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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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48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页码: 1-2

内容

一、本志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突出改革开放成果,客观全面地记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邵阳县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志21编及附录。排列顺序以概述为卷首,大事记为次,各专业志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为序,设附录于后。各专业志按编章节目4个层次横排纵写。篇目设置以上届县志为基础,略加增删调整,既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又相对保持前后志书的传承性。
  三、本志时间上限为1978年,下限为2002年,上限前前志记述未详或漏记的重要史料以及下限和成书之间发生的非记不可的大事,附录于各编章或全志之后;人物资料延伸至成书前,上限前逝世的重要人物酌情录入。
  四、本志使用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以事物发生时为准,和今名不同的,括注今名,如:红石公社庙元大队(今塘渡口镇庙元村)。
  五、本志记述民国或民国以前纪年时,先书写民国纪年或民国以前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民国以前朝代年号用汉字书写,民国及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农历纪时用汉字书写,公历纪时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六、本志所用各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第一次出现后需简称的,均在第一次出现时括注(以下简称××)。
  七、本志使用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统计局没有的数据,以资料提供单位数据或在本志编纂过程中调查所得数据为准。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特殊情况需使用旧计量单位时,括注折算后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值;5位数以上数据以万为单位书写,9位数以上数据用亿为单位书写,小数点后的数字按四舍五入缩写到2位数以内。本志所用产值除文中注明不变价外,均为当时现行价。
  八、本志人物志所记人物以本籍为主,虽属外籍但长期工作生活在邵阳县有影响的人物也一并收录。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
  九、本志断限内的历届中共邵阳县委助理调研员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以上、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以上、县政协常务委员以上、县人民武装部正副部长和正副政委等五大家负责人,分别列表于各编中;其他单位负责人记述至正科级(实职)止,代理者括注代,以副职主持工作者括注副;本志以事系人,人物身份以事物发生时为准,不涉及事前或事后的身份变化。
  十、本志所记资料与资料提供单位保存的原始资料有出入者,以资料提供单位保存的原始资料为准。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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