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气 供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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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3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供气 供热
分类号: F294.1
页数: 3
页码: 712-714
摘要: 本章记述了邵阳市公用事业供气供热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煤气、液化气、集中供热等。
关键词: 公用事业 供气 供热 邵阳市

内容

第一节煤气 1980年,市区始规划建设煤气工程,拟利用邵东焦化厂的焦炉煤气做气源,用管道输送到市区。1985年1月7日,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气工程筹备领导小组,副市长黄锦川任组长,市建委副主任黄春云、市计委副主任李又新任副组长。6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1986年10月经全国煤气节能项目审查小组审查通过,11月国家建设部行文批准邵阳市煤气工程建设立项。1987年11月,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1990年,湖南省计委、省建委批准兴建。12月25日,成立市人民政府煤气工程指挥部,黄锦川任指挥长。于翌年2月25日破土动工,第一期工程设计能力为日供气6万立方米,整个工程包括邵东净化储配站,邵东焦化厂至市区内共计84.7公里的中低压管道,14个调压站,城西樟树垅储配站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后方设施,工程概算为4438万元。1991年4月6日,成立市煤气公司筹建处,与市人民政府煤气工程指挥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黄锦川兼任市煤气公司筹建处主任。
  第二节液化气 1983年,红日机械厂建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修建60立方米贮气罐,向本厂职工供气,为境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生活用气之始。随后,湖南汽车制造厂、邵阳茶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等大中型企业,亦先后使用液化石油气做为职工的生活用气。1986年12月,吴宝森、张伍光等人创办市内第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向社会供气,站址设宝庆中路,有资金25万元,职工6人。1990年5月,谢志云、谢建华父子又创办湘中液化气供应站,向社会供气,站址设邵水西路,有资金30万元,职工15人。8月,吴、张等人创办的液化气供应站由市城建局接管,组建国营邵阳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有职工32人。至年底,城区有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2家,用户9400户,年供气920吨。其中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有用户8000户,年供气800吨;湘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有用户1400户,年供气120吨。
  市区液化石油气大部分来自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地,也有的直接从省外油田购进。除红日机械厂用槽车运输外,其他单位使用小钢瓶运输。液化石油气价格每吨1500元左右。向社会供气开户实行年度制,一般为1年,也有2年至3年的,开户费根据时间长短而定,1年期开户费为40~60元,年供气12罐,每罐重12公斤,在开户期内供气单位保证供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燃气安全管理由市消防支队和市劳动局监管,供气单位和使用单位都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随着单位自供气和社会供气的迅速增加,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1990年7月,由市城建局牵头,消防、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市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情况进行联合调查,并着手理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体制,明确经营和自供液化石油气的审批程序,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至1990年底,虽未发生大的责任事故,但尚未形成全市的液化石油气管理规章和监控体系。
  第三节集中供热 1982年5月,动工兴建位于市区龙须塘工业区的龙须塘热电站,距市中心3公里,系“六五”期间经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节能项目。1984年3月,龙须塘热电站更名为邵阳市热电厂,1985年6月投产。到1990年底,能满足占全市工业产值四分之一的热用户的用热需要,实现区域性集中供热。
  市热电厂热用户由投产的初期的17家,逐渐增多。热力管网由一条管径为Dg500和Dg400的长约4000米的南北主管道和通往热用户的几十条不同管径的热力支管连接组成。集中供热取代46台分散的小锅炉,使煤和气的转换热效率从50%左右提高到80%以上,供热标准煤耗从68.2公斤/百万千焦(小锅炉平均值)降低到48.8公斤/百万千焦,供电标准煤耗为221克/千瓦时,节能能力随着供热能力的增大和热用户的增加而提高。由于集中供热,蒸气品质好,而且汽压较稳定,尤其是化工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过热蒸气,化学反应迅速加快,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能耗,增加产量。1985年6月~1990年,市热电厂供汽(热)330万吨,发电量4.25亿千瓦时,仅供电一项增创产值近2亿元。1990年用户33家,年耗原煤量为21.4万吨,较使用小锅炉,每年节约标准煤5万吨,按现行标准煤价值人民币931.5万元,既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又对综合治理煤烟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邵阳市供热管理分为两个阶段,1985~1987年初,为热电厂自行管理阶段。热电厂负责负荷调度,仪表计量、抄表、汽费结算和收款。但供用双方的生产无法调度和安排,造成热负荷波动大,削峰填谷无法进行,影响热电厂正常运行。计量仪表校验及抄表由热电厂承担,所出具的数据缺乏监督,因而用户对数据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而这些数据又是汽费结算的依据,直接影响双方经济利益,成为造成双方矛盾的根源。供热由热电厂自行管理对其安全及供气参数正常与否无法监督和制约。供气参数偏离用户计量仪表设计参数,产生计量误差未进行温压补偿,造成在汽费结算上的矛盾。1986年9月12日,成立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尹耕秋任主任,编制7人,隶属市经委。1987年,供热管理步入集中统一管理阶段。市供热办吸取外地供热管理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经委《关于转发水利水电部<供用热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订《邵阳市集中供热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供热办的职能是:搞好用气计划,负荷平衡,调度计量,负责仪表校验、抄表、温压补偿计算、结帐收费、奖罚、事故调查及矛盾协调处理等项工作。通过贯彻实施《若干规定》,对供热实行定量计划用汽制度,按“蒸汽定量计划手册”定量供气,规定用汽时间和用量,允许在±15%的范围内变化,低于或超过15%的部分加收15%的汽费。设专人抄表、报表,绘制当天的负荷曲线,及时掌握热负荷和仪表运行状况。并与市三电办配合,以电管汽,供汽供电同时调控,即保汽则保电,压汽则压电。供热办还根据各用户的生产特点,与热用户共同采取措施进行热负荷调控。同时,对热电厂供汽质量作出规定,当用户负荷在锅炉额定负荷内,必须保证汽压。并拟定各类仪表校验规程,报批地方标准。做到计划校验3个月一次,临时性校验随修随校,校验时供用双方参加,校验纪录3方签字,正式报告存档,避免发生纠纷。为了更好处理供用双方矛盾,对蒸汽计量实行“温压补偿”(全国仅邵阳一家实行),根据用户每天的温度、压力纪录数值,按24小时平均值进行补偿计算,维护供用双方的利益。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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