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26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篇 军事
分类号: E2
页数: 21
页码: 540-5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武装部建立,主要任务是实施兵役法,为部队征集兵员,建设民兵组织,发展群众武装。
关键词: 军事 洞口县

内容

洞口地处湖南通往川、黔、滇通道,地势险峻,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宋代在洞口建寨驻军以镇瑶民。明末清初,吴三桂的军队在洞口与清兵周旋,持续20多年。民国初期,南、北军阀在此混战多次。民国34年(1945)日军犯境,四处烧杀,惨无人道。1949年10月,洞口解放,结束了兵荒马乱的历史。1952年4月,洞口县人民武装部建立,主要任务是实施兵役法,为部队征集兵员,建设民兵组织,发展群众武装。
  第一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宋、元、明、清时期
  洞口境内,早在宋代就有地方武装设置。宋大观元年(1107)设三门寨(今山门镇)和硖口寨(今城关镇平清村),招募士丁、弩手,以守寨防“蛮”。
  明弘治二年(1489),乡里设民壮队(又称机兵)。按每里区域大小置机兵2~5名,从乡民中招募。武冈州9乡、31里,招募民壮队206名,洞口境内占4乡、16里,编有机兵92名,战时集结,平时务农。
  明嘉靖十年(1531),洞口境内置硖口和蓼溪巡检司,均配有巡检和弓兵队。
  清代设把总、外委,分管地方塘、汛。顺治初,洞口境内设有望乡山、椒岭、〓木、平溪、旋岩5个关隘,驻扎汛兵,以镇瑶民。
  乾隆三年(1738),外委、把总驻黄桥铺、椒岭2汛的汛兵有153人。咸丰四年(1854)开始办团练,征集兵员,组织训练。
  第二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用团练制。民国10年(1921)成立武冈县团防总局,傅雨民任局长,配备200人枪,洞口境内的黄桥铺、高沙市、石下江、王家桥(今山门镇)、南岳庙(今岩山乡境)等地设分团。
  1926年秋,各地农民运动蓬勃兴起,洞口境内组织农民自卫军21000多人,拥有各种武器2万余件。黄桥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长罗崇伦,发动农民携带鸟铳、梭标、大刀,组织了一支2000余人的农民自卫队,打土豪,斗劣绅,实行减租减息,打击封建地主的反动势力。
  民国17年(1928)冬,武冈县团防总局改为挨户团总局,配备1060人枪,编为9个队和1个特务排,高沙、洞口、石江、黄桥、山门5地各驻1队。
  民国20年(1931),武冈县将挨户团总局改为保安团,按陆军编制编成3个营。有1个营驻扎在高沙市关帝庙,以后改编为湖南保安第24团,陆续调出县境。
  民国20年(1931),农历六月,武冈县新设县铲共义勇总队,各区设支队,洞口境内设8个支队。
  民国27年(1938),农历八月,武冈县成立抗日后援会,后改为抗日自卫队,分3个中队,洞口境内驻扎1个中队。
  民国29年(1940),武冈县政府设军事科,主管全县兵役、军训,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保、甲招募壮丁,实施军事训练等。洞口境内15个乡均设有国民兵团。乡、镇长兼国民兵团队队长。保长兼任国民兵团保队长。全县18岁至45岁青、壮年都编为国民兵。
  民国37年(1948)春,武冈县政府在“戡乱”、“自卫”名义下,改抗日自卫队为自卫总队,下设3个支队,有200人枪(枝),洞口境内驻扎1个支队,“清剿”共产党员,抗拒中国人民解放军。翌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强大军事打击和政治攻击下全部覆灭。
  1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军南下,国民党政府军队一败如水。一些国民党军官在长沙大美油行召开会议,计划组织“西南联军”,下设10个军。洞口籍尹立言回乡,于1949年元月,在平元乡迴水村(今花鼓乡迴水村)开会宣布成立“西南联军”,尹立言任西南联军及所属第八军司令,贺锄非任副司令,唐盛任政委,1949年4月,西南联军为了扩充势力,攻打驻高沙的国民党政府军队589团失利,加之,西南联军内部由于政治主张不同而发生分裂,尹立言率部分部队去安化县受编于白崇禧部下,编为国民党暂编新八军,尹立言任军长,兼任第八行政公署专员,对抗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后被彻底打垮,逃往香港。贺锄非、唐盛等一批进步人士继续收集地方枪支,于5月4日成立“江南别纵队”,贺任司令、唐任政委,驻扎洞口境内半江、城步西岩、绥宁黄土坑等地,打富济贫,除暴安良,维护地方秩序,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洞口。1949年10月,江南别纵队随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解放武冈县城的战斗。后受编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邵阳军分区独立15团,贺锄非任邵阳军分区副司令。以后,唐盛转业到地方任邵阳专员公署建设科副科长、科长。
  第三节 新中国时期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冈县大队,先后在洞口境内建立4个区中队,配合主力部队剿匪。1951年秋,清剿任务完成后,县大队改编,一部分指战员留在县武装部工作,一部分指战员转业到地方。
  1951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办事处人民武装部成立。1952年4月1日,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隶属邵阳军分区领导。1954年7月改为洞口县兵役局,属地方军事机构,归中共洞口县委领导,受上级兵役部门业务指导。1958年8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隶属邵阳军分区领导。1986年2月改为洞口县人民武装部,归县委领导,受邵阳军分区业务指导。
  1952年12月,成立洞口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和公安局局长为副主任,各区、乡(社)、镇均成立5至7人的人民武装委员会,属该级最高军事机构。
  1952年4月,建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洞口县公安队,属公安局领导。后经多次更名,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洞口县中队,属邵阳地区武警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维护地方治安,负责看押囚犯。
  第二章 驻军
  明崇祯十六年(1643),黎靖副总兵刘承允,率兵近万驻杉木桥(今大水乡杉木村)、荫山铺(今石背乡荫山村)、袁家垅(今金田乡大铺村)、蒋家洲(今黄桥镇柏树村)等地镇压袁有志、尹子奇为首的农民起义队伍。
  清顺治十四年(1657),明将高启龙率兵千余人,驻硖口司(今城关镇),与清兵对抗。
  清康熙十九年(1680),清军副都统赵赖率兵驻硖口、花园等地。
  民国5年(1916),北洋军阀八师混成旅旅长胡祺率部驻高沙一带,杀害无辜,奸淫掳掠,军纪败坏,人民极为痛恨。翌年夏撤走。
  民国18年(1929),国民党军第三十五军一个团驻高沙,团部设在观澜书院,杀害中国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土,镇压革命运动。
  民国27年(1938)3月,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二分校(又称黄埔军校二分校)迁驻武冈县城,共招三期。同年夏,六、七两总队和二十七总队分别由中将主任李明灏、少将总队队长张植标、少将总教练官王平一等人率领学生2000余人,从武冈县城迁驻高沙和王家桥(今山门镇),校总部所属劈刺训练班设黄桥铺。民国34年(1945),军校二分校奉令迁成都,与总校合并。
  民国28年(1939)秋,国民党师长王凌云率部驻洞口、高沙、黄桥铺、石下江、花园等地,师部驻太平街(今城关镇新平村),负责清剿张云卿等土匪。由于当时官匪勾结,明剿暗保,收效甚微,次年夏陆续撤走。
  民国33年(1944)秋,国民党军第四方面军七十四军、一百军、十八军、二十六军及国民党新六军驻洞口境内。总部驻竹篙塘莲社寺,所属部队沿雪峰山脉布防,扼守山门、江口、花园等险要关卡,阻击日军入侵。抗战胜利后全部撤走。
  民国38年(1949)春,国民党军五八九团驻高沙一带,企图阻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同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从黔阳东进解放洞口,五八九团怯战撤逃。
  民国38年(1949)春,国民党军十九师一个营在溆浦龙潭一带阻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行至雪峰山,慑于解放军的威势,营长谢文杰率部折转到家乡木瓜塘冲一带驻扎,改名为陆军独立第一旅,谢文杰称旅长。同年10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谢文杰窜入绥宁县为匪,1950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抓获镇压。
  民国38年(1949)夏,国民党军六十三师师长李精一率部驻扎洞口、竹篙塘一带,师部驻李精一家。不久撤走。
  1949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八师四七三团驻扎在水东、花桥一带剿匪。同年12月6日凌晨,在双龙村禾梨树(今岩山乡双龙村)生擒匪首陈光中。
  1950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六师四0七团和邵阳军分区独立15团,布兵花园、江口、洞口、山门、黄桥等地,清剿土匪。
  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00五三五部队,驻扎洞口,担负勘察矿山黄金储备任务。
  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八0三0五部队通信连驻扎花园乡,担负维修保护国防通讯设备。
  第三章 兵役
  第一节 清代兵役
  清代实行募兵制。塘、汛兵员的更迭增补,均以招募征集。凡20岁至25岁的男丁,均为募集对象。募集办法,由政府规定招募日期,并派员会同州署设立选验处(所),洞口境内各团事先列具募名表(报清三代家口、住址、箕斗数目),到期连同被募对象分送各选验处(所),听候选验。选验合格的统一编队注册。新兵入营3个月后,每月酌扣存饷,6个月一次,由家属持据(执照)向饷局领取。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兵役
  民国初年,承袭清代募兵制。民国22年(1933),政府颁布了《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45岁之中国籍男子,均须服行国民兵役”。洞口境内于民国25年(1936)正式施行。当时服兵役分现役、正役、续役三种:现役为期3年,凡年满20岁至45岁的男子,经检查合格入伍服役:正役为期6年,前3年在乡定期参加军事训练,后3年入伍服现役;续役,平时在乡参加军事训练,战时才入伍服现役。总役期自定役之日起,直至45岁止。《兵役法》规定,入伍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身强体壮,事先要照相上交定役,然后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乎条件才能入伍服现役,这种兵称为“照相兵”。民国25年(1936)征丙辰(1916)、丁巳(1917)两年生的适龄青年,洞口境内共征集“照相兵”460名。民国27年(1938)8月,国民党内政部与军政部颁布《兵役法施行暂行条例》,对免役、缓役作了具体规定:凡委以正式官职、出国旅行、独子、高中或同等以上学校毕业,均可缓役或免役。征兵办法改为抽签入伍。洞口境内各保均设抽签点,按户壮丁数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实际上有财有势者,以各种名义免服或缓服兵役,而贫苦农民即使是独子、残疾,不中签者也要强行服兵役。不及时应征者,便派兵捕捉,绳索捆绑,武装押解。民国33年(1944)以后,每甲(20户左右)一年要送一个壮丁。乱抓壮丁和乱办逃兵的事情处处可见。平镇乡崇阳坪村农民林睦祥,既是独子,又是驼背,根本不符应征条件,民国34年(1945)保长硬要抓去当兵,送了巨款厚礼后,才写了一张“缓征”的条子,第二年又要捉去当兵,只得再去送厚礼。这样,年年要捉,年年要送钱送物,搞得家穷财尽。自民国27年至民国36年,洞口境内被抓去当兵的有4000余人,均属贫苦农民、店员和小商贩。
  第三节 新中国兵役
  一 志愿兵役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革命根据地均实行志愿兵役。1935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洞口,有20多人志愿参加工农红军。这是洞口境内第一批志愿兵。这批志愿兵中有的牺牲在长征路上;有的牺牲在抗日前线。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实行志愿兵役制。从1949年10月起,凡热爱祖国,跟共产党走,身体强壮(年龄无明确规定,掌握在18岁至30岁之间),五官端正的男性公民,个人自愿,家庭同意,兵源需要(由上级分配名额),经过批准,均可参军服役。服役时间不受限制,其家属可受到经济上的优抚、政治上的尊重。土地改革后,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合格公民纷纷要求参军。由于名额限制,实际参军人数,1950年和1951年共1850名,1952年为820人,1953年为815人,1954年为840人。
  二 义务兵役
  1954年7月,国家颁布的兵役法(草案)规定,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1955年冬,洞口县首次实行义务兵役制,全县适龄青年11555人,到征兵站报名登记的11532人,占总数的99.8%,其中父母送子参军的有2940人,妻(含未婚)送夫参军的918人,兄送弟参军的418人。经过目测批准,有3200人参加体检,合格的940人,实际入伍的755人,如数如质完成了征集任务。自实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对兵员的质量要求很高,员额有限,要求参军的人多,能够参军的人少,群众有“考兵难”之说。以后,国家每年向洞口县征集1~2次义务兵。征集数目,由上级根据建军需要下达指标(见历年征义务兵员一览表)。服役年限:1965年规定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1978年降到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身体条件,按《应征青年体检标准》,先目测,再体检,符合标准的才能入伍。政治条件,1978年前强调出身,以贫下中农为主,征集少量中农;1978年开始实行“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政策;1980年以后,强调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等条件。征集的具体时间为每年冬季或春季。从1955年冬到1986年底,全县共征集义务兵22批17553人,其中飞行员34名,女兵20名。义务兵除极少数提升为军官外,绝大多数服役期满退伍回原籍,参加民兵组织,成为国防后备力量。1984年有极个别义务兵转为志愿兵,服役期15年。
  三 预备役
  根据国家《兵役法》规定,应进行预备役登记。预备役分一、二两类,军官服役期满后转业到地方为一类预备役,18~40岁未曾服役的公民编为二类预备役。
  1956年4月20日到1957年5月20日,洞口县进行第一次登记工作,共有一类预备役80名,占应登记的85%。1957年9月,根据中央军委对预备役登记工作的新规定,停止对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工作。
  1958年1月,根据上级决定,全县吸收预备役军人编入基干民兵。
  1962年,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洞口县对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期间的转业、复员的副排级以上干部和1955年1月1日至1962年8月期间授予准尉以上军衔的转业、复员干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
  1981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对在部队服役期满和服役一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到1986年底止,全县预备役兵员共有5706人。
  第四章 民兵建设
  第一节 民兵组织
  1950年春到1951年冬,在武冈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下,洞口境内各区建立区人民武装部,各乡建立乡武装委员会,负责管理民兵工作。各村建立民兵连、排、班、组,配合农民协会开展剿匪反霸斗争。
  1952年4月,洞口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9个区,分设区人民武装部,主管民兵建设。全县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到年底有基干民兵484人,普通民兵1119人。
  1953年,县建立基干民兵团,下编9个营、27个连、81个排,有基干民兵2450人。县武装部部长兼任团长,县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各区由区武装部长兼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乡武装部长兼任连长,乡党委书记兼任指导员。
  1958年秋,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洞口县积极响应,县组建民兵师,县以下人民公社建团,生产大队建营,生产小队建连,连以下分排、班,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学校,视其人数多少分别建立营或连。全县共编成3个师、37个团、212个营、1004个连、3545个排、9525个班,民兵总数140240人。
  1960年2月,成立“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李先明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初增科、县武装部部长孙喜义兼任副组长。
  1970年,撤销“民兵师”建制,全县建立37个民兵团,438个民兵营。
  1972年,恢复“民兵师”建制,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团24个、营463个、排5371个,直属连44个,民兵总数为163801人。
  民兵师按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分别编组。除地、富、反、坏、右和残疾者外,年龄在16至55岁的男女公民,均参加民兵组织,其中16至35岁为基干民兵,并从中挑选18岁至25岁各方面条件好的为武装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
  1980年9月,区、社武装干部由现役军人改为地方干部担任。
  1981年3月,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缩小民兵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再度撤销“民兵师”建制,统一以县建团,区(镇)建营,社(镇)和较大厂矿、企事业单位建连,大队建排。改普通、基干、武装三种民兵组织为普通、基干民兵两种,女性不编普通民兵。身体和政治条件以征兵条件为基础,年龄为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不得超过28岁。调整后,1986年,全县共建立民兵团1个、营9个,民兵75008名,其中基干民兵12917名,普通民兵62091名,排以上干部6436人。
  第二节 民兵训练
  洞口县从组建民兵以来,由各级武装部门负责民兵政治、军事训练。
  1952年,确定每年训练一次,使训练制度化。每年的训练分两批,共训练1320人,每批训练时间5~8天。政治内容以学习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提高爱国主义觉悟为主;军事训练,有单双杆、各种步伐、防空防毒、农村卫生知识等项目。—
  1954年,将训练时间增加到10天以上,多的达40天,重点训练基干民兵。训练内容,军事训练有三防知识、战术、射击、队列等;政治教育以全民皆兵的意义和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为主,由武装部(或兵役局)干部下乡巡回担任教员和组织训练。1958年组织所有民兵以公社为单位普遍集训一次。通过训练,民兵的政治、军事素质大大提高。1959年,全县共训练民兵58273人,被评为“五好民兵”和“五好干部”的23008人。1960年,竹市公社向阳大队女民兵黄煌贞和醪田公社龙江大队民兵刘图光被评为全省“五好民兵”,出席了全国民兵群英大会,叶剑英元帅分别奖给自动步枪一支。1964年10月8日,城关镇女民兵萧和英在长沙参加全省对空射击表演,9发9中,被称为“女神枪手”,荣获中南五省军事竞赛一等奖,叶剑英元帅授予自动步枪一支。
  1975年以后,公社专职武装干部由军分区分期分批培训,时间20天,训练内容有射击、投弹、战术、地雷爆破、打坦克等。城关镇民兵有打飞机、巷战、街垒战、六0炮、八二炮、高射机枪、重机枪等科目。
  1981年,民兵军事训练实行改革,规定两年为一个训练周期,训练时间不得少于30天,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为主要科目,以爆破、土工作业、队列为辅助科目。主要科目及格者,发给《合格民兵证书》。
  1984年,取消周期性的民兵训练,恢复年度训练。训练时间、内容不变。由区(镇)组织训练,县只训练武装基干民兵。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发动民兵干四化,围绕四化办民兵”的指示精神,民兵训练时间压缩到20天,训练人数大大减少,按全县总人口万分之六计算,每年训练400人左右,主要训练专业技术兵。全县民兵开展“三组”(义务帮工组、送温暖组、农业科研组)“一队”(宣传队)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广州军区的表彰。
  第三节 民兵参战
  新中国建立后,广大民兵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清剿土匪特务,镇压地主恶霸,保卫人民政权。除了直接参战外,还担负站岗放哨、侦察敌情、看押犯人、护桥护路、保护仓库、维护治安等各项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兵参加大的剿匪战斗14次,活捉匪首82名,生擒匪徒、特务406名,打死匪特18名,缴获枪支206枝、子弹14213发、炸弹9枚、电话机3部、马刀94把、梭标502枝、马枪1313枝、刺刀81把、指挥刀19把、大刀3把。1952年3月14日至16日,武冈县洞口办事处组织18000余名民兵和群众,开展搜山清匪活动,3天内抓获逃跑地主、恶霸和土匪146人。至此,洞口境内土匪特务基本肃清。
  第四节 民兵支工
  1959年5月至1960年2月,全县动员5000民兵参加娄邵铁路修建工程,完成自邵东宋家塘至黄坡桥的共7公里长的铁路路基,计土方48.7万方、石方36727方。
  1959年12月至1960年12月,全县动员1.2万名民兵参加了洪绥铁路的修建工程,已完成土方146.1万方。后因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路未建成,下马回县。
  1970年6月,全县组织2万民兵,其中女民兵800名,组成一个民兵师,奔赴新晃参加湘黔铁路会战,历时3年,到1973年6月圆满完成任务。在火新段共修铁路12.7公里,计完成路基土石方124万方;中桥2座,共长707.34米,小桥2座,共长61.8米;涵洞37个,计776.6米;隧道2个,计630米;车站站房19栋,计2551.4平方米;天沟、地沟计长4658米;生产道渣4.3万方。1972年11月,全县留下护路民兵500人,由火新段转战金润段,继续完成扫尾工程,计完成整道18.9公里,土石方6369方,草皮铺坡7136平方米,生产道渣14187立方米。全县民兵在会战中,有9人因公牺牲,21人因公负伤致残。参加支工民兵,纪律严明,苦干实干,工程进度快,任务完成好,曾多次受到省、地指挥部的表彰。
  1974年6月,县内民兵继湘黔铁路会战后,又组织了1046名奔赴湘西,参加了枝柳铁路会战,历时一年半,先后转战江市、吉首等地,圆满完成了省地指挥部分配的各项任务。
  1977年2月至1979年6月,全县组织民兵188人在邵东牛马司参加了省采煤大会战,多次受到省煤炭一处领导的表彰,曾获锦旗一面,会战中有4名民兵光荣牺牲,5名民兵负伤致残。
  第五章 主要战事
  第一节 洞口塘反清
  清顺治十四年(1657),明将高启龙率兵千余人镇守硖口司(今城关镇),利用洞口塘险竣地形,与清军相持苦战多年。
  清康熙十八年(1679),吴三桂部将马宝率兵镇守洞口塘,一年以后,粮尽草绝,损兵折将,败走黔阳。
  第二节 洞口塘讨袁
  民国4年(1915),袁世凯军队先头部队到达贵州境界,遭到护国军的突然袭击而溃退。袁军一支经过硖口,洞口境内民众配合地方武装截堵硖口咽喉,用锄头、脚耙痛歼残兵败将,袁军伤亡惨重,狼狈逃窜。
  第三节 农民起义战事
  黄桥铺农民起义 明藩岷王第九代显王朱企〓,暴虐无道,强迫民众修筑城墙,劳民伤财,民怨鼎沸。明崇祯十六年(1643)3月2日,袁有志、尹子奇在黄桥铺聚众数万,举行农民武装起义,攻克武冈州城,诛岷王朱企〓于殿阶。封官造印,建立农民政权,以“天顺”为年号。明王朝急令黎靖副总兵刘承允率兵达万镇压,从杉木桥(今大水乡杉木村)、荫山铺(今石背乡清风村)、金龙岩(今石背乡双竹村)、石屯(今青龙乡土桥寺)、巽江(今黄桥镇龙潭村)、蒋家洲(今黄桥镇柏树村)、袁家窠(今金田乡九峰村)等地围攻起义军。起义军作战英勇,但兵力单薄,装备差,又缺乏实战经验,战至七月终于失败,袁有志被杀害。
  高沙阻米出境斗争 高沙镇素称“米镇”,每当秋收后,常有百数船只装米卸货。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农业歉收,饥民众多。高沙地主杨居南、邓十六等,将囤积大米抬高价格卖给湘乡米商。贫民曾以得、监生曾如炷等发动饥民阻米出境,扣留停泊在蓼水河两边装满谷米的船只,捣毁杨居南的的住宅,要求将米赈济地方饥民。武冈知州徐光弼派兵镇压,阻米民众奋起反抗。农历5月14日,曾以得斩知州徐光弼于迴澜桥下。清室惊恐,道光帝急令湖南巡抚吴其浚急调省内驻军聚集高沙,并令广西巡抚协同镇压。起义首领曾以得、曾如炷等乘船下益阳,准备重振旗鼓,进入新化县境时被知县江世泽捕杀。
  溪会党起义 清咸丰四年(1854),溪白焦团(今溪瑶族乡白椒村)瑶民杨燕山与尹四黄肿、梁一相为首,以白焦团会成员为基础,组织武冈、辰溪、黔阳、绥宁、溆浦、邵阳等邻县边界义民3000余人,在黔阳沙湾建立根据地,打土豪劣绅,夺官商船只,屡胜官府武装。三月,广西天地会党、太平天国友军朱洪英攻克东安,杨燕山等积极响应,大举进攻。后因辰沅永靖道翟诰派重兵镇压,咸丰六年(1856)起义军失败,杨燕山下落不明。
  三门(山门)哥老会起义清光绪二十年(1894),三门哥老会头领武生张坤堂、于贵仔和王仰、廖裁缝以及石下江王贞元等,聚众3000余人发动起义,以三门马颈骨(今桐山乡境内)为据点,沿王家桥(今山门镇)、醪田、水东、石下江一带,打富济贫,屡胜清兵,终因寡不敌众,义军失败,首领被捕。
  第四节 抗日战争
  1945年4月下旬,日本侵略军冈村宁次所辖一旅团3000余人进犯江口。5月初,日军一一六师团约1000余人进犯桐山马颈骨。该师团一0九联队进犯高沙。全县被日军烧毁房屋5000余座,洞口、高沙、山门3个镇夷为废墟,5000余人被杀。妇女被日军强奸的不下数百人,其中有十一二岁的幼女,也有五六十岁的老妪。人民自动组织起来,用锄头、大刀、梭标、鸟铳等打击日本侵略者。
  同年5月23日,蓼源乡花园农民陈大胡,在大山脚发现日军10余名,随即约集乡民40余人围山,击毙日军9人;蓼源乡梅田(今石桥乡境内)农民仇有明、吴云喜活捉两个鬼子兵;高沙枫木坪农民王荣六在水田打死一个鬼子兵;竹市阳光村,几十个青壮年包围一个日本探子,敌探见农民逼近,想拧开仅有的一颗手榴弹同归于尽,在场的尹槐南眼明手快,挥剑一砍,敌探的颈骨被掀去一大半,当即死亡。
  全县人民配合国民党政府军队打击日本侵略军,经过江口、马颈骨、雷打岭等大小战斗,打死打伤日军近万人。
  一 江口战斗
  1945年4月下旬,日军冈村宁次所属一旅团3000余人向江口进犯,总部设在辰溪,国民党第四方面军司令长官王耀武令七十四军五十七师在江口布防,六十六师一个团协同作战。当地群众积极协助驻军挖战壕、筑工事、修碉堡,支前抗日。
  战斗开始,当地自卫队首先与日军接火,采取“麻雀”战术,到处袭扰打击敌人,与3000余日军周旋了三天三夜,歼灭日军百余人,自卫队仅一人负伤,为驻军充分做好战前准备,赢得了时间。日军在自卫队的诱惑下,全部进入国民党政府军预设阵地——仙山界。国民党军在空军配合下,与日军激战七昼夜,日军大部被歼,残部溃逃。
  二 马颈骨战斗
  马颈骨(今洞口县桐山乡境内)是山门通往溆浦的要道。1945年5月,日军一一六师1000余人,龟缩在这里。国民党军一十九师官兵与当地瑶汉自卫武装奋起痛击,激战四昼夜,歼灭日军副团长以下官兵400余人,生俘100余人;缴获重机枪8挺,步枪100余枝,战马39匹,掷弹筒22具,刺刀及其他战利品200余件。
  三 雷打岭伏击战
  雷打岭位于洞口县南泥乡境内。1945年4月,日军一一六师团一0九联队一部分侵犯高沙,因地形不熟,强迫一农民带路,带路的农民急中生智,将日军带入国民党军七十四军所在地一一雷打岭。当敌人全部进入阵地后,七十四军四面夹攻,与日军鏖战三昼夜,歼灭日官兵300余人,缴获战利品一批,余敌溃逃。
  四 洪茂战斗
  1945年5月14日,日军三十四师团二一七联队一部分向高沙洪茂地带进犯,驻防高沙一带的七十四军一部分,奋力抗击,与日军激战一日,歼敌百余人,缴获战利品一批。
  五 洞口塘战斗
  1945年5月,一股日本侵略军盘踞洞口塘山顶,负隅顽抗。国民党军第四方面军某营赶到这里,因山高路陡,组织几次冲锋均失利,伤亡很多。后一个炮兵团增援,配合作战,攻占了山头,日军死亡过半,余敌溃逃。国民党军乘胜追击,连续攻克日军盘踞洞口附近的九个据点。
  第五节 解放战争
  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二师从溆浦龙潭出发,翻过雪峰山,经渣坪、月溪,当晚在空溪、江口宿营,12日到达绥宁草寨等地休整。10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九军一一七师由黔阳县出发进入江口,拉开了解放洞口的战斗序幕。
  一 洞口塘战斗
  1949年秋,国民党政府军六十三师布防洞口,妄图阻止洞口解放。10月6日,人民解放军三十九军一一七师向洞口进军,前卫三五一团在江口、大湾,顺路歼敌六十三师一个营和一个连,追至洞口塘。六十三师一个加强营控制公路两侧高地,居高临下,用火力严密封锁湘黔公路。洞口塘地势险峻,两岸悬崖陡壁,唯公路石洞隧道可以通行外,另无路可走。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一团组织一突击队,在全团火力的支援下,歼灭了敌军六十三师扼守洞口塘的一个加强营,控制了石洞隧道,10月7日拂晓解放了洞口。
  二 竹篙塘阻截战
  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五一团解放洞口后乘胜东进,10月9日晨攻占竹篙塘。当时由宝庆弃城西逃之国民党十四军六十二师、六十三师计四个团亦到达该地。国民党军为夺路逃跑,10日集中全力向解放军三五一团阵地发起进攻。两军激战,不分胜负。国民党军玩弄两面派手段,一方面与解放军和谈,另一方面继续向解放军进攻,企图夺路逃窜。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一五师后卫三四五团乘车由黔阳抵竹篙塘,协同解放军三五一团阻击国民党溃军。解放军一一五师主力奉命翻越雪峰山,向竹篙塘方向疾进,于12日全部到达竹篙塘南面的高沙一带。13日,解放军向敌军发起攻击,三五一团及一一四师一个团正面出击,一一五师主力由高沙向石下江方向突击,三四五团从平溪江北侧山地迂回至石下江附近平溪江岸边,截断国民党军退路。解放军各部队采取军事进攻和政治瓦解相结合的办法,迫使国民党军六十二师起义和新编第八军第一师400余人投诚。此役共俘国民党军2900余人,缴获汽车30余辆、榴弹炮数门。
  三 石下江战斗
  1949年10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衡宝公路沿线向国民党白崇禧部队发起攻击。7日,白崇禧为保存实力,边打边撤,以部分兵力掩护,主力向洞口境内西逃。解放军一一四师奉命进至石下江、竹篙塘一带协同兄弟部队围歼西逃之敌。10日,国民党十四军及直属六十三师、第十师从武冈逃至石下江地区。解放军一一四师奉命由竹篙塘沿公路向东猛攻,协同解放军三十九军一四七师围歼国民党十四军和第十师,当日17时30分,解放军一一四师三十四团在癞子垴和国民党军一四八团遭遇,经过一小时的激战,全歼敌军一四八团三个营。12日17时30分,解放军一四七师三0四团和国民党新八军两个连在大水■北遭遇,三0四团第八连迅速占领有利地形将敌新八军两个连包围,迫其全部投降。13日凌晨2时,解放军三0四团对三元堂、苗河发起攻击,歼国民党暂编第二师100余人,俘一少将师长以及官兵200余人。国民党军一八八师和一八四团余部溃散在石下江北侧山里,解放军一一四师直属部队于13日零点30分进至石下江,6时,师警卫营向花亭子方向搜索前进,俘敌200余人。
  四 石窝坳追击战
  石窝坳位于竹篙塘平溪江南岸,地势险要。1949年10月,国民党军曾振煌部队3000余人,遭中国人民解放军沉重打击后,逃窜到竹篙塘对岸石窝坳前家山一带,企图阻击解放军渡过平溪江,将江上大小船只抢劫一空,并以重兵扼守渡口。10月9日晚上,解放军一个尖刀排50余人,尾随国民党军到达渡口,两军激战一夜,10日拂晓,石窝坳一带国民党军往武冈方向逃窜,前家山一带的国民党军再次向解放军阵地发起猛攻。解放军仅有一个排的战士沉着应战,拖住了敌军,并在增援的解放军到达后,包围敌军,歼其大部,残部溃退到三元堂,解放军安全地渡过平溪江。
  五 三元堂战斗
  三元堂位于秀峰乡境内。1949年10月,国民党新八军部队在石窝坳被击溃后,曾振煌一个团逃窜到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五师所属的一个营驻扎在离三元堂2公里远的太平庵,10月13日上午,解放军派出侦察兵数人,秘密进入曾振煌部盘踞地侦察,摸清了军情,当晚11时向曾部发起攻击,战斗十分激烈,国民党军被击溃。解放军连长宗家兴、排长韩爱国光荣牺牲。
  六 癞子垴阻击战
  癞子垴位于水东乡境内。1949年10月上旬,国民党十四军、六十二师和十师的主力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余部一四八团从管竹歧石寨往水东方向逃窜。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四七师三0四团的两个排驻扎在癞子垴担任阻击任务,由于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阻击了国民党军的数次突围,国民党军弃尸数十具后往石下江方向逃窜。
  第六节 剿匪
  洞口境内匪患,始于清咸丰初,至1949年10月洞口解放时,将近百年之久。曾国藩办湘军期间,有少数湘军逃卒伙同湘西顽匪,出没都溪瑶里(今溪瑶族乡)打家劫舍,为害地方。民国8年(1919)1月7日,会同匪首杨国祥率众1000余人抢劫溪,瑶胞杨仁兴一家三口被杀。民国12年(1923),匪首张云卿不断扩大武装,拥有枪支994枝,匪徒1000余人,下辖3个大队,9个中队和一个直属队,成为县内外头号股匪。另有吴少石、邓兆瑞、杨相斌、谢文杰、易豪、袁中彪等大小土匪31股,约4000余人。民国时期,武冈县政府虽有团防、保安和国民兵团等地方武装,但清剿不力,屡剿不绝。为匪30多年的张云卿,三次招安,三次反水,时匪时官,亦匪亦官。民国27年(1938),新任县长陈漱源趁张云卿40寿辰之机,想以“祝寿”为名,除此著匪。县团防总局局长刘异将此计划派人星夜密告张云卿,大计落空,陈被排挤离县,助手被张杀害。
  民国27年3月28日,匪首吴少石、刘正太等派30多名持枪匪徒抢劫高沙,6户工商业者被绑架。4月6日,又纠集200多人,长短枪70余枝,沿途抢劫蓼源乡毓兰山(今毓兰镇),烧屋20多栋,掳物200多担,抢猪、牛无数,绑架8人,杀害1人,不少青年妇女被奸污,社学团民枪被抢。5月2日,湖南省保安第二旅奉命追剿,在泡洞冲(今花园乡泡洞村)激战3小时,毙匪40名,生擒15名,缴获机枪1挺,长短枪18枝。
  1949年10月,洞口解放后,新生政权刚刚建立。张云卿等股匪与国民党的残部退守山林,标榜各种番号,与人民政府对抗。12月11日,张云卿与国民党团长、县长卿建楚和武冈县自卫总队副队长刘异,在石江组织“雪峰山区反共游击总队”。在这前后,国民党乡长萧卓志组织“剿共义勇大队”,国民党团长、县党部书记曾兴炎等组织“讨共救国军华南总司令部纵队”,国民党中校军需主任尹达材、中校副团长吴绍奇组织“西南反共游击队”,各队互相勾结,在武冈、隆回、黔阳、绥宁等县边界进行骚忧、破坏,围攻荫山铺、黄桥铺、山门、江口等区、乡政府和驻军所在地,杀害革命干部、战士和无辜百姓。
  1950年1月,武冈县剿匪指挥部设在高沙,直接部署、指挥剿匪战斗。同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六师四0七团和邵阳军分区独立15团,驻扎花园、洞口、江口、山门、石江、黄桥、高沙等地,配合各区中队,在县剿匪指挥部的部署下采取驻军清剿、地方武装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办法,以军事攻势配合政治攻势,贯彻“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通过军事上的猛烈进攻,政治上的分化瓦解,至10月,生擒、处决邓兆瑞、杨相斌、刘异、谢希胡、谢文杰、曾兴炎等匪首,歼、俘匪徒数百名,敦促自新、缴枪的散匪2500余人。
  1951年2月15日,大匪首张云卿被军民围困在石背张家观音岩,无法脱逃,被迫自杀。
  1951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陆续撤走,县大队和区中队以及广大民兵担负清剿残匪的主要任务。由于军民密切合作,采取散剿、搜山等形式,又活捉匪首数十名,缴获一批枪弹武器。至此,洞口境内的百年匪患,彻底肃清。
  第六章 战备防空
  在毛泽东主席发出“要准备打仗”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下,于1971年成立“洞口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直属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9月,防空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城人民防空疏散方案》,同时,成立消防救护、通讯、治安、工兵、运输、对空射击等防空专业连队,并进行防空演习。县人民武装部拟制洞口县重点地区《反空降、反暴乱作战方案》,确定江口区的渣坪公社客溪村,山门区的石柱、桐山公社,黄桥区的杨林公社为防空防暴重点地区,并在崇阳坪、香炉寨、月溪、渣坪、高峰、七岭、双江、白沙岭、鸟雀岭、洞口等地,设立19处防空哨所。
  按照平时战时结合,打防结合,人防工程与国防工程结合,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基本建设结合的原则,为对付未来可能的侵略战争和严防空袭、空投,从县城到农村,普遍开展“深挖洞”的群众运动。据1971年~1973年的统计,县城39个单位挖有防空洞,总长为2277.5米,洞内面积为235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27平方米,地道2327平方米,半永久性工事2178。6平方米,其他175.4平方米。凡县内集镇、工厂、学校、农村普遍挖有防空洞。县防空指挥所设有警报塔。至1986年,除个别工厂、学校的防空洞被毁掉外,绝大多数予以封存。警报塔改为防火警报用。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