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郴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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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86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郴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分类号: K250.6
页数: 1
页码: 320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1988年-1995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989年10月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郴州地区联络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一处、二处,1995年5月,依法成立了郴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郴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设立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常设工作机构。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 资料

内容

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989年10月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郴州地区联络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一处、二处,1995年5月,依法成立了郴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郴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设立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常设工作机构。
  1988年,郴州地区行政公署下设63个委、办、局、行、社,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行署工作机构不断进行调整,根据地委(1994)14号文件关于郴州地区地级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郴州地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从郴州的实际出发,1995年,调整后政府组成机构由政府办公室、计委、经委等24个单位组成;政府直属工作机构由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部)、财贸工作办公室等13个单位组成;委办归口管理的机构5个;议事协调的常设办事机构3个;改事业单位仍赋予行政职能5个;转体后保留牌子的4个。通过这次调整改革,政府工作机构设置更趋科学合理。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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