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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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3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宗教
分类号: B964
页数: 2
页码: 689-690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境内的宗教历有佛教、道教、基督教。
关键词: 洞口县 社会 宗教

内容

洞口境内历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其中佛教徒最多,基督教徒最少。
  第一节 佛教
  佛教传入洞口境内,始于唐朝。属曹嫡嗣临济宗。佛教主张消除任何欲望,断绝一切尘念,脱离人世,求得“寂静”、“安乐”,得以成佛为最终目的。洞口境内信仰佛教的比较普遍,寺庵庙宇遍布各地。新中国建立前,全境有寺庙370多座,其中较著名的有观音阁、普照寺、南岳庙、兴福寺、真人殿、紫云庵、钟沧寺等97座。
  明、清盛期,洞口全境有僧尼数千。民国初,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僧尼渐减,佛教日衰。至民国38年(1949)春,境内只有僧尼522人,其中和尚466人,尼姑56人。多数僧尼出身贫寒,被生活所逼皈依佛门。
  洞口县佛教界曾涌现一批颇有影响的人物,竹篙塘居士唐大圆,30年代,曾以《东方文化研究院》的名义,著有《治国法师》书稿,参与编纂国家佛教经典著作,并在武汉、长沙等地设坛讲经。毓兰镇能彻和尚(原名王在贵)、岩山乡唐镜澄和横溪乡释乘法(张姓)均系原洪江嵩云山寺方丈,总揽湘西南佛教。曾在县城东郊观音阁坐禅多年的明真法师,后为长沙市开福寺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和湖南省暨长沙市佛教协会会长。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正确贯彻执行宗教政策,允许人们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同时积极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和辩证唯物主义,并取缔和打击封建迷信活动。50年代初,寺庵多被拆毁或改建他用,佛教徒日益减少,大多数僧尼还俗成家。现有活动的僧尼16人(和尚3人,尼姑13人),其中在县内的只有释胜莲等8人。
  第二节 道教
  道教何时传入,无考。县境内道教的特点是佛道两参,无独立的道教,信奉张道陵为祖师,多在家设坛行教。有祖孙世袭的,有拜师传授的。分布广、人员多,没有正规的教派活动,往往与封建迷信融为一体。其活动形式有两种。一是经常性的活动,多为寿诞禳星拜斗,为亡者开灵、做道场;二是季节性的活动,多逢天旱、久雨、虫灾时,则设擅打蘸、求雨、诵太阳经,或“七月半”为亡者“解饭”。新中国建立后,道士多弃教从农,或谋其他职业。近年来道教活动或明或暗在少数村落、街道回潮。
  第三节 基督教
  基督教,崇拜上帝,以《旧约全书》、《新约全书》为圣经。鸦片战争后,德国等国外基督教差会,来华传教。民国9年(1920),传教师周裕章,先后在黄桥铺、石下江、洞口、山门、高沙和水东桥、竹篙塘、花园、江口等地发展教徒,建立教堂(福音堂)。民国19年(1930)至民国29年(1940)是基督教活动的鼎盛时期。全境共有传教士40余人,教徒150余人。民国30年(1941),苏、德战争爆发后,德国传教士返籍,加之教堂多被侵华日军炸毁,活动减弱。至民国38年(1949)春,基本停止活动。1982年,只有传教士2人,执事1人,教徒27人。教徒王传敏曾当选为县第一届政协委员。教堂房产有的土改时由农会处理;保存的石江、黄桥教堂,后由县委统战部清理代管。1934年,经请示邵阳地委统战部同意,变卖黄桥教堂以翻修石江教堂。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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