构改革前还多90个。2001年10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制定《邵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呈报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002年2月28日和3月8日,县委相继下发《关于邵阳县县直党政机关设置的通知》和《邵阳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对全县党政群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改革后,县内行政事业机构由123个精简为99个,各部、办、委、局内设机构由331个精简为290个,县直科局级领导职数由264名精简为241名,乡镇机构领导职数由333名精简为235名,乡镇内设机构由173个精简为80个。是年始,县内凡年满50岁(在乡镇工作的年满48岁)的科、局级干部一律退出领导岗位。
  依法治县 1985年,县委决定成立邵阳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一五”普法教育。1990年,县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7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治县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依法治县实施方案。同时成立邵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员5人,专事依法治县的宣传和具体工作。此后,县内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农村基层依法自治、全民学法守法的局面逐步形成。1985—2002年,县内先后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全县成年人口和在校学生中,参加普法学习的达95%。2002年,中共邵阳县委被评为湖南省普法先进单位。
  第二节 重大经济工作决策
  建立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0年11月中旬,县委召开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统一生产计划、统一耕牛与农机具、统一管水抗旱和防治病虫、统一配备劳力、统一收割和坚持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统一分配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以联产到组和专业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时县内部分农村基层领导担心实行责任制会引发分田单干,持消极态度。但农民群众觉得分组统一核算的责任制形式尚不过瘾,部分生产队趁干部还未驻队就自行分组,搞明分组暗包产到户,1981年春还出现过分青苗到户现象。同年6月,县委派出工作队在塘渡口公社大岭大队进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9月,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会议,中共邵阳地委副书记、邵阳行署专员刘正和县委书记孟伯祥分别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专题报告。在会议讨论发言中,有几个大队老支书哭了,说“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铺开。10月,中共邵阳县委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成立邵阳县山林和水利工程定权发证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帮能任组长。1982年3月,全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部完成。年底,全县发出山林和水利工程定权证书5.4万份,确定权属的山林面积126.82万亩,确定权属的水库232座。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解决了县内有史以来没有解决的农民吃饭问题。1984年7月,县委在九公桥镇进行完善生产责任制和延长土地承包期试点后,下发《关于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补充意见》,将土地承包期一定3年延长到一定15年。1989年和1994年,县内又先后两次对承包土地进行小调整。1999年9月,全县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延长到30年不变,在不变更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将承包地租赁、出让、转包。
  发展专业户与重点户 1982年,县委决定在全县农村扶植发展专业户和重点户(时又称万元户),至1983年初,全县农村共有专业户和重点户8620户。1983年1月,县委主持召开了全县专业户、重点户勤劳致富经验交流会。4月,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的几点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政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开拓农村勤劳致富新局面。文件规定了发展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的30个项目和标准,其中对种粮专业户规定的标准是户产量1万斤,养猪专业户的标准是户养生猪10头。1983年,全县有各类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2.16万户。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1982年,县委、县政府在农民吃饭问题解决后,引导农民开展多种经营。1987年,县委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首次提出打破传统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模式,走农工贸发展道路。1992年,县委决定把农村经济改革重心转移到发展民营股份制经济和高效农业上来。1994—2002年,县内投资5820万元,扶持农民联营开发200亩以上的优质水果场18个、养殖场2个,建农贸市场28个,完成白仓、水田、黑冲、黄亭市等10个项目区8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开发丘岗21.5万亩,生猪、花生、小水果、油茶、药材、油菜、蔬菜七大基地建设粗具规模。1995年,县委下发《关于加快丘岗山地资源开发的决定》。2001年,县委作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将全县划为6个特色经济区。同时下发《干部参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办法》,鼓励支持干部从机关分流,去生产第一线当庄园主、当董事长,是年县内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干部职工共1.18万人,干部为农业产业开发集资2355万元。
  城镇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开始在企业实行奖励制度。1981年,县委开始对政策性亏损的国有煤矿实行在额定的亏损幅度内,节余亏损的部分由县财政和企业分成、超出允许亏损的部分由企业补亏(简称节亏分成,超亏补亏)。1982年始,逐步放开县内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市场。1983年4月,对县工业局所属企业实行“三定”(定任务、定基本工资、定基本税利)和超利分成责任制,对县煤炭局所属煤矿实行“四包”(包质量、包开拓、包安全、包亏损),对县二轻局所属企业实行包产值、包销售、包利润和工资与生产利润挂钩。1984年10月,县委下文对县内国有小企业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政策。1985年,对所有企业和经济实体实行以厂长(经理)为核心的经济承包,工厂、商店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统销。1987年4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振兴邵阳县经济的意见》,工厂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1991年,放开石油市场。1993年8月,县委召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及先进个体私营劳动者表彰大会,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开始出现。1996年,县委作出县造纸厂破产重组的决定,组建全县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998年,县委颁发《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减员增效的决定》,同时放开县内机电产品供应市场。2002年3月,县委作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决定,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伍邵华为组长的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同月11日,县委召开全县推进工业化进程动员大会,确定每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重点企业,每个机关分别联系一家困难企业。4月15日,县委召开中小型企业工作督查会,推行改革改制。9月,县委决定,对企业实行收费登记
  监督卡制度,遏止各职能部门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同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县水泥厂整体拍卖的决定。同时,县委确定以医药、食品、建材、造纸为发展县内工业的四大支柱产业,确定山秀制药厂、龙华水泥有限公司、仲仁鹅业公司、兴旺玛钢厂、邵阳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长乐石膏厂等厂家为发展县内工业的骨干企业,规定全县系统内国有工业企业和所有乡镇工业企业要全面改制。并开始筹建红石、白仓、九公桥、八○七四个工业园区。同年下发《邵阳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两年内置换国有企业的纯国有性质、置换国有企业职工全民所有制身份。通知就国有企业实现两个置换过程中涉及的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社会保障、债权债务处理和激励措施共作出了50条规定。同时分别成立邵阳县工业企业改革办公室、邵阳县流通企业改革办公室和邵阳县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年底,县内国有企业除县百货公司外,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
  发展乡镇民营企业 中共邵阳县委一直把发展乡镇企业做为发展县内经济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最重要的途径。1977年11月,成立邵阳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分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兼任局长。1984年12月,县委下发《关于立足改革,放宽政策,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同时允许私人兴办企业。1992年,县委决定从物资供应、减免税费、增加贷款、科技扶植4个方面对乡镇企业实行优惠。同时对发展乡镇企业有功人员,给予奖金和解决农转非指标的奖励。同年8月,成立邵阳县乡镇企业领导小组,陈健生任组长。1993年8月,县委下文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放开经营范围、放开从业人员条件、放开经营方式、简化注册审批手续、减免税费等优惠,积极培育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对未完成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乡镇企业发展指标的乡镇领导,在提拔、调动、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1994年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再次就鼓励发展乡镇企业作出18条规定,在税费征收上给予乡镇企业更大幅度的优惠。
  1996年2月,规划建立塘渡口镇至九公桥镇乡镇工业小区,规划中的工业小区北起九公桥镇四联村,南至塘渡口镇河西居委会,长21公里,沿公路两旁各宽1公里,总面积42平方公里,但实际效果甚微。1998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从城镇配套资金中划拨150万元作为乡镇企业周转金。2002年,全县乡镇民营企业有从业人员9.25万人,农、林、渔、牧、工、商、运输、建筑、服务9业齐全。规模较大的企业有兴旺玛钢厂、邵阳市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湖南富晟鞋业有限公司、邵阳雪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小溪市龙牙百合食品厂、白羊铺档发加工企业等。
  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县城东拓 1984年12月,县委即提出发展乡镇企业要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1998年9月,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三线(320国道、207国道、S217省道沿线)两带(东南边缘带和西部边缘带)小城镇建设战略。2001年,县委决定围绕洛湛铁路和潭邵高速公路沿线,扩大城镇规模,鼓励农民进城。是年11月,县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镇经济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城镇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城镇土地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3个文件,提出在工业化的大背景下,突出产业支持、以人兴业、以业兴镇,坚持城镇扩容与提高质量并举,突出县城中心地
  位,分层次推进全县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思路。同时制定了“东拓西提”、“三区一线”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东拓即拓宽大木山县城新区;西提即对西部旧城加以改造,提高品位;三区即火车站站前开发区、大木山开发区、旧城改造区;一线即以昭阳大道、振羽大道、邵新大道、夫夷大道互为贯通,使三区成为一体)。2002年2月,县委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黎国宗、李小平先后任指挥长。4月28日,县委在大木山新区举行县城东拓工程奠基、防洪大堤开工典礼暨招商引资、万户农民进城新闻发布会。是年,大木山开发区和火车站开发区的征地、搬迁、平整任务完成。县城防洪大堤一期工程竣工,自来水管网及白虎街、邵新街、人行道板改造和街面美化、亮化、硬化等工程全部结束。
  第三节 其他重大决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县委还先后就发展教育、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林业经营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作出过一系列重要决策,其中重要的有: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届中共邵阳县委都把发展教育作为兴县树人的百年大计。1983年10月,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的决定》,计划五年内普及全县小学教育。1985年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共同拟定邵阳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划》(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简称普九,下同)。同年县委贯彻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决定在县内分两步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第一步普及小学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中教育。同时建立县、区、乡各级党政机构定期议教制度,作出《关于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12项规定。县委书记罗安荣、县长李帮能带头捐款办学,当年全县群众为办学集资200万元。1986年成立邵阳县改善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罗安荣任组长,李帮能任副组长。同年10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修缮和改造的通知》,成立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宁芬任组长,副县长刘志刚任副组长。11月,县委作出《关于充实教学第一线的决定》,决定县内改行的教师除个别因生理原因或已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者外,其余必须归队。1987年,经省、市教育部门验收,邵阳县普及小学教育合格。1991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邵阳县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正式启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5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李帮能任组长。宣传月期间,全县共汇编《义务教育法》宣传资料7000册,举办各种报告会195场,开展街头、村落宣讲562场次,张贴标语4万余条。期间,“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为官一任,兴教一方”的标语遍及城乡。6月,全县44个乡、镇、场均制定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当年1—8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举行议教会12次,县委书记周柏民在议教会上提出一定要下死决心改善办学条
  件、下死决心整顿教学秩序、下死决心提高教学质量。1995年7月,成立邵阳县筹措希望工程光彩基金协调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魏太平任组长,当年筹措希望工程光彩基金174万元。1996年,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按撤区并乡后新的行政区划,重新调整了原定“普九”规划。1997年8月,县委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县内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石民生作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府行为,切实保障“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少年文盲)目标如期实现》的讲话,县长曾建秋作了《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打好“普九”、扫盲攻坚战》的主题报告。1998年3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支教活动的决定。同月10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誓师大会,石民生、曾建秋分别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作报告,要求举全县之力打好普九攻坚战。10月,邵阳县“两基”工作经湖南省人民政府评估验收团评估验收,达标合格。
  公路建设总体战 1995年10月,县委决定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财,进行邵阳县公路建设五年总体战,成立邵阳县公路建设总体战指挥部,县委书记魏太平任政委、县长陈健生任指挥长、副县长石舟云任常务副指挥长。同时成立1812(S217)线扩建指挥部和塘桃线扩建指挥部。11月10日,召开公路建设总体战动员大会,全县乡(镇)、村和机关、厂矿负责人1300余人到会。11月25日,塘桃线拓宽改造工程开工;26日,省道1812线拓宽改造工程启动。自此,以修好六路(207国道、省道S217和S317线、县道岩霞路、塘石路、金丰路)一桥(金称市大桥)为主要内容的公路建设总体战正式启动。在这场公路总体战的施工高峰期,全县每天出动民工5万余人、各种施工机械2000余台、板车5000余部,县内各界人士为修路修桥捐款50余万元。1998年,金称市大桥竣工。至2000年,全县共改建扩建干线公路108公里。
  第四节 重要活动
  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1989年11月,县委在红石乡梅溪村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试点。12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决定》。16—18日,召开全县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会议,决定用3年时间,分六批在全县农村进行以整顿思想巩固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整顿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阵地、整顿基层组织加强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整顿社会秩序改善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3年社教活动中:县委共抽调机关干部2630人次,组成社教工作组先后进驻618个村、场(其中进驻两次的有85个村),帮助农民解放思想、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清理集体财务、整顿基层组织。先后帮助村党支部建立党员学习室660个,选换村党支部书记34人、村党支部委员227人、村主任108人、村委会委员123人。对547个村的集体财务进行清理,查处不合理经济开支424起,涉及金额401.4万元,收缴被贪污挪用的集体资金355.9万元。工作组先后筹集资金116.4万元,帮助各驻点村新办村级企业195个,新建和修复各类水利设
  施3.46万处,维修和改造水井2109口,架设自来水管2.15万米,使8.5万人解决饮水困难。共架设高压输电线路56.3万米,为没有通电的69个村架线送电,为928个村民小组修通简易公路635.1公里。3年中,各社教点共评出双文明户724户、五好家庭户4.66万户、遵纪守法户15.2万户。经验收,全县开展社教活动的618个村(场)中,合格的510个,基本合格的108个。
  “三心三为”活动 1997年1月,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部署,县委决定在全县乡镇干部中开展“心系农村,为民兴办实事;心贴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心想发展,为民脱贫致富”的三心三为活动。2月始,“三心三为”活动延伸到县直机关。是年,县直机关、乡镇共制订实施便民措施245条,共为农民办实事1700件,帮助农民解决难事359起,完善集体经济承包合同41个,新办农村经济项目128个,新修和改造乡村公路88条计176公里,整修山塘2060口,维修乡村学校107所。1999年3月,县委再次下发《关于在乡镇、县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三心三为”活动的意见》。是年,全县有3489名机关干部结对帮助困难农民4786户,共为农户送去生产资金23.5万元、种子2.3吨、化肥6.5吨、鸡苗和鸭苗1.6万只,为农民提供经济信息5200条,帮助兴办种殖和养殖项目1200个。
  “四个观念”教育活动 1999年8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乡镇干部中开展增强“四个观念”、树立“四个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时一个半月的四个观念教育活动。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128人,成立各乡镇场“四个观念”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人分别担任各指导小组组长,分赴各乡镇指导“四个观念”教育。活动期间,共发出《增强四个观念教育征求意见表》35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91场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162场次、干部行政生活会23场次,共撰写学习心得1144篇。以后,“四个观念”教育结合“三讲”教育、“四民”活动继续进行。
  “三讲”教育 1995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号召全国党员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1997年2月,县内开展“三讲”教育活动。1998年,被县委定为“六讲六看”活动年。1999年3月,县委再次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三讲”教育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并将“三讲”教育、“三心三为”活动、“四个观念”教育结合进行。2001年,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表后,“三讲”教育即转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 2000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发表。8月,中共邵阳县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通知》,制订“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石民生为组长的“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县委抽
  调离退休的县级干部组成学教活动督导组,分三批四个阶段在全县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均要写出并上交3000字的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2001年3月,县委又下发《关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访民情,解民难,帮民富,保民安”活动的通知》,从县乡机关抽调2300多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的“四民”活动。4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双联”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联系困难企业、机关干部联系困难职工”的双联活动。6月,县委下发《关于在县属部门及其驻乡镇单位开展“一建三送三服务”活动的通知》。7月,县委发出《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当时正在进行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结合起来。是年,县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团在全县25个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巡回讲课80多场次,印发学习资料6.5万册,全县6000余名党员参加了封闭式党建知识考试。2002年6月,县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行三热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机关开展“走出去热心服务,迎进来热情办事,经常性热线联系”为主要内容的“三热”活动。11月,县委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继续抓住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中心环节,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但学教活动中,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弊端,党员干部上交的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材料,多为应付检查,互相抄袭复制。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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