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郴州市(郴县)党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6年9月~196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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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735
颗粒名称: 第六编 郴州市(郴县)党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6年9月~1966年4月)
分类号: D235.64
页数: 100
页码: 233-332
摘要: 本编记述了郴州市(郴县)党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贯彻中共八大精神与开展整风反右派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贯彻“调整提高”八字方针巩固充实促进全市经济形势好转、开展“社教(四清)”运动和思想政治建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郴县 建设 社会主义时期

内容

第十五章 贯彻中共八大精神与开展整风反右派斗争
  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起来,但是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应该怎样建设和发展?这是党面临的全新课题。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正确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决策,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外交工作的方针。中共郴县县委在八大精神指引下,领导全县人民从整顿巩固农业合作社人手,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超额完成郴县专署下达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大幅度地改善人民生活。
  在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后,由于生产关系的改变,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整个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也变得激烈起来。中共郴县县委根据中央、省和地委的部署,在组织领导民主整社、反资斗争和反右派斗争中,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在斗争中出现了一些“左”的现象,使全县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曲折。
  第一节 贯彻中共八大精神
  一、学习宣传中共八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情况下召开的。大会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国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虽然还有阶级斗争,还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但其根本任务已经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对于八大精神的传达与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做出了周到而全面的部署。在八大开幕的前一天,省委即发出《关于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10月6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由出席党的八大代表介绍会议情况,并研究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八大文件以及今后工作中贯彻八大精神等问题。10月10日,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规定从10月起至年底止,停止原来所规定的理论学习课程,进行八大文件的学习。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中共郴县县委于1956年9月17日,即从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后的第三天,就由县委副书记李峰向全县机关干部作了学习动员报告,号召全县干部立即行动起来,学习活生生的马列主义——八大文件。并在全县粮食工作三级扩干会上专门安排一天时间,组织参会干部专门学习八大文件。10月18日,中共郴县县委发出《关于党员干部学习八大文件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一)从10月起至1957年元月15日止,继续学习八大文件,在这段时间暂停原来安排的理论学习,同时放慢原来安排的文化学习。规定每周星期六下午为全县干部学习八大文件时间。(二)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学习的领导与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余政治学习的班组长、指导员应继续负责组织好八大文件的学习。县直属机关支部每10天口头或书面向县委汇报一次学习情况或学习中提出的问题,各乡党总支每半个月汇报一次。学习结束时,要求有文化的党员干部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写一简短扼要的学习心得交支部审阅。(三)县下乡干部或出差干部的学习,一方面由所在支部布置学习任务,要求他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思想进行学习;另一方面必须在所在工作地区的党委领导下进行学习,各乡党总支应把他们的学习切实地领导起来。(四)乡干部的学习,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农村中心工作繁忙,主要是组织集体阅读八大文件摘要,并针对当前干部的主要思想和工作作风,着重学习和讨论下面四个主要问题:即关于群众路线问题;关于正确处理党内是非关系问题;关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关于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问题。(五)学习方法,除自学讨论外,还可以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如组织学习心得座谈会、问题解答报告会等形式,以启发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交流学习经验。同日,县委宣传部还发出了《关于学习八大文件的安排意见》。
  10月25日,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组织报告员向城乡群众宣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在党员干部学习的基础上,向城市、工矿、学校、农村的工农群众和各界人士进行广泛宣传,以便动员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报告员可由乡党总支书、县下乡党员干部、或驻乡、镇的县委担任。报告员的宣传资料可参考省委宣传部编印的《农村党员干部学习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讲话提纲》和时事手册19期《关于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传要点》010月28日,中共郴县城关镇委、镇人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镇党员和手工业社组、商业、居委会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八大文件,积极宣传党的八大会议精神。
  通过4个月的八大文件学习,使全县1929名干部提高了政治思想水平,改进了工作作风,推动了党的各项中心工作。文昌阁乡是1956年全县三个重灾乡之一,干部群众通过学习八大文件,圆满完成了县委分配的68.5万公斤粮食征购任务。该乡龙头高级农业合作社,通过学习八大文件,自觉地将原报的31.5万公斤粮食产量,报实为33万公斤,并如期如质完成了13万公斤粮食征购任务。全县在生产救灾的同时,也比任何一年都顺利地完成了地委分配的粮食征购任务。
  二、开展民主整社
  为了巩固办好高级农业合作社,1956年10月11日,郴县地委发出《对于当前高级化几个问题的指示》,地委在《指示》中布置了农村高级社的整顿工作。这是区内农村第一次整社,其主要内容是反对单干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10月26日,地委批转农村部《关于整社试点座谈会的报告》。地委指出,要解决合作社这些内容矛盾,必须纠正干部打骂社员的恶劣作风,“必须从爱护干部出发,通过民主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使其自觉地认识错误,增强于群团结,决不可采取惩罚的方针,把整社变成整人。”地委决定从11月开始,在全区选择15个高级社(各县1-2个)办整社试点。
  郴县县委选择走马岭高级社作为全县整社试点社。工作组由县委书记葛冠卿亲自带队。在整社过程中,工作组放手发动群众,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使干部、社员自觉认识高级社的优越性,树立爱社风气,坚定民主办社的信心。工作组认真贯彻党的阶级政策、千部政策,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从有利生产和团结的目的出发,妥善解决建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即使对地主富农分子,也按政策办理。通过民主整社,党支部领导能力增强了,同时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整干、整党、整团工作,充分肯定成绩,对缺点错误发动贫下中农开展批评。同时,将整社与劳动生产紧密结合,制订生产计划,不仅抓好冬种,进一步落实定额包干生产制,还积极冬修春备,为来年生产经营作好充分准备。县委总结了走马岭高级社的整社经验,在全县推广。
  12月15日至18日,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八大会议精神,从总结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人手,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和布置了全县整顿巩固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任务,介绍推广了走马岭的民主整社经验。会后,全县花了2个月的时间,普遍开展了民主整社工作。全县各地的整社工作一般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工作组摸清情况,帮助社委会制订生产(救灾)计划和整社方案;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先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后一般社员群众,搞好宣传发动,明确整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第二步,对社干评功摆好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分清是非,划清界限。第三步,分别轻重缓急,解决妨碍生产和办好农业社的问题,巩固高级社。第四步,总结提高。至次年2月底,全县整社工作基本结束。
  1957年3月15日,为坚持民主办社的方针,夺取农业大丰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号召实行民主整社。5月9日,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民主办社争取农业大丰收的指示》,要求各地结束插秧后,立即开展一次以民主办社为主要内容的整社运动。根据省委的这一指示精神,地委于5月上旬召开全区县委书记会议,决定再次开展全区民主整社,着重解决农业社内部矛盾问题。根据省、地委的部署,郴县开展了继1956年冬至1957年春之后的第二次整社运动。县委在这次民主整社中,认真组织学习和借鉴谭震林在湖南攸县民主整社的经验,继续解决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和干部中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脱离群众,不参加生产等问题。至6月中旬,整社运动深入到全县三分之二的乡和高级社。第二次民主整社的时间比较短,至7月上旬基本结束。通过民主整社,建立起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了社员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
  第二节 开展整风与反右派斗争
  一、从党内整风到全民整风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1957年9月中旬,中共郴县县委正式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在全县国家机关、中小学及财贸、厂矿、城镇和农村,开展以反对工作上的官僚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和思想上的主观主义为重点的全民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县参加这次运动的有国家机关(含城关镇)干部、中小学教师、厂矿及财贸单位职工、工商界人士、手工业工人及城镇居民共43048人,其中党员1059人,团员2413人。
  县委领导深入基层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一起大鸣大放。从9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两个月时间,共召开各种座谈会1560多次,贴出大字报27846张,提出意见137478条。绝大部分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
  县委根据群众的意见积极整改,各单位都制订出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小组,对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各级领导都写了大字报,表示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决心改正错误和缺点,有的领导在适当场合还进行了自我检查。到1958年5月,整风结束。广大干部和群众都得到了一次锻炼。
  城关镇的整风运动,按照中共郴县县委的统一部署,从1957年9月开始到1958年5月结束。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大鸣大放阶段(同时进行整改);反击右派阶段(同时进行整改);着重整改阶段(同时继续鸣放);学习文件、个人反省、提高认识阶段。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镇委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由陈家盛、谷安科、周木忠、何仲桂、刘中华、谢开智等7人组成,镇委书记陈家盛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配专干2人。在全镇基层单位,都设立了整风领导小组。
  镇委组织机关干部和学校教师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提高认识,联系实际,解决部分领导担心“放了收不拢,四面遭攻击”及一般干部怕打击报复,怕得罪领导,不敢提意见的顾虑。镇委领导带头鸣放,并深入基层带动鸣放。1957年10月初到11月下旬,两个月的时间,在机关学校分别召开各种座谈会10次、小组会议29次,大会鸣放会1次。鸣放中贴出大字报70张、漫画2张、办黑板报2块、设意见箱1个。
  鸣放中提出各种意见498条。从意见性质来看,属于领导作风的162条、属于生活福利的18条、属于干部政策的8条、属于思想教育的24条、属于党群关系的7条、属于组织机构与相关制度的26条、属于各项政策的14条、其他方面(如一般干部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等)239条。镇委分析,从当时的观点来看:正确的115条、基本正确的252条,正确与基本正确的占73.7%;基本错误的82条、完全错误的28条,基本错误与完全错误的占22.1%;暂不能肯定的21条,占4.2%。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鸣放的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鸣放中边整边改,已改进了的28条。
  1957年9月9日,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发出《关于工矿、基建、交通企业中当前进行整风、反右派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指示》,对全省工矿的整风、反右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县市所属单位在1958年上半年进行。
  1957年12月,中共郴县城关镇委根据中共郴县县委关于“除机关和学校、卫生系统外,全镇工业、手工业、商业和街道居民的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都由镇委统一组织”的指示,首先在公私合营棉布业、手工业的雨伞竹杆社、铁工生产社和东街居委会开展整风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1958年元月14日起,在全镇工业、手工业、公私合营商业、小商小贩和街道居民中全面铺开的。参加这次全民整风的单位共110个,12164人。其中地方国营工厂7个,335人;公私合营工厂和建筑工程队6个,440人;手工业社组47个,1760人;公私合营商业18个行业,730人;小商贩26个行业,985人;街道居委会6个,7914人。
  全民整风运动的内容与做法,主要是对工人群众及街道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不进行反右派斗争,基本方法是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学习文件、鸣放、整改和开展两条道路的辩论,辩论的内容主要是合作化的优越性、粮食统购统销、商品供应等问题。在辩论后期,对于个别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经过县委批准,进行了重点批判和斗争,具体对象参照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确定,但不戴右派分子帽子。3月上、中旬,根据中央与省委指示,转入了以反浪费、反保守运动(简称“双反”运动)为目的的整改阶段。到4月底,运动基本结束。
  工业、手工业和公私合营商业、小商贩中的整风,一般分为准备、鸣放、辩论、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准备阶段。主要是组织力量,训练干部,全面安排好生产经营,掀起增产节约高潮,同时做好思想摸底调查。全镇从各单位抽调了53名干部,组成整风工作组,集中训练了3天,通过训练,使工作组全体干部明确整风的方针政策,统一工作步骤作法。工作组进驻每个单位后,配合每个单位的领导,首先从调查研究、安排好生产经营人手,然后制定整风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一步步进行实施。时间5-6天。
  第二阶段,动员和组织鸣放。这一阶段,通过召开党团员会、骨干会、积极分子会、小型群众座谈会、群众大会和个别访问,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讲清整风的目的意义,交待政策,打消群众的顾虑,使大家畅所欲言,教育群众有什么问题就鸣放什么,不规定范围,不规定鸣放内容。鸣放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在大会、小会上放,也可以用大字报、小字报、黑板报、漫画等形式。据当时统计,从1月31日至2月24日,全镇工业、手工业、商业3个系统,共贴出大字报5131张、鸣放意见45827条,平均每人贴出大字报1.22张、意见11.86条。其中属于干部作风12501条、生产经营管理7120条、生活福利2466条、工商公私共事关系933条、货源贷款1249条、群众相互关系6828条、国家政策1548条、组织人事673条、市场管理651条、技术质量162条、定息61条、其它11635条。所提意见的性质,从当时的观点看,完全正确和基本正确的38914条,占84.9%;完全错误和基本错误的6913条,占15.1%。第三个阶段,在鸣放的基础上将鸣放出来的意见进行疏理排队,抓住主要的大是大非问题,组织辩论。主要是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解决工人群众中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绝对平均主义和自由主义等问题,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地正确对待生活改善与生产发展的关系、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等,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勤俭持家的良好风气。在方法上是和风细雨,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不开大会斗争,不扣右派分子帽子。镇委认为,整风对于工人阶级来说,主要是整顿思想作风问题,这和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整风是为了改造,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1958年4月,省委及郴县县委、城关镇委,还在工人群众中开展了马佑清、李全福典型思想大讨论,进行一次阶级教育和“为谁劳动”的革命人生观教育,加强工人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发挥敢想敢说敢为的闯劲,对大跃进的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四阶段,3月6日至4月20日转入整改阶段。在这个阶段,全镇工业、手工业、商业三个系统,进行了以反浪费、反保守为中心内容的整改运动,通过大鸣大放,共鸣放出意见15204条,其中属于浪费方面的问题8310条。共计揭发出浪费损失168237元,其中工业96139元、手工业41275元、合营商业25660元、小商贩4163元。对于揭发出来的浪费问题,各单位都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堵塞了漏洞,从而促进了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
  1958年5月上旬,在居民中开展整风运动。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镇委抽调机关干部6人、居委会干部6人、派出所干部4人,组成16人的工作组,由镇委副书记谷安科和副镇长周木忠带领,进驻东街居委会搞试点。在东街试点的基础上,6个居民委员会全面铺开。
  街道居民的整风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为准备、鸣放、辩论和整改总结4个阶段进行。在做好思想调查,开展层层动员的基础上,首先通过大鸣大放揭露矛盾。据当时统计,6个居委会参加整风运动7914人,90%以上居民都发了言,共鸣放出意见24083条,平均每人提2.48条。其中属于干部作风8514条、统购统销2232条、食物供应3341条、劳动就业1013条、文教卫生1354条、交通治安、市场管理913条、优抚救济732条、其他方面5984条。这些意见的性质,按当时的观点,完全正确和基本正确的18062条,占75%;错中有对和完全错误的3612条,占15%;当时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2409条,占10%。鸣放后进行以勤俭持家、勤俭爱国、粮油棉布的购销政策、支援农业生产大跃进、除四害等专题辩论,分清是非,同时进行非生产人员还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动员,压缩城镇人口。
  全民整风运动中,对镇委镇政府和基层单位,提出公开批评意见20053条。镇委对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修改了机关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增建了领导深入基层、参加劳动的制度,建立健全了发挥民主健全民主生活的制度,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镇委还对鸣放中的一些问题。整理综合归类,列出7个专题,发动群众进行辩论。辩论前培训党员和积极分子。提倡辩论中不扣帽子,一般不指名道姓,摆事实讲道理,既要辩明大是大非,又要承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城关镇在全民整风的基础上,同时进行了整党,全镇13个党支部的116名党员都积极参加。通过整党进一步提高了党支部的战斗力,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反右派斗争及其扩大化
  1956年冬,国际上出现了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波兰和匈牙利动乱,国内也发生少数人闹事的情况。在全国整风大鸣大放运动中,极少数人借整风之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发起进攻。种种情况引起了党的警惕。1957年6月中旬,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猖狂进攻的指示》。接着《人民日报》发表了《这是为什么》的社论。运动的主题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转向对敌斗争,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右派斗争,党的指导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1957年8月,中共郴县县委根据中央的文件和省委、地委的部署,在全县开展反右派运动。到1958年4月,反右运动结束,全县划“右派分子”285名,其中县直机关85名,另200名来自中小学、厂矿和工商界,还有13人被划为“中右分子”,作内部控制使用。直到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部予以改正。
  1957年9月,依照中共郴县县委的布置,城关镇在镇机关和所属中小学校中开展反右派运动。
  全镇的反右斗争,大体经过四个阶段: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挑选训练积极分子,提高斗争意识,明确步骤和方法,将各单位拟批的重点对象的“反动论点”,整理综合报县委审批后向积极分子交底,以便批驳。二是揭盖公开斗争。可由左派在小组会上点出斗争对象的名字,要求领导小组批准斗争,或用大字报揭发对象事实,又点对象名字要求批判斗争。三是逐个论点批驳阶段。由领导小组综合“右派分子”的反动论点,分发到左派,整理好批驳材料,在大小会上逐条进行批驳。四是总结提高阶段。当一个“右派分子”的反动论点被驳倒后,提高到理论高度,再进行一次总结性的批判,藉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
  1958年4月,反右运动结束,全镇有82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劳动教养、管制劳动、开除公职、降职降级等处置。
  1959年,根据中央的指示,中共郴县县委改右办公室,陆续摘掉了部分右派分子帽子,到1966年7月,全县(含城关镇)已有162名右派分子被摘帽。但还流行“摘帽右派”的说法,政治上留有尾巴。
  1959年11月,城关镇城区扩大,成立县级郴州市。全市“右派分子”增至134名(含原城关镇的)。1978年,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郴州市成立了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已划右派逐个复查,134名错划右派,经复查审核全部纠正,平反昭雪。其中2人恢复党籍;开除公职的5人,收回安置工作;开除留用的4人,恢复公职;判刑和劳教的14人,全部撤判,妥善安排。
  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反右派运动”偏离了党的八大会议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的评估,存在严重扩大化的倾向,全镇揪出的82名“右派分子”中,除个别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外,其他绝大多数是响应党的整风号召,向党的工作和党的干部提出一些批评意见,有的是正确的,即使有的以偏概全是片面的,也不是主观上刻意反党反社会主义。有的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提出一些看法和想法,是可以探讨的,有的即使方向有偏差,也是个加强学习和教育问题。对执政党来说,广开言路是民主政治生活活跃的表现,是好事不是坏事。1957年郴县和全镇的反右派斗争,极大地伤害了一大批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损害了党的民主作风,助长了党内“左”倾思想的蔓延,给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三节 农村批资斗争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城市整风运动后的农村形势
  1957年夏天,随着城市整风运动的开展,在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氛围下,郴县农村与全国各地一样,少数不法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以及少数当时认为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人,利用高级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利用党和政府出现的某些工作失误,以及少数地方因灾减产,农民口粮还未从根本上解决等问题,趁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之机,煽风点火,聚众闹事,反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反对农业合作化。1957年7月份以来,在一个多月时间里,郴县县、乡干部挨打事件就发生五六起,社干部挨打的事件就更多,一些地主富农利用宗族势力挑起社员械斗,一些自发思想严重的富裕中农和思想落后的社员也随声附和。面对这种局势,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干部思想混乱,是非难辩,表现消极退缩,严重影响到秋季生产和农业合作社的巩固。在这种情况下,为巩固农业合作社,在全县农村开展一次以社会主义教育为主题的群众性整社运动是完全必要的。
  二、农村批资斗争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针对农村出现的问题,为巩固农业合作社,1957年7月19日,中共湖南省委决定以粮食问题为中心,在农村开展一场思想斗争,以进一步整顿巩固农业合作社。8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该指示指出,运动的中心目的主要是解决合作社的优越性、粮食的统购统销、工农关系、肃反和法制等问题,批判某些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打击企图向社会主义进攻的地主富农分子和别的坏分子的反革命行为,巩固农业合作社。8月26日,地委在《关于当前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布置了在农村开展一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要求运动中同时“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批判资本主义思想运动”,并按照省委的指示,将这场运动定性为敌我矛盾的斗争。
  根据地委的部署,中共郴县县委决定全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安排7个合作社。第二批,从11月中旬开始,1958年1月底结束,安排143个合作社。第三批,从1958年1月中旬开始,春耕生产前结束,安排170个合作社。
  11月上旬,全县农村“批资斗争”进入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大辩论和大批判。11月7日至11月9日,县委召开扩干会,对所谓存在资本主义思想和右倾思想的干部进行了批判斗争,制裁了干部中个别严重的“资本主义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会后,全县农村分三批四步进行批资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一步,大鸣大放。把干部、党员(包括非党骨干)动员起来后,即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提意见,揭矛盾,摆问题。第二步,开展辩论。即针对揭露出来的问题,大体围绕合作化的优越性、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工农与城乡关系、肃反与法治、民主集中与干群关系等几个问题进行系统辩论,分清是非。第三步,进行整改。其内容主要包括调整社队组织、解决林木遗留问题、清理公布财务帐目以及进行决算分配工作。第四步,总结教育。进一步整顿党员与干部的作风,并在组织上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广大社员进行爱社教育,建立各项制度,巩固整风成果。白鹿洞社在粮食大辩论中,首先统一支部成员和社干部的思想,分析部分社员严重浪费粮食的情况,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先后召开三次妇女大会,组织田间地头的大辩论,宣传精打细算,节约粮食,在提高大家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订勤俭持家、节约用粮的计划。他们的经验,通过县委的总结,在省一届二次党代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这次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批资斗争”,虽然打击了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破坏活动,促进了农业合作社的巩固,但是,它与县内反右派斗争一样,混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犯了严重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在“批资斗争”中,由于运动一哄而起,斗争面过宽,运动中打入、骂人、扣人、罚跪、游街和罚款等粗暴现象十分普遍,结果,通过斗争,“退社风”平息了,农业合作社巩固了,但是干部的强迫命令风却开始抬头,许多应解决的问题没能解决。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当时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也有片面性,在当时及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把农民要求单独经营看作是“资本主义”行为而予以批判和斗争,这是农村工作中一项重大的失误,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才被打破。
  第十六章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
  随着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在随后的三年中,中共郴县县委和郴州市委率领全市人民贯彻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掀起“大跃进”运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郴州的探索与实践。但是,由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从中央到地方不少领导人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开来,致使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给以后若干年的工作带来严重的后遗症。
  郴州市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从贯彻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到1961年1月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止,经历了三年曲折崎岖的发展道路。这期间,全市(1959年11月前市境均属郴县)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中焕发出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和工业交通基础建设等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痛的。
  第一节 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组织“大跃进”运动
  一、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1958年5月5日至23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简称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好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着重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基本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在继续完成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逐步现实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通过这些,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刘少奇在报告中对我国为什么必须加快建设速度作了说明,指出:“建设速度问题,是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最重要的问题。”他强调,由于帝国主义的威胁和中国经济的落后,只有尽可能地加快建设,才能尽快地巩固国家政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月28日,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要求对总路线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6月1日,郴县地委在省委宣传部通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二次会议宣传的补充意见》,指出“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已经公布,这是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我们必须开展大规模的宣传运动。"6月12日至13日,地委召开了县委书记扩大会议,全体地委委员、各县委第一书记、专直机关部门负责党员干部105人参加了会议,传达学习八大二次会议精神。
  地委召开县委书记扩大会议后,郴县立即召开了县委扩大干部会议,扩大到县委全体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县人委各部门负责党员千部,由县委书记葛冠卿作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报告。会议认为:在党的总路线确定以后,全县全体总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这条路线,把总路线的红旗插遍全县,使总路线的灯塔照耀全县的一切工作。会议以总路线的精神检查了领导干部思想上、工作上方法上以及指挥生产中的“问题”,批判了少数人中存在的“自满情绪”和“工作到顶论”、“生产定局论”以及“甘居中游”的消极思想。会议强调,搞好总路线的宣传,必将“振奋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必将“干劲十足,钻劲更大,热火朝天”。会议决定6月份为总路线的宣传活动月,在这个时间内,全县各地要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前空未有的宣传运动,要求全县组织一支上万人的宣传大军,采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工,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
  会后,全县各乡镇迅速轰轰烈烈地开展宣传总路线活动。各乡镇把农业合作社队以上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劳动模范、俱乐部、剧团、中小学教师、扫盲干部组织起来,投入总路线的宣传之中,做到每10入中有1名宣传员,把总路线宣传到家喻户晓。县委宣传部还发出关于大力宣传总路线的通知,要求:乡乡建立文化站、业余文工团、俱乐部,社社建立广播站、图书馆,家家要贴宣传联,人人参加听报告。华塘乡6月2日召开280人参加的宣传大会,会上一边学习总路线,一边开展文艺创作活动,当晚就编写出山歌、快板、渔鼓词126首。他们还在要道旁把表述总路线的19个字,每个字用白石头彻成5尺高、5尺宽的巨幅标语。该乡还把总路线的宣传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以总路为纲,推动生产,提出“虫子上天杀上天,虫子下地杀下地”的口号,对水稻病虫害日夜围剿;他们还对1756亩长势较差的三类禾苗大加施肥,禾苗迅速转青发菩萨全县从上到下,学习宣传总路线的热情十分高涨。据统计,是年通过总路线的宣传活动,全县宣传工作来了个大跃进:乡乡建立干部红专学校,业余党校;80%以上乡(22个乡)建立了文化站、图书馆、图书发行站和社会主义宣传网。88%以上的农业合作社(291个)成立俱乐部、业余文工团、图书室。广大工农群众的文艺创作也有大跃进。在全县每个角落都充满了浓厚的政治空气和一片跃进声音。
  二、掀起农业“大跃进”
  1957年的党内整风和反右派斗争,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一些工厂农村生产迅速增长,使许多人认为完全有可能在全国范围以比第一个五年计划高得多的速度来进行建设。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0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新高潮》的社论,号召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跃进”。
  1958年1月1日,省委和省人委联合召开元旦广播大会,省委书记周小舟发表了《鼓起革命干劲,实现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新年献词。1月31日至2月9日,省委召开有2000多人参加的农业生产会议,确定“十年规划,五年完成”,要求《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规定1967年达到粮食平均亩产400公斤的指标,1962年完成,1958年全省粮食产量,比上一年增长25%至30%,农副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增长33%。为了紧跟全国、全省的发展形势,1957年12月23日,中共郴县县委召开了13天的县级扩大于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毛泽东对“反冒进”的批评,以及省委10月26日至11月6日扩干会精神,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形式,开展了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这种批判使本已得到基本克服的急躁冒进思想重新泛滥起来。会议号召“以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精神和排山倒海的劲头,加速发展农业生产”,提出“十年规划,一年完成,实现粮食平均亩产1000公斤”的冒进口号。各乡、社都纷纷修订了生产规划,拔高各项生产指标,并且相互之间展开了热烈的挑战应战竞赛活动,决心要和时间赛跑。会后,农业“大跃进”运动便在全县广泛开展起来。
  中共郴县城关镇委、镇人委贯彻县委扩干会议精神,提出“苦战两年,改变城关镇面貌”的口号,各行各业纷纷行动起来,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制定跃进规划,拔高计划指标,开始组织全面“大跃进”运动。全镇的“大跃进”运动是从农业开始的,农业“大跃进”是从兴修水利开始的。
  (一)大修水利 1957年冬,全镇各高级农业合作社贯彻省委省人委联合发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大规模兴修水利运动的指示》,组织劳动力除对原有的塘坝、水渠进行全面整修外,还新建山塘75口,小II型水库1座,一直持续到1958年3月。1958年10月,市郊公社贯彻省委关于“大破县界、社界,从人力、物力上组织共产主义大协作,自带工具、口粮及其他用具进入工地,互相支援,互相帮助。各公社、大队都应当抽出一定劳力,编成基建队伍,实行组织军事化,作为水利建设中的骨干力量”的指示,动员全社4000多劳力兴修水利。在水利建设高潮中,各个水利工地学习推广先锋公社打破历史习惯开“夜工”的经验,晚上出工人数达到白天到人数的60-70%,当时商店里的汽灯都抢购一空,每个工地都有几盏、十几盏汽灯,加上松明灯(松树管),遍地是火光。并提出“黑夜当白天,工地当战场”、“头可断、血可流,不修好水库决不回家”等行动口号。经过一个冬春的苦干,全公社新建山塘120口,小II型水库4座。1959年,全市仅市郊公社又组织劳力新修水库、山塘76处,整修水库山塘、河坝843处,扩大水库山塘8处,开挖水渠29处,架设抽水机、水轮泵5台,增加蓄引提水量464万立方米。全社有1个大队31个生产队实现灌溉自流化。
  “大跃进”时期的水利建设,广大农民付出了极大的辛劳,建成了一批水利设施,既提高了农业的抗旱能力,又增强了抵御洪水的能力,为全市的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有些水利设施至今仍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大跃进”运动中的水利建设出现一些蛮千的问题,使一些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成为险病工程,尤其是“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无偿调拨物资,无偿使用劳动力,侵害了集体和农民的个人利益。许多水利工程未经勘察设计即匆匆上马,不按科学规律办事,也造成了极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损失与浪费。
  (二)大办粮食 1958年3月,兴修水利告一段落,农民回到田间开始春耕后,又开展增施肥料运动。在人畜粪肥有限的情况下,增施肥料主要靠割青叶、铲草皮、挖塘泥、取墙基土等办法解决,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拆老屋、挖灶头取灶心土等办法积肥。同时,推广双季稻和深耕密植。是年,镇郊区推广双季早稻2184亩,比1957年663亩扩大2.3倍。种植双季晚稻1474亩,比1957年248亩扩大4.9倍。采取改旧式犁为新式犁,改浅耕犁为深耕犁,结合使用套犁的深耕方法,大力推行水田旱土深耕化。水田一般深耕7-8寸,早土一般深耕1尺以上,改变了历史上水田一般深耕4-5寸,旱土一般深耕不过1尺的传统规矩。有的打乱耕作层,片面强调密植。插秧时,早稻推行3x5寸或3x6寸;中稻推行4x5寸或4x6寸;红薯亩插4000株。是年,郊区粮食耕地面积42000亩,平均亩产250.1公斤,粮食总产1050.7万公斤,亩产、总产均比1957年增长26.7%,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但是,由于“全民大炼钢铁”和“大办水利”,大批农业劳动力被抽走,致使秋冬季作物出现无人管理的状态,甚至大量已经成熟的粮食、油茶籽等也因无人收获而烂在地里,或者因为粗糙收获与保管不善而发生霉烂。此外,大集体、“公有制”、吃公共食堂的体制,也是造成粮食、油茶籽烂在地里无人问津的原因之一。
  三、组织“以钢为纲”的工业“大跃进”
  1958年8月,在“全党全民大办工业”和“工业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指导下,中共郴县地委和专员公署为了发展郴县地区的工业,报经省委批准将郴县城关镇改为郴县郴州市。195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又将县辖郴州市升格为县级郴州市。
  建县级市初期,市委和市人委对市情作了认真研究和分析。认为郴州不是沿海城市,没有港口和码头,缺乏以发展商贸业为主的基本条件。但郴州地处山区,周边各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还有丰富的竹、木和农副产品资源;有纵贯市区的京广铁路和公路,交通比较便捷。基于这些认识,市委、市人委确立了以发展工业为主,靠工业兴市的方针。地委常委、地委秘书长兼郴州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就多次强调:市委、市人委的工作一定要以工业建设为中心,集中主要力量抓工业。
  (一)大炼钢铁 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正式决定1958年钢产量要比1957年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而前8个月只生产钢400万吨。会后,为在余下的4个月时间里完成追加的钢铁产量,在全国掀起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
  1958年9月,中共郴县县委分配郴州市407吨钢铁生产任务。接到任务后,中共郴州市委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敢想敢干的精神鼓舞下,采取各级党委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搞群众运动的工作方法,一面抽派骨干外出参观学习炼钢铁技术,一面从手工业工人中组织一个接近100人的土地质队四处寻找矿源,同时开始选址龙门池牙石桥进行基建试点。经过半个月的苦战,很快建起8座土炉,并陆续投入了试产。试验成功后,10月份根据就地取材,哪里有矿就在哪里炼的原则,在市郊公社陷池塘、许家洞、新桥、白鹿洞等地选择了5个地方作铁厂地址,从全市各条战线动员了6000多劳动力和100多名干部,投入了大规模的大炼钢铁群众运动。经过10个昼夜的苦干,又新建成土炉140座,并炼出了铁水。紧接着掀起全民大建土炉的高潮。在争取“家家流铁水,户户放钢花”的口号鼓舞下,奋战三昼夜,全市城乡新建土炉迅速发展到900多座。许多地方没有炼钢铁的原料,就砸锅头、撬门吊、收火钳;缺少燃料就毁森林,烧木炭,“一切为钢铁元帅让路”。为钢铁服务的采矿队、煤炭队、运输队星罗棋布,遍山遍野,布满城乡。全市出现“村村队队炉林立,街街巷巷风箱响,男女老少炼铁忙,土炉开花遍城乡”的全民大炼钢铁运动。
  据统计,1958年9月至12月全市参加炼钢铁运动的人数平均每天为6000人(当时全市仅6万人),最多达1万余人。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奋斗,全市共新建大小炼铁土炉1300座,生产出445.113吨铁(平均每座炉仅炼340公斤),14.5吨钢,超额完成了县委下达的钢铁生产任务。这些钢和铁都属于“土钢”、“土铁”,运送到上钢和大冶进行再冶炼,对完成全国当年产钢1108万吨(其中合格钢只800万吨)任务作出了贡献,但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958年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是一次违背科学规律的蛮干。全市的炼铁炉都是土炉,而且大多不合要求,土法上马,只有热情,不讲科学,盲目蛮干,为了追求数量,甚至要求群众砸铁锅、毁门吊、捐火钳给炼铁厂炼铁。土炉炼出的铁大多品质低劣,根本无法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在大炼钢铁中,烧炭炼钢,大肆砍伐林木,使许多原本茂盛的山林变成光山秃岭,给生态造成很大破坏。另外,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被大量抽调去炼钢铁,耽误了农时,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损失。1958年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是一次主观、盲目的冒进,带来了惨痛的历史教训。
  (二)大办地方国营工业 1957年前,郴州市境内地方国营工业发展缓慢,只有郴县电厂、人民电灯公司、县碾米厂、县面粉厂、县酒厂、县度量衡制造厂、县织染厂、专区印刷厂等12家小型工业企业。1957年工业总产值159.95万元。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期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全民大办工业”的方针,除中央在市境兴办国营711矿、电碳厂2家工业企业,省在市境兴办林业机械厂外,专区在市境兴办炼钢厂、电机厂、通用机械厂、五金机械厂、农业机械厂、粮食加工机械修配厂、化工厂、松脂厂、玻璃厂、矿冶厂、建材厂、麻袋厂、造纸厂、皮革厂等24家工业企业。市属地方国营工业除1959年建县级市时从郴县划人县碾米厂(后改为市一大米厂)、县织染厂(后改为市棉织厂)、县水泥厂(后改为市第一水泥厂)等3家工业企业外,市委、市人委还采取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转地方国营企业、集体手工业企业转地方国营企业和由市人委直接投资兴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等措施,大力兴办地方国营工业。三年中,由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转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有力新瓷厂、日用化工厂、三合煤矿、糕点厂等4家企业;由集体手工业厂、社直接或几个厂、社合并后转为地方国营工业的有木工厂、铁锅厂、五金厂、造纸厂、仪表厂、胜利木材加工厂、和平砖瓦厂、汽车修配厂等8家企业;由市委、市人委直接投资兴办的地方国营工业企业,除1958年兴建,1959年停办的7家炼铁厂、1家炼钢厂和1959年兴办、1960年停办的郴州炼铁厂外,还先后兴办了市耐火材料厂、市二大米厂、粉丝厂、市水泥厂(后改为市第二水泥厂)、农药厂、卷烟厂、塑料厂、锰矿、火柴厂、无线电厂、印刷厂等20家国营工业企业。至1960年,市境共有国营工业企业62家,工业总产值2586.03万元,比1957年增长16.17倍。其中市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35家,工业总产值1144.29万元,比1957年增长7.15倍。
  “大跃进”中建立起来的工厂,多数企业生产条件不配套,产品成本高,质量差,销路不畅。不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地方工业的发展,对地方工业体系的形成,还是为后来郴州工业的大发展莫定了初步基础。
  (三)大办街道工业 1957年,郴州市街道居民中,除有修路、运输、杂工等8个生产队、组,已安排416人参加生产外,尚有2000余个劳力处于未就业或半就业状态。
  1958年,在“全党全民大办工业”和“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指引下,郴州市委、市人委为满足市场需要,本着“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因陋就简,少啥办啥”的原则,用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掀起了全民大办街道工业的高潮。至1958年8月底,共兴办街道工厂24家,从业人员1083人(另输送1000余居民参加办大工业),工业总产值11.11万元。生产出锰砂458吨,石灰213万公斤,红砖77万块,缝制加工各种生活用品59642件,补充了大工业和手工业生产的不足,调节了市场供应,扩大了就业,改善了居民生活。
  1960年2季度,在大办城市公社社办工业中,市委、市人委贯彻自力更生,土法上马,土洋结合,以土为主,大中小结合,中小为主,就地取材,因陋就简的方针,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三找——找厂房、找设备、找原材;一支援——厂矿机关团体支援城市公社;两收——收购废品、收集大厂子的下脚料活动。全市三个城市公社,仅两个多月时间,就办起了137个工厂,进厂职工发展到6190人。其中五岭公社在五天时间内就有568人投入办厂活动,突破“资金、厂房、原材料、设备、人员”五大关,在6月上旬10天内兴建成49个工厂。北湖公社在5月上旬,七天内办起34家工厂。五岭公社裕后街文具厂,起初只是由3个家庭妇女献出2把剪刀3把铁锤,和一些白铁皮,借了一栋铺面做厂房,用6角5分钱买来一个眼镜盒做样子,做眼镜盒、货郎鼓、粉笔盒三种产品,后来慢慢生产墨汁、墨水、浆糊,再后来转而生产瓷漆、退色灵、香水、痱子粉、牛胶、油墨、普鲁土兰、广告颜料粉、复写纸等170种产品,且质量优良,不仅在省内畅销,而且远销广东、河南、湖北和东北一带。北湖公社办化工厂,没有砖,工人就到处检来旧碎砖,木材、锅子是工人从自己家里拿来的,灶是自己打的,生产的原料需要钱买,他们事先安排一部分老工人卖凉茶,先后共卖了89.80元,买来了生产原料,就这样把工厂办了起来。
  (四)大搞技术革新 在1958年至1960年连续三年的“大跃进”中,为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克服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市委、市人委广泛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1958年8月,市工业和手工业系统仅经过半月时间的突击,就赶制出各种车子2000余部,制造出“土火车”、“土汽车”、牛拉车等运输工具,并全部装上滚珠轴承,实现了滚珠轴承化。市搬运社还新修了2公里木轨,准备通土火车。市轻工业系统通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试制和改制产品共计159种。其中白铁社的喷灰器、抽水机、点豆机、钟表社的唱机、车床,木工社的自动风车、刨丝机等20多种新制产品还被选送参加专区和省里的技术革新展览。
  1959年,市委、市人委提出“学孔明,赛鲁班,凑巧力,施妙术”的巧干口号,在全市各行各业继续掀起技术革新高潮。5月,据全市27个厂、社、组统计,改良和试制新产品27种。如市化工厂试制矽酸钠、药皂、漂白粉成功;市耐火材料厂试制成功4部木制粉碎机;钟表社试制成功风速仪、日历钟。改良工具49种,提高工效1至2倍,节约原材料达1万元以上。石灰社将旧式窑改为新式窑,实行加料、出灰流水作业法,由原来年产100万担石灰,上升到年产220万担石灰,工效提高1倍以上,全年增加产值10万4千元,节约成本4万3千元。革新的工具有打磨机、破篾机、刮篾机、水表箱、锯钼机、压机、土制申屏等107种。如五金厂因买不到砂轮机,铅制产品不能打光成套,就自制打磨机代替砂轮机;做锉刀无钢材,就利用废铁通过药水加工,提高为高炭钢,制成了锉刀。瓶壳厂原来只有一个会织瓶壳的职工,一天只能织一个瓶壳,通过采用壳模型和“技术串传”法,很快教会全厂20多名职工,平均每人每天能织10个瓶壳,最高达到12个。皮箱社买不到原来用的皮箱锁就采用达子锁代替。塑料厂通过废品站从各县收购来的旧唱片、破胶合等物,解决了塑料原料不足的困难。机具厂和竹器社采用小材大用、废物利用、一材多用、好材珍用的办法,利用各种碎料、下脚料、废边皮做成包装品、电器安装用具和各种小件家具,不仅克服了原料困难保证了生产需要,还为国家节约了财富。
  1959年底统计,市轻工业系统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仅占10%,还有90%的手工操作。1960年,全系统各工厂的产量、产值任务都要求比1959年翻一番到三番。为此,必须从改变落后的生产工具、设备人手,大搞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从1960年1季度开始,市委、市人委采取“抓重点,分战役打歼灭战,批批突击,带动全面成龙配套”的办法,首先以织布厂、木工厂为重点进行“双革”试点。1960年1季度,下达织布厂的生产计划是棉布8万米,被单5400条,产值19万元。与1959年比较,棉布产量增加了510%,被单增加80%,产值增加27%。按1959年的劳动生产率,需要增加织布机66台,工人175人。面对这一情况,厂党支部通过向群众算劳力、时间、原材料、设备账,使全厂干部群众产生了改革手摇脚踩落后生产工具的紧迫感,通过采取领导、技术员与群众三结合的方法,先后革新了打纱机、纬子机、电动纹帐机、电动织布机、电动毛巾机、压光机、洗纱机、浆纱机、合纱机、拌纱机、染纱机等48台,提高工效2-55倍,其中一台打纱机一天的生产量就等于54个手工劳动工人一天的生产量。全厂机械化程度由1959年的13%,上升到93.5%,不仅没有增加一个劳力,还节约了街道组织协助纺纱的居民200余人,而且季季都完成了任务,正品率由1959年的95%提高到99.7%。是年,市委、市人委先后在织布厂、木工厂召开技术革新现场会,不仅很快推动全市轻工系统的双革工作,而且带动了全市厂矿的双革。至年底,全市轻工业系统的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由1959年的10%,上升到48.5%,有3236个劳力已从笨重的体力劳动中摆脱出来。
  全市的技术革新运动,对提高劳动生产率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技术革新运动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甚至有些革新内容本身就缺乏科学性。
  “大跃进”时期的工业,虽然数量发展很快,但许多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盲目上马,原材料、能源紧缺,经营管理薄弱,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差,结果,由开始的一哄上,最终难以为继。
  四、其他各业“大跃进”
  农业“大跃进”、工交“大跃进”,带动其他各领域、各行业也开展了“大跃进”。
  (一)教育事业 一是兴办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普及小学教育。1958年上半年,中共郴县县委和城关镇委贯彻“两条腿走路”发展教育事业的方针,除坚持办好原有公办中小学外,还兴办了促进、跃进、环城3所民办中学和日升、火车站2所民办小学。8月,郴县城关镇改为郴县郴州市后,上述3所民办中学合并为郴州红旗中学,由市委书记兼任校长,仍为民办中学,时有学生320人。9月,全市中小学校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开始批判学习苏联经验中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开展教育革命运动。按照县、市委的部署,改变中小学教育工作中“三脱离”(脱离政治、脱离生产和脱离实际)的关门办学倾向,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大搞劳动,组织部分教师编写生产常识教学大纲。学校安排小学生每周劳动4小时到6小时,中学生6小时至8小时。10月,在“还是人民公社好”的口号鼓舞下,市内大、中学校包括郴州师专、郴州师范、郴州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以及附设在郴州一中的体育学院、郴州红专大学机械班和化工班等8所学校联合成立“郴州大中学校人民公社”,组织学生参加大炼钢铁、大修水库等停课集中劳动,要求学生集中住校,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学生每天早上天没亮出操、出工,晚上天黑才回营房。为了完成生产任务,经常挑灯夜战,学生被熬得筋疲力尽,疲惫不堪。至1959年上期开学前,大中学校人民公社解体,仍按原校原班恢复上课。
  1959年11月,郴县郴州市升格为湖南省郴州市,市境内的公办中学一中、二中、三中3所学校和红旗中学以及17所公办完全小学、2所民办小学,共有10092名学生划归县级郴州市。1960年,新组建的县级郴州市0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教育事业方针,除由市直接兴办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卫生学校等3所中等专业学校外,还动员厂矿企业兴办1所民办中学和1所民办农业中学,郊区板桥、市郊、马头岭3个农村公社也各兴办了I所农业中学。至1960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中学3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中等专业学校3所、民办中学2所、民办农业中学4所、公办小学118所、民办小学2所。共有教职员工451人,在校学生1879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5%。其中小学生15837人,比1958年增长2.1倍。小学生入学率达到适龄儿童的95%,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普通中学和中专学生2601人,农中学生357人。此外,还兴办托儿所845所,幼儿园228所,人托人园儿童达8549人,人托人园率占适龄儿童的65%。
  二是发展业余教育,大力扫除文盲。从1953年起,城关镇就开展大规模扫盲运动,成立各种夜校,组织城镇职工、店员、居民和郊区农民学习文化.参加扫盲学习的人达数千人之多。大跃进中,群众性的扫盲运动进一步发展,从公社到作业组层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扫盲工作的领导,以食堂为单位成立业余文化学校。1959年全市参加学习的达17521人,其中扫盲班13138人,业余高小班3078人,业余初中班1233人,业余高中班720人,入学人数占青壮年应学人数的94.5%.1960年,市委提出“苦战一年,实现无盲市”的跃进口号,要求全市加快扫盲步伐,做到“文盲半文盲人入学,识字的人个个教”,使扫盲工作在全市形成一股向文化科学进军的浪潮。全市各社队采取“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放学,晴天晚上学,下雨白天学”的方法,按学员居住地设校、设班,青壮年上民校,多子女妇女组织屋场学习班,堂屋作教室,饭桌当课桌,门板当黑板,短时间内全市形成“千人教,万人学,一盲一师,一盲多师”的扫盲热潮。据统计,全市兴办的业余文化学校共942所,其中农村696所,城市246所,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居民和农民达55000多人,占全市总人口37.9%。通过学习和检查验收,有34366人达到能识1500-2000字的脱盲标准,占参加学习人数的62.4%,基本上实现了无盲市的目标。
  三是全面开展教学改革。1960年4月,市委贯彻省文教书记会议关于“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参加劳动”的精神,以市一中、市一完小、市机关幼儿园为试点,进行学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对1960年秋季招收的初小、初中一年级实行五年一贯制新学制。对教材内容,各校均采取“砍、换、补、合”的原则,进行大破大立,删去陈旧繁琐、脱离实际和落后学生智力发展的内容,增加富有共产主义思想,反映现代科学和现代生产方式的教材。在教学方法上,实行知识归类,精讲多练,掌握重点,突破关键,联系实际,讲深讲透,广泛进行’‘双高课”(高速度、高质量)教学。1960年上期三个中学共上“双高课”2507节,所教内容相当于过去6767节,提高工效2.7倍。同时制作各种教具2000余种,辅助教学。
  “大跃进”中一哄而起的“大办教育”的群众运动,超越了群众经济负担能力,超越了客观实际,违背了教育规律。特别是县级市办中专、办大学更超越了县级市的能力。后来不得不下马。搞教育革命,安排生产和社会活动过多,一些劳动项目明显超越学生身心负荷,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削弱了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教学,忽视了基本技能的训练,致使教学质量下降。教学改革,把“大跃进”的速度带进课堂,推行“单人双高”和“双人双高”(两个教师同时上课)的所谓“双高课”,名曰知识归类,实际上是重进度,忽视质量,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二)文化事业 1958年前,郴县城关镇没有专业文化组织机构,业余文化组织只有6个业余剧团和4个不太健全的图书室。1959年建立县级市后,一方面从郴县移交部分专业文化机构,另一方面随着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全市各项文化事业也紧跟着飞跃发展。至1960年底,全市除有专业文化馆2个(其中民办1个)、电影院2个、戏院2个、剧团2个(京剧、祁剧各1个)、书店4个、艺术社1个、广播站1个、工人俱乐部1个等15个机构外,还有业余文化组织城乡俱乐部40个、业余剧团20个、图书馆20个、文学创作组45个、美术创作组25个,有各种文艺骨干2650人。通过这些文化组织和文化骨干的活动,使全市各种文化活动日益活跃、繁荣。
  全市文化工作贯彻为工农兵服务和“业余自愿、群众需要、有利生产、灵活多样”的原则,在服务中心、演唱中心、推动中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在反美宣传运动中,市社两级组织25支宣传队,运用快板、相声、双簧、小演唱等形式,深人街道、农村进行宣传演出,七天出动宣传150次,听众达数万人,共演出节目160个,画大型宣传画1600余幅,写大型标语5000余条,画漫画350多幅,出墙报、黑板报300余块,创作诗歌7200余首,群众写抗议书140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3400份,揭露美帝纸老虎原形,激发群众反美怒潮。五岭公社群众,两天内就创作6000多件反美宣传诗歌、相声、活报剧。1960年下半年,党中央号召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全市曾先后组织宣传员、报告员、业余文艺工作者、教师、学生4000余人,组成110个宣传队分别深入各地广泛开展宣传,并出黑板报、宣传窗1100多块,写大字报15100余张,创作诗歌18万余首,还组织和辅导专业和业余剧团排演有关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短小精悍节目。为鼓励创作相互取长补短,1960年全市举办文艺创作、美术创作展览各一次,共展出作品900余件,观众达4万多人次。工人唐福安创作的“向党献礼”木刻、农民黄性桂创作的“蔬菜丰收”画都达到了省优秀作品水平。
  戏剧工作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引下,亦出现一片百花争艳景象。市祁剧团除在市内演出外,还经常上山下乡,既是演出队、又是宣传队、生产队,全年演出462场次,观众达22.8万人次。该团通过“人人动笔写,个个搞创作”,全年整理发掘优秀传统剧目327个,配合中心工作创作现代戏120个。市京剧团全年创作大小节目70个,演出“林海雪原”、“三代仇”等节目,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赞扬。
  1960年,全市电影、图书工作也有很大发展。全年放电影2481场次,比上年增加51%,观众达127.5万人次。图书馆图书增加到24352册,杂志120种,报纸24种。市图书馆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矿山送书250多次,共送出图书12500册。
  这个时期的文化事业,虽有很大发展,但由于多受“大跃进”的影响,出现不少“形式主义”、浮夸和不尊重文艺创作规律的现象,尤其是不少作品,为“大跃进”摇旗呐喊,最终失去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
  (三)卫生事业 1958年,郴县城关镇和郴县郴州市委、市人委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发布的《1958年至1964年湖南省消灭四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规划(草案)》,先后四次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内容的卫生工作“大跃进”,使全市卫生面貌有了明显变化,初步治理了蚊蝇滋生场所,基本消灭了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后改为臭虫)四害,并涌现出一批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建设里居委会被评为湖南省及中南区卫生模范单位。郴州市被郴县专区评为“四无”城市。
  1959年,市委、市人委贯彻“卫生工作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提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除尽‘五害’(苍蝇、蚊子、臭虫、老鼠、麻雀),消灭‘四病’(疟疾、痢疾、钩虫病、血丝虫病),实现‘十无’(无鼠、无雀、无蝇、无蚊、无蛆、无蟑螂、无孑孓、无杂草、无垃圾、无污水),向国庆十周年献礼”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市委成立了由专、县、市三级领导成员组成的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市各厂矿、学校、居委会和市郊公社建立基层除害灭病领导小组31个,保健站6个,各单位公共食堂设立卫生保健室392个,配备领导小组成员210人,卫生指导员67人,卫生保健员453人,每个居民小组还选有一名卫生小组长,使卫生工作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全市采取“机关带头、领导带头、干部带头、党团员带头、治保员民兵带头”和“干部包发动群众、医务人员包技术指导、炊事员包厨房、保育员包托儿所幼儿园、饲养员包猪栏、老人包室内,青壮年包室外、清洁卫生员包灭蛆、小孩包打苍蝇、治保员和民兵包灭鼠灭雀”的十包办法,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等节日期间,先后发动十三次大规模的卫生突击运动。每次卫生突击运动都要求各单位做到所属地段无洼地、无积水;凡通水的地方必须有沟,有水沟的地方必需畅通;所有防火水池、观赏水池和饮用水池,都要养鱼或用漂白粉或石灰消毒,防止蚊、蝇滋生。各单位室内室外都要打扫、洗刷干净,做到无垃圾、无杂草;各单位所有厕所都要求加盖灭蛆灭蝇,做到自动化。每次参加卫生突击运动的人数均达3-4万人,最多时达5万人,占当时全市总人口8万人的50-60%。每次开展卫生突击运动后,市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都要组织全市性检查、评比,插红旗,树标兵。
  在开展除害灭病运动中,广大群众表现出极高的热情,创造除害工具8种,在全市推广7种,由群众自制除害工具18种,计48500件,平均每户3件。由群众自动献出的灭蛆除病土药方7种,并在全市实行统一定时薰烟灭蚊,取得很好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959年1-10月,全市共计灭鼠42007只,灭雀7201只,灭蝇634公斤,灭蟑螂91776只,挖蛹528公斤,积卫生肥37.62万担,疏通阴沟48877米,铲除杂草4095.6亩,拆改建厕所1095间,填平污水坑62912米,清除垃圾2.07万担。是年,为预防乙类传染病“流行性脑膜炎”的流行(当年全市发生脑膜炎患者282例,死亡15例),向全市老中医师和草医师征集预防脑膜炎、麻疹、疟疾、痢疾、肠胃炎等单方350个,选择推广50多个。以居委会和公共食堂为单位,成立土药厂26个,组织挖药队58个,出动上山挖土药16516人次,采集土药125种,共计17.22万公斤,杀菌灭蝇药1.56万公斤,Fi.烟药6.83万公斤,用六六六烟薰剂110359包。在火车站、汽车站、戏院等公共场所设立5个检疫站,执行宣传、防疫和检查任务,并在群众中大力施行吃草药、滴鼻子、带口罩、用盐水漱口、吃生萝卜和大搞卫生6项防疫措施,共发动群众服药394.8万人次,药水滴鼻34.4万人次。从而,基本上控制了脑膜炎流行。全市其他疾病发病率也显著下降,特别是疟疾的发病率由解放前1942年至1949年占总人口的78%,下降到1959年的0.3%01959年11月县级郴州市成立后,新市委、市人委对医疗卫生工作更加重视。首先层层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严格的卫生工作责任制。市爱委会明确规定,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都要发动群众进行突击性清洁大扫除。平时则要求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每周星期六为全市爱国卫生日。市爱卫办则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统一印制‘’卫生之家”、“最清洁”、“清洁”、“不清洁”、“最不清洁”等五种标志,根据评定结果,在每户居民的大门上进行张贴。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风尚在群众中初步形成。
  1960年,市委根据不同季节容易发生不同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在全市广泛掀起“城市学佛山,农村学稷山”的爱国卫生热潮。按春、夏、秋、冬不同季节,先后组织四次卫生突击,每次突击运动都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总结。每次卫生突击时间长达半个月,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城市居民户,都要责令补火。与此同时,市委、市人委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市里新成立了市卫生防疫站、市妇幼保健站,加上原有的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已有专业医疗防疫机构4家,各农村公社都建立卫生院,各大队和城市分社都设立卫生所。至1960年12月,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4家,医护人员188人,病床83张。是年2月,外地发生脑膜炎病疫流行。市委组织全市医务人员在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设立检查站,并对全市干部群众服用预防脑膜炎的土药,用预防液滴鼻子,设立隔离旅社,对疫区来的患者实行隔离治疗,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这次脑膜炎在郴州市的大流行。是年秋,市委还组织全市90多名医疗人员,对钩虫病、丝虫病开展了普查普治工作,共普查27407人,查出钩虫病患者10765人,治疗10254人;查出丝虫病患者2038人,治疗1812人。对历史疟疾病人,一年内进行了两次抗复发治疗,并普遍利用土药熏烟,经常进行空气消毒,使全市疟疾病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到万分之零点二。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医疗卫生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由解放前的“船到郴州止,马到郴州死,入到郴州打摆子”,一跃而被评为全省卫生红旗市。1960年5月5日,《湖南日报》在第二版以“学郴州、赶郴州,改变城市卫生面貌”的通栏标题,报道了郴州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并发表“让城市都卫生文明美观”的社论,号召全省各个城市都应该象郴州市一样,统一领导,统一部署,采取标本兼治方针,迅速改变城市卫生面貌,让全省所有城市都成为卫生、文明、美观的城市。
  “大跃进”运动是“左”倾冒进的产物。尽管总路线的出发点是要尽快的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但由于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在生产发展上追求高速度,以实现工农业生产高指标为目标,要求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成倍、几倍、甚至几十倍地增长,致使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准的“左”倾错误,在全国范围内严重泛滥开来。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到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的大失调,并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
  第二节 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的实行,全靠劳动力的大量投入和劳动强度的提高。因此,劳动力供不应求,一开始就成为“大跃进”的一个棘手问题。“大跃进”的浪潮越是升级,这个问题也就越加突出。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等各个部门,都把手伸向农业合作社,要求提供更多的劳力。同时,在农业内部,随着许多水利工程特别是跨社水利工程的兴建,又在劳动力负担单位和受益单位之间引起了不少矛盾。这些矛盾,当时被视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相应的结论便是进一步变革生产关系。这样,规模巨大的人民公社便“应运而生”。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为大社的意见》。7月,《红旗》杂志摘发了毛泽东的一段话说:“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农、商、学、兵(民兵)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中国社会的基层单位。”8月,毛泽东在视察河南、山东时进一步强调“人民公社好”。同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一哄而起。
  8月,湖南开始搞建社试点。郴县地委组织干部到河南省七里营卫星人民公社参观学习后,立即在郴县栖风渡乡试办“政社合一”的先锋人民公社。不久,扩大规模将邻近的5个乡并成一个大公社。郴县县委同时在坳上乡组建红旗人民公社。9月上旬,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将全县26个乡、328个高级农业合作社,组建为8个人民公社。9月30日,县委将环城乡、许家洞乡和马头岭乡的庆华社、走马岭乡的槐树下社合并,成立市郊人民公社。同日成立公社的还有东风(华塘)人民公社。10月1日,同时成立上游(鲁塘)、五星(桥口)、邓家塘、钢铁(板桥)4个公社。仅一个多月时间,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99.9%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
  市郊公社与全县各公社一样,在建社初期,公社设党委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它既是郊区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又是农村经济单位;既是劳动组织,又是军事组织。一方面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另一方面是民兵团、民兵营、民兵连、民兵排,即所谓“组织军事化”。此外,还推行“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实行集体开餐。各大队、生产队还兴办了许多托儿所、幼儿园,公社兴办了敬老院。
  人民公社的特点叫“一大二公”,实际上就是搞“一平二调”。所谓大,就是将原来几十户、百来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成了四、五千户以上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就是将几十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农业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大刮“共产风”。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实行“供给与工资相结合,以供给为主”的分配制度,对社员包吃饭、包穿衣、包医疗、包上学,以为公社办得越大,包得越多,就越象共产主义。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统统被取消,甚至社员的家畜、果树和一部分生活资料也无偿地充了公,造成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合并后叫大队或生产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这期间,不仅公社内部实行了“一平二调”,而且以钢铁为中心的各项“大办”事业,也无偿地调用人民公社的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导致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特殊化风(简称“五风”)泛滥,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了农民积极性。这些都是脱离当时客观实际的,充满了对共产主义的空想成分,严重地脱离了农业生产灵活多样的实际,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2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了人民公社的一系列修正制度和政策。提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还规定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划小,公社以乡为单位,生产大队以自然村为单位,生产小队一般二、三十户为宜。“六十条”赋予了生产小队“八项权力”,大大加强了其自主权。这样就纠正了过去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的问题。“六十条”还规定废除供给制、撤销公共食堂等。它标志着公社发展进入制度化阶段。1983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设”,即公社和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职能单独设立,变成基层政权组织,分别改为“乡”、“村”。到1984年全部完成“社改乡”,人民公社体制也就作为历史过程而完结。
  二、大办公共食堂
  1958年10月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为适应工农业生产齐跃进的形势,各公社都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市郊公社一哄而起共办起公共食堂332个,参加公共食堂的22850人。当时,大多数群众是盲从地进入食堂,只有少数人消极抵制和反对。建食堂时,公社发动全体基层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挨家挨户拆除炉灶,收缴饮具、餐具和其他用具,结合大炼钢铁运动,砸锅献铁,彻底断了一家一户小伙食的后路。此外,市郊公社还办起幼儿园450个,人园儿童3865人;托儿所297个,人托幼儿1833人;敬老院3个,人院老人58人。
  各公共食堂实行伙食供给制,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固定专人管理,配备管理员、记账员、炊事员。创办公共食堂初期,群众对生活集体化感到很不习惯,大部分社员心存忧虑,怕公共食堂吃不好,吃不饱;怕小孩在托儿所、幼儿园受冻,闹架等。根据这一情况,公社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抓好集体福利事业,重点办好公共食堂,引导群众过好集体生活。由于实行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大多数公共食堂初期基本做到吃得饱、吃得好、吃得省。每个公共食堂都按人口划拨菜土,种上蔬菜,饲养生猪、鸡鸭和鱼,不断改善社员生活。公共食堂创办初期,对农村挖掘劳动潜力,特别是解放妇女劳动力,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促进农副业生产全面发展起了一定作用,同时又便于组织开会、学习和记工分,还能节省家庭事务用工和燃料,一度受到社员欢迎。
  但是,由于一个食堂把几十、上百户捆在一起吃大锅饭,不久就暴露出不少弊端。初期,食堂一般实行三餐制,有的劳动工地实行四餐制。由于劳动强度大,劳动力流动性强,有的社员,特别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到一处,吃一处,一天吃上五餐至六餐,有的食堂每天三餐,路上不断人,灶里不断烟,路过的也可以到食堂吃饭,反正是吃饭不要钱,吃社会主义的,结果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口粮按人头定量,没有多少差别,多劳动的和少劳动的一个样,于是大家都是“干不干,三餐饭”,“干活磨洋工,吃饭打冲锋”,“打钟吃饭,门都挤烂”。更大的问题是各公共食堂不坚持计划用粮、节约用粮,能吃的放开肚皮吃,小孩随意抛洒饭食,造成巨大浪费。虽然1958年全市粮食确实取得了丰收,但是各级报的数字水份很大。有些人认为粮食吃不完了,不用再节约用粮了。这样一来,造成好景不长。1959年本来已经出现粮食减产的情况,但仍浮夸上报增产,粮食征购任务反而增加,这样,农民本来就不多的口粮中的大部分被作为增产粮而征购。农民口粮的严重缺乏以及“以粮为纲'’所导致的肉禽蛋及其他副食品奇缺,从1959年下半年起开始遭遇到极为严重的经济困难,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下降。1960年1月,市委一方面认真部署对1959年粮食产量进行彻底清仓查库,清仓结果,当时核实1959年粮食总产为2720万公斤,比1958年粮食总产仅增0.5%,平均亩产247.7公斤。1960年1月至7月15日新粮出产前,平均每人每月不足17.5公斤(地委补拨75万公斤后,人平每月才达到17.5公斤)。在这种情况下,市委提出“依人定量,指标到户,统一管理,凭票开餐,粮食由大队统一管理,实行一个仓,一把锁,一杆称”的管理制度,并号召“农忙多吃,农闲少吃,有干有稀,粮菜混吃,节约粮食光荣,浪费粮食可耻”。另一方面,市委不得不号召群众过“苦日子”,提倡“低标准,瓜菜代”,以渡过灾荒。在各公共食堂推广所谓“双蒸双煮法”和“钵子饭”等。1960年6月20日,市委还发出《关于力争所有食堂在15天内每人每天达到2-3斤蔬菜的意见》,要求所有公共食堂平均每人划拨菜土1.5-2分,并充分利用田边、土边、山边、屋边、塘边、路边等六边大种蔬菜。同时允许社员在不影响出集体工和完成家肥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屋前屋后的空坪隙地种植少量蔬菜,以补助食堂蔬菜的不足和丰富菜源。
  三、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
  1960年3月至4月,为了“进一步在城市里消灭私有制的残余,彻底地拔掉资本主义发展的根子,改善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中共郴州市委遵照省第二次党代会关于“城市也和农村一样,必须走人民公社的道路,必须有人民公社这样一种社会组织和政权的基层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郴州市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在两个月内实现了郴州市城市人民公社化。
  整个城市人民公社化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建社规划。时间从3月20日起至3月31日止,共计12天。据调查,当时全市共有城市人口102000人,其中国家机关干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79708人,占78%;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和家属13474人,大、中学校学生5074人,纯居民3000人,其他(资本家、五类分子)744人,共占22%。通过调查,为便于领导,有利生产,组织协作,全市计划建立2个城市人民公社。以北湖桥为界,城北区以厂矿为主,吸收城市居民和部分农民参加,成立北湖人民公社。其地域范围包括许家洞镇、湖南二矿、309地质勘探队10分队、三合煤矿、火车站居委会、下湄桥一带厂矿企业,共约3万人。城南区以机关、学校、厂社、商店为主,吸收居民和部分农民参加,成立五岭人民公社。其地域范围包括地、市、县三级直属机关、厂社、部队、商店、学校、东街、西街、裕后街、民主街、文化路等五个居委会,共约7万人。公社以下设15个分社,分社以下以生产组织和原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若干社员小组。公社为一级核算单位,各分社在公社统一领导下分别核算,各机关、事业和生产单位都单独核算。公社办的企事业单位,除按规定交纳税收外,其收入归公社所有。
  第二步:建立筹备组织,层层宣传发动。时间从4月1日起至4月15日,共计15天。为加强对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领导,市委成立由书记党连河任组长,常委、财贸部长肖定蓉、副市长胡陶宇任副组长的城市人民公社筹备领导小组,共计14名成员,下设办公室。计划中的两个城市人民公社也成立相应的筹备组织。五岭人民公社筹委会由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禧任主任,市委常委、财贸部长肖定蓉任副主任,共有成员13人。北湖人民公社筹委会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张远翔任主任,湖南二矿党委书记周衡任副主任,共有成员9人。市、社两级筹备组织成立后,随即组织骨干培训,第一批训练47名,第二批训练534名,其中五岭公社375名,北湖公社159名。并以这两批骨干为主,组成两个工作组,深人各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除实行工作组负责包片、党团员包户、骨干包人以外,还实行包调查摸底、包思想教育、包串联发动、包组织生产生活、包培养骨干的“五包”办法。工作组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进行挨家挨户的登门访问,个别谈心,切实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与此同时,办公室与宣传部门共同编写宣传提纲,各厂矿、学校、商店、医院、部队、合作社、组层层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城市人民公社的性质、体制、优越性和办社的方针、政策、人社条件等。至4月14日止,全市共作大小报告150次,听众达7万人,占总人口的70%;组织宣传队52个,出动260次,听众5万多人;张贴标语13500张、对联2000幅、横幅126条、宣传画210张、大字报648张。各生产单位都开展劳动竞赛,迎接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
  第三步:申请批准,处理具体问题。时间从4月16日起至4月20日,共计5天。通过大力宣传,充分讨论,统一认识后,在自愿的原则下,填写入社申请书,然后由城市人民公社筹委会审查批准。当时加入城市人民公社的政策是:凡驻市国家机关、学校、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一律人社。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人社后,其性质、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但其行政和党组织关系则由本系统和公社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中心工作和全面协作由公社统一调度。国家机关、学校、部队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家属采用统一申请,分别签名的办法人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厂、组)的职工亦采取上述办法。其他人员则必须一律个别申请方能吸收为社员。摘掉帽子的地富分子和愿人社的资本家也可吸收为社员,但资本家人社后仍不摘帽子,不取消定息。对那些犹豫不决的富裕户可以暂时不动员人社。五类分子不许人社。为便于加强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的改造,公社组织他们参加公社的各种生产组织,交社员监督劳动。
  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总的原则是:生产资料按等价交换的原则人社,生活资料不人社。不投资、不交基金、不分红。城市人民公社内的社有制、小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分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标准以不超过全民所有制同工种工资为原则。
  第四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社章,掀起更大生产高潮。时间从4月21日起至4月底。社员组织起来后,各公社即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公社管委会,并相应组建公社党委会。五岭公社由王禧任第一书记、刘炽昌任书记、李善行任副书记,共设委员11人。北湖公社由刘亚洲任书记,肖加俊、张明武、陈运来、周衡(兼职)任副书记,共设委员12人。公社党委和管委会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共青团、秘书、财经、政法、民兵武装等部门,每个公社编制20人左右。
  为了发展生产,对暂时未人社的人,允许他们参加公社生产单位的生产劳动和公社举办的集体福利事业。为了解放所有劳动力和广大妇女,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公社要求吃饭公共食堂化,七岁以下儿童托儿化。建社前,市城区共有公共食堂425个,就餐66799人;办有托儿所、幼儿园31个,人托儿童976人。其中街道办公共食堂41个,就餐6356人;有托幼组织22个,人托儿童480人。全市共有街办工业49个,从业人员1734人。1959年街办工业年产值532569元。建社后,到4月底统计,市城区公共食堂增加到450个,就餐人员达68000人;托儿所、幼儿园增加到67个,人托儿童达1879人。1960年街道工业总产值计划92万元。街道办的各类生产组织和福利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达8472人。
  第三节 中共郴县郴州市委和县级郴州市委的建立
  一、中共郴县城关镇委改为中共郴县郴州市委
  1958年8月29日,省委、省人委(58)第59号文件批准,郴县城关镇改为郴县郴州市,仍属郴县县委、县人委领导。9月6日,郴县地委、郴县专署转发了省委、省人委的通知。9月25日,正式成立郴县郴州市。市域辖原城关镇、环城乡、许家洞乡。城区仍设6个居委会58个联组。9月30日,郴县郴州市设立市郊人民公社,辖原环城乡和许家洞乡。9月29日,中共郴县县委、县人委发出通知,经县常委研究决定,原中共城关镇委改为中共郴州市委,原镇人民委员会改为郴县郴州市人民委员会。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交部、财贸部、监察委员会、统战部。群团设共青团市委会、妇联、工会。市人委设秘书科、计委会、人监科、卫生科、文教科、财政科、民政科、工业科、商业科、房地产公司。9月29日至30日,郴县郴州市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了侯清尧关于半年来的施政报告,选举了市人民委员会。陈家盛当选为市长,胡陶宇、侯清尧当选为副市长。大会通过了八项工作决议:(一)继续发动群众大办工业,大抓生铁生产,发射生产卫星;(二)领导群众,开展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竟赛;(三)发动群众,实现人民公社化,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四)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五)加速市政建设,全面美化城市;(六)加强财贸工作领导,掀起跃进更大高潮;(七)组织劳动大军,参加工农业生产,彻底做到家无闲人;(八)加强军事训练,实现全民皆兵,增强国防,保卫生产。
  1958年10月6日,经地委研究同意,成立中共郴州市委员会,由陈英然、陈家盛、张远翔、李中来、胡陶宇、李都谦、王田、侯清尧、黄治平、王开元组成。县委副书记陈英然兼任市委书记,陈家盛、张远翔任市委副书记。
  二、中共县级郴州市委的建立
  1959年1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郴县郴州市,设立湖南省郴州市,归郴县专员公署直接领导。市辖原郴县郴州市城区6个居民委员会和市郊公社及原郴县板桥公社、马头岭公社。总面积750平方公里,年末人口148913人。经省委批准,郴县地委任命地委秘书长葛冠卿兼任市委第一书记,陈英然、党连河、赵恒湘为书记,陈英然兼市人民委员会市长。不久,陈英然调地委工交部任副部长。经省委批准,地委任命朱永保、刘济民为市委书记,肖定蓉、李水先为常委,朱永保兼任市人民委员会市长。12月17日,市委、市人委决定成立新的市级机构。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工交部、财贸部、农村部、党校等工作部门。市人民委员会设秘书室、计划委员会、编制委员会、人事科、民政科、教育科、文化科、卫生科、档案科、商业局、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基建局、轻工局、重工业局、公安局,共18个办事机构。1960年6月,市人委增设文教办公室、行政科、畜牧水产局、油茶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等6个办事机构,基建局改为基建交通局。1962年,市人委机构再次调整,设人委办公室、计划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人事、劳动、民政、卫生、财政、统计、建设、手工业管理8个科,公安、文教、商业、粮食、税务、农林水利、工业、物资8个局。
  三、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
  1960年2月2日,市委遵照省委1960年元月11日关于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指示,作出“关于召开我市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的决议。当时,全市有基层党委4个,党总支27个,党支部191个,党员1534名。按照选举办法,划分为7个选区,59个选举单位,共选出正式代表150名,其中男135名,女15名。
  1960年2月21日至25日,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市工人俱乐部召开。会议实到代表140名,因病因事请假10名,列席代表33名。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反右倾,鼓干劲,继续大跃进”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各项内容都充满了“左倾”色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1958年以来连续两年“大跃进”的成就和经验;讨论制定今后三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和总结在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基础上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问题;选举市委员会和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
  大会由地委秘书长兼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致开幕词。市委书记朱永保代表市委作题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光辉旗帜乘胜前进,为加速建设新郴州市而奋斗》的工作报告。
  该报告认为:1958年8月建市以来,尤其是1959年11月由县辖市改为地辖市以来,虽然还不足两年的时间,但全市各级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全市人民经历了全民大办工业和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经历了农业生产“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经历了“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整风运动和以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连续两年的“大跃进”,提前三年完成了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9年工农业总产值1685万元(其中工业产值882.3万元,农业产值802.7万元),比1958年和1957年分别增长173%和289%。主要工业品产量:原煤19900吨、水泥1445吨、发电量65.38万度、耐火砖1330吨、棉布15600米,日用瓷65.4万件、工业用瓷89吨、各种农具7万件。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在耕地面积减少11499亩的情况下,仍达2720万公斤,比1958年增产13万公斤,平均亩产量由1958年的220.5公斤,增加到247.5公斤,增长12.2%。生猪发展到3.44万头,同比增长60%。茶油1.7万担,同比增长44%。水产品1.11万担,同比增长1.6倍。
  该报告提出了今后三年全市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任务是: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根本方针,在连续两年大跃进的基础上,争取国民经济高速度地持续跃进,进一步改变全市面貌。与此同时,相应地提出了1960年至1962年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高指标规划。其主要指标是:1960年: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主要工业品产量:原煤2.5万吨、水泥1.2万吨、发电量680万度、铁300吨、棉布36万米、日用瓷器500万件。农业总产值1718万元、粮食产量3051万公斤、生猪10万头、茶油2万担、水产品2万担、棉花154.5担、木材2.1万立方米、甘蔗63万担。地方财政收入1千万元。
  1962年:工业总产值7000万元。主要工业品产量:原煤5万吨、水泥6.5万吨、发电量5000万度、钢3000吨、铁5000吨、棉布100万米、日用瓷器2000万件。农业总产值3865万元、粮食产量3620万公斤、生猪23万头、茶油3万担、水产品4.25万担、棉花600担、木材3万立方米、甘蔗100万担。地方财政收人3200万元。
  报告认为:上述规划是“积极的和可靠的,只要经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后来的实践证明,上述规划均严重脱离当时实际,虽经努力奋斗,但并未实现。
  该报告还对1959年下半年开展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进行了总结。认为“在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贯彻之后,经过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和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全体党员不论在政治、思想上和组织观念上,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但是另一方面,从这一次整风运动和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中所揭发出来的事实看,有极少数同志的思想状况是很不健康的。他们对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党的群众运动,不是抱之以热烈拥护和坚决执行的态度,而是自觉不自觉的对其非难,甚至攻击。他们对党的领导不是抱着绝对服从的态度,而是阳奉阴违随随便便,甚至於起而反对。这些同志都是犯了右倾的错误。通过几个月的整风和反右倾斗争,共揭发出犯有右倾错误的同志63名,其中属于严重错误的同志25名。这些同志经过揭发批判之后,一般都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党表示了悔改的决心。通过4个月来的整风和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不仅教育了犯错误的同志本人,而且教育了全体党员,提高了全党的思想水平,在组织上进一步巩固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但后来的实践证明,这次“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是完全错误的,在政治上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这场斗争使党内从中央到基层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大批敢于实事求是地向党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受到打击,助长了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真话、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不正之风。在经济上打断了纠“左”的积极进行,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已被指出、有待纠正的错误重新发展起来。
  市委主管工业的书记刘济民,市委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李水先,组织部部长谢志刚,宣传部部长张远翔等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大会选举葛冠卿、朱永保、党连河、赵恒湘、刘济民、肖定蓉、李水先、张远翔、谢志刚、金占奎、宋世武、赵勤、李德承、李忠来、李软秀等15人为郴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陈化先、麻育彬、梁中维等3人为市委后补委员。经市委一届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葛冠卿、朱永保、党连河、赵恒湘、刘济民、肖定蓉、李水先等7人为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葛冠卿为书记,朱永保、党连河、赵恒湘、刘济民为副书记。
  四、创办市委机关报《郴州新闻》
  1960年3月,为了经常地、全面地、系统地反映全市各个方面“大跃进”的面貌,广泛地宣传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市委研究决定并报经省委批准,创办市委机关报《郴州新闻》。当时确定该报的任务是:“经常正确通俗地向全市工人、农民和城市居民宣传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党中央、省、地委在工农业建设、城市建设和文化、科学等各项工作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精神,以及市委贯彻中央、省、地委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具体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工作”。在内容上要求该报“主要是报道全市工业(包括基本建设)、农业(包括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和财贸,同时报道技术革命、文化革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党的生活以及国际国内时事。在形式上,要求报纸”要办得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短小精干、丰富多彩,真正起到毛主席提出的“组织、鼓舞、激励、推动”的作用。市委还决定,该报以全市工农群众为主要读者对象,要求该报发行到全市各个厂矿的车间、坑口、小组,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作业组,城市居民小组和商店。
  市委任命杨德昭为报社社长兼主编,社址设市龙骨井45号(今北湖区教育局院内)。始有在编人员8人,后增至10人。是年4月3日和7日经试刊两期后,于同年4月11日正式出版发行,为四开四版,双日刊,铅印。一版为要闻,二版为经济,三版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四版为国内外时事。报社办有印刷厂,每期印刷发行量为2500至3100份。共出版发行144期。后因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于1961年11月27日停刊。
  第四节 对“左”倾错误的初步认识与纠正和“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
  一、对“左”倾错误的初步认识与纠正从
  1958年冬到1959年春的半年时间里,人民公社在组织生产生活实践中,暴露了许多问题。一是刮“共产风”,最直接的体现是从合作化时期的以高级社为核算单位转变为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原来高级社的财产,被无偿转为公社所有;社员的自留地收为集体经营;不分你我,不分公私,把社员的诸如小农具等个人生产工具以及锅、盆、碗、猪、鸡、鸭等生活资料都归了公,无代价地层层往上调。公社的生产投入和生活供应资金,主要来自无偿调拔原高级社和社员个人的财产。二是公社集中过多,统得太死。各种权力集中在公社,基层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生产没有责任制,劳动纪律松驰,工作上瞎指挥;在收支管理上,一切由公社统一收支,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包粮食、包工资、包看病吃药、包理发洗澡、包看戏,生产大队、生产中队、生产小队(作业组)形同虚设。由于人民公社权力过于集中,统得多而统不好,管得宽而管不住,造成许多重大失误,出了不少笑话。三是取消按劳分配,搞平均主义。无视各个生产队之间、社员个人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实行平均分配,破坏按劳分配原则。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吃饭不要钱,集体劳动干多干少一个样。群众说:“劳不劳,三餐饭;干不干,一块半(都发1.5元工资)”,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四是规模过大,鞭长莫及。市郊公社有5209户,22850人。有的大食堂,两个钟头还开不完餐,有的吃一餐饭要跑几里路;有的房屋拆了,搞大居民点,三四代同居一室,群众意见很大。这种“一大二公”的体制,大大背离了群众意愿,严重地压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党中央和毛泽东当时已觉察到了“大跃进”、尤其是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问题。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于问题的决议》。该《决议》指出: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并着重指出:在今后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仍应保留按劳分配制度,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1959年2月1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在郑州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解决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问题。毛泽东指出,必须纠正“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并强调“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是我们所不许可的”。会议要求,公社在统一分配上要承认队与队、社员与社员的收入之间可以有合理的差别;在体制上,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以队(大队)为基础。
  1959年3月上旬中央郑州会议后,省委召开了全省六级干部大会,传达了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和毛泽东重要讲话。3月中旬,中共郴县县委召开了包括县、市(郴县郴州市)、社、大队、生产队(中队)、生产小队(作业组)五级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开始整顿人民公社的组织和经营管理,并对干部作风进行了初步整顿,混乱局面有所好转。
  1959年上半年,市郊公社贯彻县委五级扩干会议精神,主要做了五件事。
  一是适当调整了生产大队、中队和小队(作业组)的规模。将全社原许家洞、新桥、高壁、城前岭、燕泉、铜坑湖、梨树山等7个大队47个生产中队、176个生产小队,调整为许家洞、天堂、马岭、新桥、铜坑湖、高壁、城前岭、环城、梨树山等9个生产大队、54个生产中队、228个生产小队(作业组)。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由原744户、2891人,调整为579户、2249人;平均每个中队由原111户、431人,调整为97户、375人;平均每个生产小队(作业组)由原30户、115人,调整为23户,89人。并实行了作业组、食堂、托儿所(幼儿园)三结合,方便了社员生产生活。
  二是下放了权力,实行了公社、大队、生产队(中队)三级所有,队(大队)为基础,大队核算,建立健全了生产责任制。生产大队对生产中队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的“三包”和“定作物项目、定产量产值、定财务成本、定生产措施、定劳动力、超产奖励”的“五定一奖”责任制。生产中队对生产小队(作业组)实行“四到田”和“五到人”。即:作物品种到田、生产措施到田、产量产值到田、管理人到田和管理病虫害到人、管理排灌到人、保证生产技术措施到人、防止牲畜破坏到人、注意作物生长情况到人。
  三是合理安排劳力,实行定额定任务生产劳动,确定奖罚办法。全社安排60%的劳力从事种植业,10%的劳力从事畜牧水产养殖业,10%的劳力从事工业生产,10%的劳力从事生活福利事业,其余10%的劳力作机动,平时在队务农,忙时参加社队组织的基本建设或临时突击任务。对每个劳动力全面推行基本劳动日、预支工资、口粮三结合制度,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男劳力每月出勤28天,女劳力每月出勤26天。对每个劳动力均按劳力强弱评定工分底分级别,并建立劳动考勤和记工制度,实行五天一记工,十天一评工,一月一奖励。
  四是全面加强了对生产大队、中队、小队的领导,整顿了社、队干部作风。全社下放了44个公社、大队干部,142个生产中队干部,分别到生产大队、生产中队和生产小队任职。同时规定,大队干部每月参加生产劳动不少于10天,生产中队干部不少于24天,小队干部不少于28天。
  五是开展了清理旧账工作,以便消除社员怀疑顾虑,做到取信于民。
  县五级干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市郊公社的初步整顿,对于农村人民公社的发展巩固具有积极意义,确保了人民公社的继续运转和1959年工农业生产的组织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共产风和形式主义。但是,一些潜在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秋后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以后,“左”的一套又来了,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
  二、“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
  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全会通过了《关于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决议》、《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这样,把“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推向全党。
  中共湖南省委参照中共中央批转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划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标准和办法》,结合湖南情况,规定凡是在言行上属下列性质的党员干部,都应列为重点批判对象,其中经查明情节确实严重的,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公开散布系统性右倾言论,从多方面攻击“三面红旗”的;(2)积极支持以彭德怀为首的“反党集团”的纲领,公开为“反党集团”辩护,攻击党中央和毛主席的;(3)历史上多次犯错误,屡教不改,对党心怀不满,借批评“大跃进'’缺点之机,猖狂向党进攻的;(4)执行党的路线政策一贯严重右倾,“大跃进”以来又有严重的右倾言论和行动,在学习八届八中全会文件后仍然执迷不悟,不主动深刻检讨的;(5)组织宗派集团,夸大歪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缺点,反对党中央的。根据这些原则,凡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一律清除出党;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一般调离主要工作岗位和机要部门,但检讨深刻决心悔改的非首要分子可以不给处分;对犯有右倾错误而没有划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一般不予处分。
  郴州市的“反右倾”斗争是在庐山会议之后,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和中共郴县地委的部署,于1959年9月初开始的。9月1日,中共郴州市委向市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和广大群众学习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认清形势,克服右倾情绪。市委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陈英然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并按工交、财贸、文教卫生成立三个战线领导小组。市委和市整风领导小组先后发出了《关于全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非党干部学习八届八中会会文件的意见》、《关于在全市所属单位党内外全面进一步开展整风运动初步规划(草稿)》。
  这次运动的目的,是所谓反击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对党、对总路线、对大跃进和对人民公社的恶意进攻,对他们的反党言行深入的揭发和严肃的批判斗争。运动分两批进行。参加第一批整风的有65个单位(包括代地、县管的单位),党员干部249人,非党干部540人,计789人;第二批18个单位,党员干部210人,工人党员203人,非党干部559人,计972人(含第一批整风单位未参加的党员、干部)。
  全市“反右倾”整风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开展鸣放,摸清底子,准备材料;第二阶段:一般性辩论,分清大是大非,发动群众,组织训练队伍;第三阶段:重点批判,进行组织建设与思想教育,并结合整社进行整党。9月份,在党员、干部中先党内后党外传达学习文件。10月上旬,按照党内、党外划分学习小组,边学习边认识边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批判斗争对象。自10月下旬进人重点批判斗争。把干部群众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提出的批评如“大跃进是吹牛皮的多”、“大炼钢铁大背时,得不偿失”、“人民公社办早了搞糟了”、“公共食堂吃不饱”等言论,定性为对党对社会主义不满,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攻击,开展批判斗争。在批判斗争中,采用大会小会相结合,个别谈话结合批驳的方法穿插进行。最少的一人斗一场,一般的斗三场,最多的一人斗七八场,然后自下而上整理材料,由整风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支部(吸收本人参加)讨论,市委审批后,再向支部和本人宣布。当时郴州市有党员1392名,在运动中受到揭发批判的63人,(直属机关、学校、厂矿27人,农村36人)。其中有市委副书记(地管干部)1人,厂长(地管干部)1人,正副科局长4人,正副厂长、支部书记3人,中学正副主任2人,股级干部10人,农村支部书记7人,生产队长9人,总支书记1人,一般干部25人。定性结论是:阶级异已分子1人,严重错误23人,一般右倾错误39人。最后定案处理是: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人,调离工作7人,下放基层3人,原职不动3人。郴州市的“反右倾斗争”于1960年2月结束,历时5个月。1962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郴州市委对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党员进行了甄别,纠正了47人,但不彻底,16人仍留有尾巴。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对1962年甄别中未得到纠正仍留有尾巴的16人,给予纠正平反。
  郴州市的“反右倾”斗争,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带来了严重后果。它伤害了大批敢于实事求是向党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批评意见和说真心话的党员和干部,严重损害了党内外民主和实事求是的作风,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已暴露出来的有待纠正的错误和问题进一步发展,后来郴州市还相继建立了城市人民公社,以高指标、浮夸风、“共产风”和瞎指挥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更加泛滥起来。由于“反右倾”斗争结合经济问题展开,因此在经济建设上打断了纠“左”的积极进程,致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成为导致三年经济困难的直接政治原因。
  总之,“反右倾”斗争,违背了党的八大关于国内阶级斗争的论述,把阶级斗争首次引向党内,直至党内高层领导,实质上就是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把“纠左”当做“右倾”批,结果越批越“左”,进而导致这一错误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第十七章 贯彻“调整提高”八字方针巩固充实促进全市经济形势好转
  转面对1958年以来“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斗争以及自然灾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困难,1961年1月,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1962年1-2月,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进一步总结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统一全党认识,增强团结,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严重困难而奋斗。中共郴州市委和市人委从1960年冬起,在组织全市人民进行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八字”方针,重点调整国民经济,并对人民公社体制、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内部关系进行调整,政治方面进行了甄别平反。到1962年底,调整工作取得成效,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再经过1963年至1965年的连续调整,全市(镇)国民经济重新步入协调发展的健康轨道。
  第一节 国民经济出现困难和生产自救
  一、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
  从1958年起至1960年冬,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影响,加之部分地区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郴州市的情况是,1958年8月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郴县城关镇改为郴县郴州市。1959年11月,为了大力发展地方工业,正式升格成立湖南省郴州市。为了尽快把郴州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30万人口规模的工业城市,新成立的县级市委在1960年的一年时间内,就投资355万元(当年全市财政收入仅930万元)新建工矿企业17家,扩建工厂6家。由于抓基本建设多,抓生产少;抓计划指标多,抓经营管理少;抓工业产值多,抓产品质量少;抓重工业多,抓轻工业、手工业少;抓为工业服务多,抓为农业和人民生活服务少,结果到1961年上半年,全市14家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中,能源原材料充足能正常生产的只有6家;能源原材料不足,经常停工待料的6家;能源原材料不能对口供应,处于瘫痪状态的2家。手工业生产被挤掉了。1957年全市手工业有55个行业,2727名工人,生产3293种产品。到1961年7月,虽然通过恢复,归队手工业工人达到4517人,但产品品种仍然只有986种,比1957年减少70%,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在3年“大跃进”中,全市商业贸易不断并、升,集体变国营,分散变集中,流动变固定,综合经营变专业经营。由于国营商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不仅堵塞了供销合作社和集市贸易两条渠道,而且连小商小贩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都包起来了。至1961年6月,全市商业贸易只有6个公司,185个商业网点,比1957年556个网点减少371个,减少66.7%,造成群众处处排队购物。
  农业生产遭到的破坏更为严重。1959年全市经过核实的粮食产量是2720万公斤(按1960年市域面积统计核实,下同),比1958年增长0.5%。粮食产量增长不多的原因是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兴工建市,工矿业、城市建设、交通、修水库、扩大蔬菜地等,共占用粮食耕地面积11500亩,少产粮食351万公斤。1960年,市委主观愿望想多生产点粮食,年初计划双季稻面积由上年1.3万亩,猛增到5万多亩,比上年增加3倍,但由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命令风、瞎指挥风等“五风”盛行,劳力负担过重,加之当时双季稻种植技术未过关,当年春季又遭到多次寒潮袭击,造成大面积烂秧补种18.5万公斤,早稻推迟季节20天才收割,晚稻推迟20天才插秧,造成晚稻大面积减产或绝收。而1960年11月全市增产节约会议的估产是“粮食总产量仍接近1959年水平。如果连基本建设占用的14000亩粮食耕地面积算进去,则比1959年还要增产”。但后来全市经过核实的1960年粮食产量仅1707.46万公斤,只为当年计划产量2236.5万公斤的76.3%,比1959年减产1012.54万公斤,减产37.23%。由于粮食减产,1960年全市农村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口粮标准仅原粮17.5公斤,城市人口每人每月大米11.1公斤、食用油0.1公斤,人均年肉食2.52公斤。1961年全市城乡人口平均每人每月大米12.5公斤。其他食品和生活用品也压缩供应。1959年城乡居民每人布票22尺。1960年进一步削减到每人布票18尺,1961年每人布票12尺。由于营养不足,1960年冬,全市患水肿病人达到12357多人,占全市总人口145000人的8.5%。此外,全市患妇科病(子宫脱垂、停经闭经)的1474人,患小儿Iff积病的541人。1960年至1962年,共发生上述“三病”3.2万余例。这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失误的最严重后果和教训。
  二、大办农业 救灾渡荒
  为了缓解粮食困难,中共湖南省委于1960年2月26日发出《关于大力发展瓜菜生产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发动干部和群众,人人动手,大搞“瓜菜代”,即大种瓜果蔬菜和生产制作各种代食品。6月16日,省委作出《关于农村食堂都要固定专人种菜的决定》,指出“蔬菜直接关系人民的营养和健康,关系社员吃饱吃好,种好蔬菜是一件大事,要和关心粮食生产一样关心蔬菜生产”。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指示,搞好“瓜菜代”,缓解粮荒,市委于1960年6月22日发出《关于力争所有农村食堂在15天内每人每天达到1-1.5公斤蔬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到6月22日双抢战斗前调查统计,全市食堂中,每人每天蔬菜达到1.5公斤以上的51个,占总数7.1%;达到1-1.5公斤的260个,占总数的36.3%;达到0.5-1公斤的255个,占35.6%;达到0.5公斤左右的107个,占14.9%。市委要求市委、公社党委、大队总支、生产队支部,层层确定一名书记兼管,一名委员专抓蔬菜生产,层层加强领导,固定专人(全市固定2700人),建立生产责任制,苦战半个月,所有食堂坚决实现每人每天1-1.5公斤蔬菜。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由夏菜5916亩,再增加到8900亩,平均每人有菜土1.5-2分。在大种食堂蔬菜的同时,允许社员在不影响出集体工和完成家肥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屋前屋后的空坪隙地,种植小量蔬菜,以补充食堂蔬菜和丰富菜源。1960年8月3日,市委发出《关于抓紧季节大种蔬菜的指示》,要求各公共食堂按人口数每人种足3分土以上的蔬菜,实行以产计工和定土、定产、定时、定工、定奖罚的“五定责任制”,以调动种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要求各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和全市各机关、厂矿、学校、团体、部队充分利用田边、塘边、圳边、沟边、河边、路边等“八边”空坪隙地大种蔬菜,做到寸土不闲,见缝插针,以确保全市平均每人每天能够吃上1-1.5公斤蔬菜。至8月17日,全市801个食堂,共种各种蔬菜11000亩,平均每人达到2分土以上。有661个食堂养猪4907头,养家禽56285只,养鱼124000尾。
  为了领导人民战胜困难,1960年10月5日,中共湖南省委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压缩城乡消费,全面安排用粮的指示》,宣布了1961年度的用粮安排,提出“党、政、军、民、学都必须暂时过一段苦日子”,号召全党全民紧急动员起来“增产节约,战胜灾荒,克服暂时的困难”。
  为了战胜灾荒,1960年12月25日至1961年1月8日,市委召开三级扩干会议,着重对市委进行整风。会议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法,揭盖子亮底子,畅所欲言,对市委成立一年多来的领导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肯定成绩,指出错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结合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对当时全市各项工作,特别是组织农业生产,开展救灾渡荒工作作了全面布置。
  1961年3月2日至3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省委1961年1月20日制定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十大政策》,召开全市第四次三级扩干会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十大政策的六项政策措施:(一)从1961年起农村公社各生产大队对生产队全面推行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的制度。包产要通过群众自下而上讨论,平衡确定;要从实际出发,留有余地,有产可超;超产部分70%给生产队,30%上交大队;若减产按减产部分罚30%,但基本口粮仍按大队的指标供应。(二)从1961年起国家对农村公社生产大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制度,鼓励生产大队超产。超产部分购四留六,生产大队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有权自行安排口粮。三定后非灾减产,征购任务不变;因灾减产,适当减购。油料作物一年一定,定到大队,承包到生产队。产油地区留油标准,每人2-3公斤。超产部分购四留六。生猪派购,一年一定;公社、大队养猪,按出栏数,购八留二;食堂养猪不规定派购比例,根据食堂大小,一般只购一、二、三头,多产多吃;允许社员私人养猪,社员私人养猪1961年不派购;向国家卖一头肥猪,按毛重的40%供应油肉;不论公养私养,每交售一头猪,卖给饲料谷25公斤。(三)为把大集体与小自由结合起来,从1961年起推行“基本劳动日、基本口粮、基本家肥”三结合制度。全市基本口粮可按每人每年180公斤留足,其余部分作为超产奖励粮。(四)从1961年起,允许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农副业生产。全市农村社员按人平5-7厘面积划拨自留地或开荒地,种什么由社员自己决定,谁种谁收。鼓励社员发展家畜家禽,经营屋前屋后零星果木、茶树、棕树、麻蔸、竹林等和利用假日从事小规模家庭副业,其收入归社员个人所有。开放集市贸易,除粮食、棉花、油料等统购物资只能卖给国家外,其他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五)认真执行按劳分配政策,全面推行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六)生产技术措施的试验与推广,要与群众商量,由群众决定,决定权在包产单位,不能搞强迫命令。试验田每个生产队不超过1亩。试验田减了产,哪里搞的由哪里赔。
  会后,全市各社队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劳力,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与扩大耕地面积、水稻与旱地杂粮、春收与夏收、秋收作物三个“同时并举”的方法,千方百计增产粮食。
  经过干部群众两年的艰苦奋斗,至1962年底全市农村开始出现转机,粮食总产96.1万公斤(按1961年调整后的市域范围统计数),生猪出栏7286头,分别比上年增长47.8%和12%。轻工业生产状况有所改善。城镇居民每月口粮增加到13.4公斤,农民全年的口粮标准达到227公斤。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人口出生率开始上升,形势开始好转。
  三、大力防治“三病”
  由于连续3年“大跃进”,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得不到足够的休息,加上生活困难,营养不良,致使城乡居民体质下降,疾病高发。1960年底,全市因营养不良而得水肿病、妇科病、小儿疳积病等三病的人数达到14372人,占全市城乡总人口的9.3%,其中水肿病12357人,占三病总人数的85.9%。为此,市委要求各级党委把防治疾病,保护劳动力,保护人民健康当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1961年2月8日,市委渡荒委员会贯彻落实1961年1月12日省委转发《省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治水肿病、妇科病、小儿疳积病工作方案》,发出《关于作好危急病人的抢救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公社、大队疗养院对集中收治的病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分类排队,将危急病人迅速全部集中到公社疗养院治疗;各级疗养院特别是公社疗养院应成立抢救小组,抽调思想好、技术好的医师、护士包干负责,每天病人可安排5餐,并服点葡萄糖、肝补针;要建立护理责任制,对危急病人进行全程护理,尽力减少死亡。3月9日,市委发出《关于抓紧水肿病人治疗的紧急通知》,指出紧张的春耕生产已经开始,而我市尚有数千例水肿病人尚未治好。这些水肿病人中,84%以上是农业生产上的劳动力。为尽快把这些水肿病人治疗好,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一)经医生检查,符合重度和中度的水肿病人,一律分别集中到公社和大队疗养院,调配较好的医生和药品进行治疗,并按市委元月28日下拨的各种营养物资标准,按时供应给病人吃。(二)对轻度水肿病人,经医生检查认定,核心小组审批,编成营养席进行治疗。在吃营养餐期间,食堂在蔬菜、食油、肉蛋类等方面应予以照顾,并每人每月补助大米0.125公斤,全市共下拨水肿病补助大米8750公斤。10月14日,市委批转《市委除害灭病办公室关于对市属机关职工患传染性肝炎调查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该《调查报告》指出:共调查16个单位740人,其中患肝炎161人(内一级肝炎117人,二级肝炎43人,三级肝炎1人),占受检人数的21.7%。市委要求,对患二级和三级肝炎病人,由市立医院开设肝炎病室,负责统一收容治疗,对一级肝炎病人,由单位采取休息、营养、治疗三结合原则,实行在职工作门诊治疗,并在工作和生产上给予适当照顾。商业部门除配药的白糖保证供应外,要给予病人豆腐、白糖照顾。
  市委还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坚持劳逸结合的紧急通知》,贯彻劳逸结合和“治疗、营养、休息”三结合的原则,让广大群众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人民的健康。规定凡水肿病和严重的妇科病人,在治疗期间一律全休;治愈后的一定时间内,仍继续休息;要求各单位从现有条件出发,尽可能给病人补充适当营养,并由市人委统一增加对病人口粮、食糖、黄豆、食油等物资供应。要求各医院、疗养院在治疗中贯彻中西结合、土洋并举的方针,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使病人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尽快恢复健康。经过全市各级党委和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到1961年底,全市水肿病、妇科病、小儿疳积病和肝炎病四种病人数量明显下降。
  第二节 开展新“三反”和整风整社运动
  一、开展新“三反”运动
  针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基层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196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提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三反”问题的严重性,对于那些不可允许的极端严重情况,务必彻底整顿一次。为了区别于1952年开展的“三反”运动,故称这次“三反”为新“三反”运动。
  3月12日至3月27日,在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出《关于“三反”运动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向全省发出了开展新“三反”运动的号召。4月1日,省委常委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新“三反”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同时,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委立即进行“三反”典型调查,摸底试点。4月9日,省委常委又召开扩大会议,张平化传达天津会议精神,对“三反”问题再次进行讨论。会议决定,全省的“三反”运动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普遍号召和重点试验,即一方面向全体工作人员普遍交待政策,号召自觉交待;另一方面选择重点进行试验,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第二步,选择生产小忙时间,集中大搞群众性的“三反”运动。此后,全省新“三反”运动开始分期分批展开。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郴州市委首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有公社、厂矿党委书记参加),对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官僚主义思想进行分析批判。接着于6月中旬召开了全市五级干部会议,动员和部署新“三反”整风运动。全市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和厂矿、公司、商店、学校、医院股级以上干部及市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地委“三反”整风文件,听取了地委秘书长兼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作的开展新“三反”运动动员报告。会议指出,这次新“三反”整风运动是一场群众性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目的是改善干部作风,提高思想觉悟,促进生产发展,纯洁干部队伍。打击重点是大贪污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严重官僚主义分子,通过整风运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教育。会上,市委领导同志带头联系实际,揭露官僚主义、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在全市的典型事例,检讨市委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应承担的责任。到会同志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基础上,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等形式,揭露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重点揭发对象进行批判斗争。
  会后,又以工交、财贸、文教卫、党群四条战线和市郊、板桥、马头岭、东波、五岭、北湖6个人民公社为单位,分别成立“三反”整风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期分批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采取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式开展“三反”整风。据统计,全市“三反”共反出有各种大小错误的人572人,其中有贪污行为的471人,金额75310元(内有300元以上者78人,1000元以上者10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80人,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21人。9月份,对“三反”运动开展得不好的三类单位进行复查补火,又发现有贪污行为的干部职工51人(内有300元以上者4人,1000元以上者2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13人,犯官僚主义错误I人。运动后期,对上述人员均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戴上贪污分子帽子,开除公职,或绳之以法。在经济上均进行了退赔。
  新“三反”整风运动历时4个月,至9月底结束。开展新“三反”运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于纠正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贪污浪费等问题,改善领导作风,促进生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左”的指导思想支配下,使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等“左”的方法,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一些干部的作风问题上纲上线进行分析批判,扩大了打击面,造成了新的伤害。
  二、整风整社 纠正“五风”
  以“多、快、好、省”为目标的三年“大跃进”运动和以“一大二公”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党内民主制度遭到破坏,又由于“高指标”的巨大压力,致使社会上出现了以“一平二调”为主要内容的“共产风”,以虚报粮食产量和工作成绩为主的浮夸风,以及工作中的强迫命令风、生产管理上的瞎指挥风和生活上的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错误。据当时调查,直至1960年8月,板桥公社窝泥坪大队“五风”错误还严重泛滥。该大队1959年11月至1960年8月,共有被打被罚的群众达212人,占全大队总人数的14.9%,占总劳动力的36.18%。其中被斗、打、跪的49人(8人被打成重伤);被顶石头,踩杠子、刮鼻子、打雷公尖的26人;被罚款的28人,计罚人民币488元(集体罚款在外);被扣粮食的109人,计扣大米138公斤。“五风”严重地影响了干群、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紧急指示信》的核心,是要求全党用最大的努力来纠正“中央和毛主席从一九五八年冬季以来再三再四地指示必须坚决纠正的”共产风,“认为自那时以来,一部分地方和社队基本上没有再犯,大部分地方和社队纠正不彻底,去年冬季以后,又刮了起来,还有一部分地方和社队一直没有纠正,继续刮,严重地破坏农业生产力。《紧急指示信》规定了十二条政策,主要是:重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彻底清理一平二调,坚决退赔;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实行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恢复农村集市;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整风整社等”。11月15日,中央又下达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再次强调下决心彻底纠正“五风”。
  1960年12月2日至16日,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会议揭发和批判了近年来发生的急于过渡、一平二调、“共产风”等错误。张平化代表省委作了检查,表示了彻底解决问题的决心,并号召到会同志帮助省委整风。会议指出省委将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来又进行所谓向公社所有制过渡的试点,助长了“共产风”的发生,以及没有坚决清理一平二调等问题。会议作出《关于处理一平二调若干经济问题的规定(草稿)》,并制定通过了《湖南省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制度(草案)》。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市委迅速行动,成立农村整风整社领导小组,对开展整风整社运动作出安排。一是抓整风整社试点。以板桥公社的板桥、鸦市、窝泥坪3个大队先行试点,由市委书记党连河带队,组织20余人工作队,于11月初人队,开展整风整社工作,为全市农村顺利开展整风整社摸索经验。二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学习整风整社有关文件,明确精神,掌握政策。三是训练整社工作队。市委从各部门抽调干部340人,平均每个开展运动的大队近10人,加上公社、大队本身可以参加工作队的干部,平均每个队约20人左右,对抽调的干部采取集中学习、掌握政策、明确任务的方法,组织了专门的培训。
  1961年1月中旬,全市农村3个公社整风整社运动全面铺开。首先以整风整社为纲,抓好生产渡荒和社会治安工作,掀起生产高潮。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展运动。工作队把宣传党的政策和调查摸底结合起来,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干部、社员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这次运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各项政策界线,明确这次运动的步骤和方法。在提高阶级觉悟和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工作队员扎根串连,深入农户,调查摸底,进一步发动群众,揭发“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干部中存在的五风表现,批判其危害。随后,工作队先党内后党外,先三部分人(雇农、贫农、下中农)后一般群众的方法,工作队在大队、中队、小队召开各级整风会议,着重进行思想、组织整顿。
  整风整社中,广大干部社员揭发出“一平二调”、“共产风”的主要表现:一是乱调生产生活资料。大到土地房屋、劳力、现金,小到厨具、碗筷、坛坛罐罐,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郊区板桥、马头岭、市郊3个公社平调物资折价达85.9208万元,相当于1960年社员分配收入的56%。二是破坏按劳分配制度,消费物资统一拉平,积累增多,消费减少。三是搞“一大二公”,生产资料往往收归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取消小集体部分的所有制。四是限制社员“小自由”。建立人民公社时,郊区农村搞了一次消灭“小自由”运动,收回社员自留地,禁止社员私养家禽家畜,取缔农贸市场。广大社员还对当时盛行的浮夸风进行了无情揭露。在“大跃进”大放卫星期间,报道马头岭乡5000亩中稻,平均亩产1600斤(1958年10月7日郴州群众报),环城乡蔬菜亩产超2万斤等高产卫星相继发射“上天”。另外,对干部的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特殊化风也进行了深刻的揭发和批判。
  通过社员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检举揭发,按照省委提出的标准,对干部分别六种情况进行排队:第一种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工作做得好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二种是想搞好工作,但不甚明了情况;第三种是思想糊涂,不了解情况,不懂得政策,是好人,但工作不好,或者能力太弱,无力贯彻党的政策;第四种是“死官僚主义”,严重不明情况,违反党的政策,不顾群众死活,干了不少损害人民利益的坏事,一意孤行,犯了错误又不坚决改正的;第五种是蜕化变质分子、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为非作歹的;第六种是钻进革命队伍的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残余分子。
  整风整社期间,对划为四、五、六类的干部,由群众进行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板桥公社板桥、鸦市、窝泥坪三个试点大队,在群众中提出批评的干部80人,占3个大队作业组以上干部551人的14.5%;交群众揭发斗争的19人,占干部总数的3.5%。其中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提出批评的19人,占党员总数的14.6%;交群众斗争的8人,占党员总数的6.2%0整风整社中,市委及郊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省、地委有关规定,并通过工作队和基层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做了以下工作:第一,做好清退工作。按照市委清退委员会的要求,对1958年以来平调社员、生产队的土地、房屋等财物进行了评估,共退赔平调款85.92万元;并从城市机关工厂收回无偿占用土地2万亩,房屋1107间。
  第二,调整社队规模。进一步调整公社体制,缩小大队,生产队规模,每个生产队平均15户左右,使分散的农户便于管理,使“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
  第三,解散公共食堂。1961年7月下旬,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全市农村的公共食堂全部解散。
  第四,调整管理体制。1961年下半年,根据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修正草案精神,对农村生产关系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在继续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基础上,将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到生产队,建立“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奖励”(称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年底,又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推行“四固定”(固定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和“五定包干”制,全面执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划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饲料地和自留山,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同时,逐步恢复农村集贸市场,允许社员进入市场成交贸易。
  第五,改进干部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的思想作风与工作作风,强调关心群众疾苦,注意工作方法,进一步消除干群隔阂,密切干群关系。
  这次农村开展的整风整社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解决了当时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的“五风”问题,以及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其他一些问题和矛盾,在改善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社会局面等方面无疑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运动中,特别是在运动的前期,由于没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错误地把“五风”责任归咎于基层,把不少社队干部当做“敌人”或“坏人”整,严重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市委自身整风
  1960年12月25日至1961年1月8日,市委分两段召开三级扩干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处理一平二调若干经济问题的规定(草稿)》。参加第一阶段会议的成员是大队总支书记、公社党委书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市委机关党员科局长以上干部共97人,开了7天,会议内容主要是帮助市委整风。参加第二阶段会议的成员为生产队以上市、公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和准备参加农村整风整社的工作队员,共计325人,共开7天,会议内容是学习中央和省委上述两个文件,讨论研究农村整风整社和清理一平二调问题。
  地委秘书长兼市委第一书记葛冠卿主持了这次扩干会,阐明会议的主旨就是帮助市委整风,整风的内容就是反对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错误。要求与会者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放下包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多向市委提意见。市委保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并对几年来市委集体所犯的“五风”错误挑了担子,承担了责任。为打消大家的思想顾虑,他还带头检查了自己所犯的“五风”错误,特别是特殊化风错误。市委书记党连河和赵恒湘先后两次代表市委常委作了回顾检查和动员。市委书记刘济民和其他常委、部长分别在大会上作了个人检查。
  会议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或小字报的方式,揭发和批判3年来急于过渡、一平二调、大刮“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认真帮助市委整风,共计贴出大小字报572张,鸣放出各种意见4238条,其中属于共产风的1027条,领导干部特殊化风1082条,瞎指挥风817条,强迫命令风529条,浮夸风319条,违法乱纪105条,其他359条。
  党连河代表市委常委检查说:近年来,我们常引用毛主席的三句话——“成绩伟大,问题不少,前途光明”。在这三句话中,对前后两句话我们讲得多,对中间这句话“问题不少”讲得少。这次会议就是要发动大家多讲问题。近3年来,特别是建县级市以来,我们存在什么问题呢?最大的问题就是粮食连续两年减产,人民生活困难。粮食为什么会连续两年减产?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天灾就是连续两年的自然灾害,人祸就是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天灾是严重的,是客观原因,但如果我们工作做得好,重灾可以变轻灾,轻灾可以变无灾。如果没有“五风”,我们的成绩完全可以更大一些,群众的生活绝不会现在这么艰苦。
  这次会议就是要发动大家一起来反对“五风”,揭露、批判“五风”,以便达到彻底纠正“五风”错误,把我们今后的工作搞得更好的目的。
  党连河回顾检查说:郴州市的“共产风”从1957年冬大修水利开始刮起,至1960年冬较大的有7次之多。1957年冬季修水利,首次提出要打破县、乡、社界线,搞大协作,不讲等价交换,无偿调集各高级社的劳力,大修水库。1958年春,组织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大搞滚珠轴承化,农田自流灌溉化,无偿砍伐各社、队竹木。1958年秋冬大炼钢铁运动,搞献钱献物献铁,简称“三献”,无偿搜刮群众财物、无偿调集大批劳力,支援炼铁炼钢。1959年春毛主席发表党内通讯后,全市共产风有所收敛,但贯彻不力,1959年下半年,搞油茶垦复,大办社、队林场又重犯。1959年冬组织更大的冬修水利建设高潮,“共产风”刮得更大。1959年冬至1960年春,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大办“万、千、百”头集体养猪场,各社队都向下面集体和社员无偿调用了很多劳力、物料和猪苗。最后一次是1960年省党代会后,提出由大队所有制向公社所有制过渡的条件,大家就一股劲地搞社有制。总之,共产风越刮越大,对生产力的破坏也就越来越大。
  从这次会议揭露的情况看,3年“大跃进”期间,全市出现的“五风”错误确实是十分严重的,对生产力的破坏是十分惊人的,其主要表现是:
  (一)共产风 据不完全统计,1958年至1960年3年中,全市及驻市各机关、部队、厂矿、学校采取征用、多征少用、征而未用、无偿占用、非法协作、强迫租用和一平二调的土地达20000多亩。其中,市属单位平调土地1300多亩,房屋490多间;地委农场、军分区牧场等单位占用白鹿洞大队耕地397.8亩,山林2925亩;广州军区驻郴部队和其他一些单位占用市郊公社铜坑湖大队好茶山3000多亩,少数用了,多数荒而未用,导致该大队一年减少茶油产量10多万斤。
  除土地外,近3年还无偿拆掉农民和居民房屋131栋,侵占房屋1107间;无偿平调劳动力8000个;木材14.8万根,计7200立方米;平调小集体和社员物资折价85.92万元,相当于1960年全市社员分配收入的56%。
  (二)干部特殊化风 市委检查,领导干部特殊化风是“五风”中市委最严重的一项,其表现:一是不与群众同甘苦,多吃多占多用。市委食堂设有中灶,副部长以上干部才有权吃。食堂分配各种食品,中灶优先。市委机关设有一个商店,好烟、好酒都给了书记们,职工说机关商店是书记商店。看戏,一般干部职工没有看,书记们的家属、保姆可以看。二是不遵守规章制度,买东西走后门。市委领导向商业部门走后门,买好商品,向基层单位要茶油,这些东西外面的人很难买到,而书记、部长们可以买到。不仅自己买了,还帮人家代买。书记部长下乡,各公共食堂都要加菜。搞生产检查,大吃大喝,群众影响极坏。三是请客、送礼。建市以来,市委请过三次客,送过四次礼。每次请客花钱在190元~250元之间。至于过年过节期间,本市各单位向书记、部长送食品类物资的现象就更多了。
  (三)瞎指挥风 赵恒湘在代表市委作第二次检查时,着重检查了1960年脱离实际,盲目扩大双季稻面积,造成全市粮食大减产的瞎指挥错误。他说,为了想多搞点粮食,市委提出搞6万亩双季稻的种植计划,由于群众抵制,实际落实3万亩。板桥公社板桥大队是个田多劳少的大队,当年80%的水田都扩种了双季稻。由于双季早稻任务大,就搞专业组连片育早稻秧,实行集中浸种,集中连片育秧。寒潮来了,大队干部就命令群众拿家里的被子、毯子来盖秧,有的群众思想不通,就采取吊、捆、打的办法体罚群众。结果被子、毯子也保不了温,造成大面积烂秧,缺秧。早稻秧不够,就用中稻秧作早稻。晚稻任务大,秧田不够就用旱土育晚稻秧。劳动力忙不过来,晚稻赶不上季节,不仅浪费了大量早、晚稻秧谷种,还使晚稻全部失收,全大队较1959年减产52.5万公斤,全公社减产150万公斤。城前岭大队第二作业组,35亩水田中有14亩种了南瓜,为了完成双季晚稻种植任务,大队总支书记逼着社员扯了南瓜种晚稻。其余21亩水田已经搞了三犁三耙,准备种中稻,他又强迫群众要种西瓜。后来,又扯了西瓜插晚秧。结果,每亩只收了200多斤稻谷。马头岭公社瞎指挥修和平水库(后改为长青水库),两个生产队的社员都迁出去了,后因停工,群众回迁居住。两个生产队1958年产粮27.145万公斤,1959年产粮12.16万公斤,1960年产粮14.5万公斤。两年共减产27.47万公斤,可供560人高标准吃2年。
  (四)浮夸风 1960年市第一次党代会决议,全年工业总产值为2千万元,后来增加到6千万元和8千万元。并提出:8千万指标,1亿元干劲。搞得下面很紧张,人搞累了,空头指标完不成,失去领导威信。1958年工业上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盲目提出赶超衡阳。花掉5万多元,大搞滚珠轴承化、车子化,许多东西做出来,用不上,浪费很大。并提出全市三天实现煤气化、超声波化。分配农机厂做800部插秧机,只上生产任务,不下原材料指标,结果无法完成。农业上的浮夸风也很严重,榨茶籽的出油率每50公斤只有5-7公斤,虚报为17.5公斤。特别是三光积肥,虚报更多,动不动一报数字就是几万担。
  (五)强迫命令风 由于生产上的瞎指挥,助长了下面的浮夸风和强迫命令风。市委布置的任务大,限了一定时间完成,对数字完成好的,大力表扬;对任务完成差的,严肃处理,导致基层干部中强迫命令更为严重。1960年“三反”斗争中统计,全市4385名农村干部中,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错误的247人,占5%,其中严重的100人,占2%。因干部强迫命令造成社员非正常死亡18人。板桥大队副总支书记崔太早,是个钻进我们党内的土匪,3年来违法乱纪,打骂扣罚社员180多人。以他为首组织一个平伙队,搜刮群众很多钱物,贪污也很严重。该社塘溪红星某作业组,90.6%的社员被干部扣过饭,造成群众惶惶不安,死的死,逃的逃。
  1961年7月16日至19日,市委又召开第二次三级扩干会,贯彻省三级扩干会议精神,传达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调查研究、群众路线;彻底退赔、为处分错了的干部平反和压缩城市工矿人口等问题。这次会议在总结近几年的历史经验时认为:几年来有些错误之所以不能及时纠正,与党内外缺乏民主生活有很大关系,不少同志反映不同的意见和实际困难,被认为是“右倾”,每次运动都不适当地处分、撤换了一批干部。据统计,全市1959年反“右倾”,批判斗争35人。1960年“三反”定案545人。农村整风整社批判斗争36人,占农村大队长以上干部202人的17%,其中给予各种处分4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生产队长以下干部在整风整社中被批斗的59人,占同级干部的12%。在1960年冬至1961年春整风整社运动中,被撤换的基层干部205人,占同级干部的15.8%o经过摸底,不应撤换的有65人,占被撤换干部的31.7%。几年来,受处分的国家干部213人,占全市国家干部总数的20%。会后,市委成立专门班子,对几年来历次运动中批判、斗争、处分错了的干部进行甄别平反,恢复名誉。
  经过这两次会议,全市的“五风”错误得到了遏制和初步纠正。1962年2月贯彻党中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精神,进一步总结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统一全党认识,增强团结,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为战胜严重困难而奋斗,全市的经济形势逐步好转。
  第三节 贯彻“农业六十条”调整农村公社体制
  一、调整社队体制与规模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指示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大队)为基础,至少七年不变。1961年1月12日,经请示中央同意后,中共湖南省委发出《关于改变我省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规模问题的通知》,确定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或规模较小的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2月5日和24日,省委批转湘潭地委农村办公室关于12个公社调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规模问题的报告和常德地委关于调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规模问题的报告,同意缩小农村社、队体制规模。此后,各地迅速调整社、队体制规模。
  1961年2月至3月,在整风整社运动进入第三阶段时,市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对全市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和规模进行了调整。本着“有利生产、便于领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将全市市郊、板桥、马头岭3个农村人民公社、26个生产大队、157个生产队、767个作业组,调整为市郊、槐树下、许家洞、板桥、塘溪、大奎上、马头岭、和平等8个农村人民公社、76个生产大队,取消原来的157个生产队,将原来的767个作业组调整为691个生产队。经过调整,每个农村公社由原来平均4446户、16045人、35040亩耕地,调整为1667户、6017人、13140亩耕地。每个生产大队由原来平均513户、1852人、4043亩耕地,调整为176户、634人、1383亩耕地。每个生产队由原来平均85户、307人、670亩耕地,调整为19户、70人、152亩耕地。并实行一个生产队一个公共食堂。经过调整,社队规模大大缩小。在以后的20年中,社队规模时有变化与调整,但大致都在上述规模上波动,从而为贯彻“农业六十条”和省委《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十大政策》创造了较好的组织条件,也比较适应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当时,群众总结社队体制和规模调整有五大好处:(一)生产队适当划小,又撤销了原来的生产队和作业组,减少了层次,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生产上的瞎指挥;(二)能够做到了解情况快,解决问题快,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快,各项工作更扎实具体;(三)能够调整富队与穷队、蔬菜队与粮作队之间的矛盾,使分配更加合理,增产能够增收,防止一平二调,顶住共产风;(四)能够更好地因地制宜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措施;(五)便于相互了解,看得见,摸得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
  1961年3月中旬至下旬,中共中央在广州举行工作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讨论和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这个条例是在总结农村人民公社过去三年多的经验和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对于纠正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得太多太死,民主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都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1961年9月后,全市五岭、北湖、东坡3个城市人民公社也进行了调整。即实行政社分开,恢复街道居委会和办事处,全民所有制单位从公社中分离出来。公社成为居民生产和集体福利的群众组织。
  但是,由于受“左”倾思想影响,1961年全市各农村人民公社都只是缩小了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的规模,取消了原来的生产队(中队),将原来的作业组升格为生产队,并没有改变基本核算单位,仍然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为生产承包执行单位。直到1962年2月13日中央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4月4日省委正式发文,要求按中央的要求,将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调整为生产队后,全市各农村人民公社才陆续将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队,将组织生产与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1956年高级社以来便已存在的,到人民公社建立后更趋严重的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促进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和生产的发展。
  二、解散公共食堂
  在极“左”思想肆行的年代,公共食堂被看成是社会主义阵地和两条路线斗争的焦点。1958年至1960年,全市农村共办公共食堂812个,在食堂就餐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98%以上(城市有公共食堂450个,就餐人员68000人)。而实践证明这种硬性办起来的公共食堂弊多利少。至1960年8月17日统计,全市农村仅蔬菜自给,油盐肉副食品全由社员摊派未办好的食堂仍占总数的31.1%。当时,一些公共食堂甚至缺粮断炊,靠喝盐水汤、吃糠粑度日。全市农村普遍出现“两少三多”状况:吃的东西少,身强力壮的少;得水肿病的多,出麻疹的多,偷粮扯菜偷鸡摸狗的多。由于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广大社员生活苦不堪言。人民群众不可避免地发泄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不满,发泄对公共食堂的不满,许多农户自发从公社拿回农具,从公共食堂拿回炊具、餐具。
  1961年5月9日,中央工作会议修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取消了公共食堂和供给制的规定,从而解决了人民公社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的一个大问题。6月下旬,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在全省范围停办公共食堂。
  1961年7月上旬,市委召开全市公社书记和科局长会议,传达贯彻“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宣布“办公共食堂不是社会主义的要求,社员要求解散的可以解散”。并派出市委常委、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李水先、市妇联主任黄槐英为正、副组长的工作组与地委工作组一道,首先在市郊公社官庄坪大队第三生产队进行解散公共食堂的试点。工作组人队后,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骨干后社员的工作方法,先从总结三年举办公共食堂的成绩、经验人手,然后启发干部和社员群众谈公共食堂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再传达上级党委关于公共食堂不是社会主义的要求,社员要求解散的可以解散的政策。在讨论中,开始有的社员主张把公共食堂划小,实行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四,或者以作业组为单位,一个作业组办一个食堂,这样有利于出工和休工步调一致,免得社员休工后又要家家户户做饭,影响社员休息。但多数社员认为,划小公共食堂就不如不办公共食堂为好,因为农村本来劳动力就不足,解散公共食堂就可以节约五分之一的搞后勤的劳力投入到农业第一线,加强农业生产,同时又能解决社员排队就餐的麻烦和各人口味不同的需要,方便社员生活。在统一社员思想的基础上,当晚该队就制定了解散食堂的方案,第二天早上吃了分锅饭后,分配了炊具、餐具、粮食、油盐、柴火、蔬菜,中餐就各家自煮自吃。第三至第四天,房屋、自留地等都处理妥当。第三生产队的食堂解散后,全大队第一、第二和第四生产队的食堂也就一声喊跟着解散了,没有发生上级担心的哄抢食堂的事件。
  市郊公社官庄坪大队解散公共食堂的试点成功后,市委于7月中旬召开了全市解散公共食堂的电话会议,正式公开传达了省、地委关于公共食堂社员要求解散的可以解散的政策,推广了官庄坪第三生产队解散公共食堂的作法和经验,制定并公布了《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处理公共食堂问题的若干意见》,包括社员自留地的划拨、原房归原主的基本原则及无房户的解决办法、社员养猪、养鸡、养鱼的具体规定、本年度“三包”方案的执行及春夏粮的分配办法、社员口粮由队统管分期发放、对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以及在解散公共食堂中严防干部多占私分和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等。至7月底,全市农村812个公共食堂全部解散停办,城市居委会办的公共食堂也大多数解散,只有各级党政机关、工厂、学校、医院的公共食堂一直坚持办了下来。农村社员对解散公共食堂十分拥护,有的把解散停办公共食堂称作“第二次解放”。
  在人民公社大办公共食堂的近三年时间里,正值“三分天灾、七分人祸”造成的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粮食减产,农业歉收,市内农村人均口粮每人每餐不足3两,最差的1961年,每人每餐只有2两,人均日食肉食不到5钱,日食油不到2钱,人均月收入只有3元左右。由于公共食堂尤其是所谓的供给制超越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失去了经济基础的支撑,打破了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元的传统习惯,违背了人们的意愿,也超越了人民的思想觉悟水平,致使公共食堂很快就走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最终只得自行解散。
  三、改善经营管理
  1960年冬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进行整风整社后,郴州市农村“一平二调”共产风中“调”的问题基本解决,但“平”的问题——即平均主义问题还很严重。大队内部生产队之间,蔬菜队与粮食队、富队与穷队实行统一分配,一个标准,削高补低一拉平的平均主义现象还很突出。如市郊公社铜坑湖大队1960年总收入54.5万元,60%用于分配。其中穷队牛角井生产队分配所得收入比本队全年总收入还多1.4%,养猪场专业队分得的收入等于该场全年总收入的2.5倍,而富队邓家蔬菜生产队分得的收入只占该队全年总收入的50.4%,有2万元收入被穷队“揩了油”。许家洞大队许家洞生产队盛产油茶,大队规定每人只能留口油2.5公斤/年,而黄草和刀冲两个生产队都没有一株油茶树,大队也同样规定每人吃口油2.5公斤/年。
  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更加严重。在劳动报酬上,不管出工是否出力,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律按劳动力底分等级死分死记,记工付酬;手工业者与农业社员之间,重活、技术活和普通农活之间,不区别情况,一样记工,没有技术补助。在分配上,干部认为“供给制越多,共产主义就会来得越快”,不管劳多劳少,劳力强弱,口粮一律实行按人头平均供给,公共食堂肉、鱼、禽、蛋、豆类等副食品,见入一份。市郊公社官庄坪大队官庄坪生产队社员余林生一家6口人,仅半个男劳力,1960年因大队实行供给的部分占其全年收入的68%,全家平均每人年收入达105元。而该队全家仅3口人拥有2个全劳力的邓道强,因人口少,所得的供给少,加之按劳分配部分劳动工值低,全家平均每人年收入仅108元。邓道强一家劳动力比余林生多3倍,家庭人均年收入却基本一致,家庭总收入邓道强比余林生少近50%。这种平均主义的分配又怎么能不挫伤社员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呢?针对公社化后严重影响生产发展的两个重大问题,即出工不出力的劳动形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省委于1961年1月30日批转了省委农村办公室《关于当前做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强调指出: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制度必须体现三级所有,队(大队)为基础的根本制度。目前要把“四固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四固定)和‘’三包一奖”(包产、包工、包成本、超产奖励)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并且从此人手,把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3月4日,省委又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要求农村公社在实行以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各地出现新的生产形式的情况下,要切实把定额管理、评工记分、按劳预支、基本劳动日等一套体现按劳分配的经营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起来。
  1961年3月至12月,市委在贯彻中央“农业六十条”和省委的上述两个《通知》,改善经营管理,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大办农业,大办粮食中,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行“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四固定” 市委在4月份派出工作组到市郊公社许家洞大队进行“四固定”试点。在“四固定”前,该大队29个生产队只有703个劳力。在“四固定”工作中,从公社下放劳力61个,从大队下放劳力13个,使生产队的劳力增加到777个,占全大队总劳力的97.6%。大队根据各生产队劳力的多少,领导力量强弱,调整了劳力31个,领导骨干4个。同时,把全大队4721亩耕地、5座水库、25座塘坝、176口山塘和372头耕牛(其中役牛206头),3座筒车、4架船、176架犁、112架铁耙、102个扮桶全部固定到了29个生产队。调整了土地156亩、耕牛12头、犁21架。通过调整,全大队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由原来的6.72亩,下降为6.08亩。平均每头耕牛负担水田14亩,每架犁负担18亩,每架铁耙负担30亩。
  许家洞大队“四固定”试点结束后,5-6月,市委在全市农村公社进行了推广。在全市农村“四固定”工作中,各社队经过实地勘察,划定耕地、山林界限,由大队列表造册登记,印发文件到各生产队,并使之家喻户晓。通过“四固定”,全市农村95%的劳力都固定到了生产队,主要从事田间劳动,公社、大队所占用的劳力,不超过总劳力的5%,保证了每10-15亩耕地有一个男主劳和一个半劳力。这项工作,对稳定人心,珍惜耕地,加强对耕牛、农具的管理、养护,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都起了极大的作用。
  (二)落实“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 1961年5月至6月,市委在“四固定”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农业六十条”和省委的上述两个《通知》精神,通过社队干部和市委驻各社队工作组,组织生产队干部和社员反复学习“农业六十条”,层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当前农村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划清平均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线,明确包产、包工、包成本“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是解决分配中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平均主义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个大队对所属各生产队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市郊公社许家洞大队在试点中,根据耕地的土质、阳光、水利条件,将水田和早土分别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水田早稻甲等田每亩包产215公斤、乙等田205公斤、丙等田189公斤;晚稻甲等田每亩包产105公斤、乙等田90公斤、丙等田75公斤;旱土红薯甲等土每亩包产(折谷)225公斤、乙等土200公斤、丙等土175公斤。再根据土质肥瘦,参照历年用工情况和定额标准,确定各等级耕地包工个数:早中稻甲等田每亩包工17个,乙等田19个,丙等田20个。晚稻田每亩包工均为14个。再次包成本。根据土质肥瘦、作物品种及所需种子、肥料、农药情况,对不同等级耕地确定不同成本:早中稻甲等田每亩成本6.29元,乙等田6.60元,丙等田7.10元。超产奖励的办法是:对超产部分主要奖励现金,在保证国家收购任务的前提下,适当奖励实物。
  市郊公社龙门池大队是个蔬菜生产大队,在落实“三包一奖”责任制前,按城市居民的办法供应社员口粮,按人分等定量,由国家直接供应到户。结果,到1961年5月底,全大队只完成全年蔬菜上市任务的18.4%。贯彻“农业六十条”后,大队把完成“三包”产量指标情况与口粮供应标准紧密挂钩,严格实行按完成“三包”产量上市量比例供应各生产队口粮,蔬菜上市多而好的生产队多吃粮,蔬菜上市少而差的生产队少吃粮。从而很快改变了全大队蔬菜生产的落后面貌,到年底全大队超额完成了全年蔬菜上市任务。
  国推行基本劳动日、墓本家肥和基本口粮三结合与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制度为解决有劳不劳,提高社员的出勤率,市委按照中央“农业六十条”和《湖南省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制度》规定的男社员全年一般要不少于250-280天,女社员不少于80-180天劳动的要求,在全市各农村人民公社普遍推行基本劳动日、基本家肥与基本口粮三结合的制度,把每个社员应完成的基本劳动日数与其80%的基本口粮标准挂钩,把每个社员应完成的基本家肥投肥任务,与其20%的基本口粮标准挂钩,从而在制度层面上落实了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同时,对缺乏劳动力和人多劳少的困难户,本着吃得饱,过得去的原则,发动群众民主合理评定基本口粮。对因病、因事、产假等特殊原因完不成基本劳动日的社员,给予照顾假工分,这些工分只参加分配劳动口粮,不参加分钱,也不参加分超产粮。从而,既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又做到人人有饭吃。
  在推行基本劳动日、基本家肥与基本口粮三结合制度,解决靠吃“供给饭”,有劳不劳,提高社员出勤率的基础上,市委又部署各社队广泛推行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制度,解决出工不出力问题,提高劳动质量与效益。市郊公社官庄坪大队通过贯彻“农业六十条”,由群众作主,重新制定和修改了24项农活定额,使工种与工种之间,劳动强度与技术农活之间达到基本平衡。劳动定额一经调整落实,社员干劲倍增,项项农活都有人争着干。市郊公社龙门池大队党支部和驻队工作组在调查中发现,劳动管理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劳动组织规模过大,全大队14个生产队,35户以上的有5个队,30户以上的队也有5个,10户左右的队4个。这10个30户以上的队,虽然都划分了劳动小组,但大多有名无实,全由队长一人指挥,指挥不到的社员只能跟着做。至于劳动质量就更管不了,全由社员自报。二是劳动实行定额的农活少,没有定额的农活多;书面定额少,口头定额多;长期定额少,临时定额多;定额由社员民主决定的少,干部决定的多,严重影响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三是评工记分按底分死记的多,没有坚持自报公议,死分活评。通过贯彻“农业六十条”,这个大队对劳动组织进行了调整,全大队共划分为42个劳动小组和生产责任区,平均每组16个劳力,在坚持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三包”,统一分配,统一劳动定额,统一使用生产资料的前提下,推行“包产到队,以产计工到组,小段农活到人的劳动管理制度。劳动小组产量交得多,工分也就多,承认劳动小组之间由于生产好坏而造成的差别。在劳动小组内部推行大活集体干,小活包到人的小段包工责任制。通过改善劳动管理,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改变了落后的生产面貌。
  第四节 调整工商业
  一、全民工业的调整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期间,市境内兴办的62家国营工业,由于忽视可行性研究,有些企业盲目上马,一哄而起,原材料、燃料紧缺,资金、技术、管理跟不上,产品质量差,亏损严重,生产难以为继。
  1961年至1963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压缩城市人口的指示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各级党委采取层层下放和关、停、并、转、上收等措施,对市境内的国营工业进行了调整。一是下放。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将电碳厂、省人委将林业机械厂下放给专区,专区于1961年5月至1962年5月,先后将专区电碳厂、林业机械厂、玻璃厂、矿冶厂、化工厂、麻袋厂、造纸厂、机电安修公司等8家企业下放给郴州市。二是关停。专区关停了钢铁厂、皮件厂。市委、市人委关停了铁厂、耐火材料厂、炼油厂、制糖厂、麻袋厂、农药厂(六六六粉厂)、无线电厂等14家企业。三是合并。市委、市人委于1961年7月将市第一、第二水泥厂合并为市水泥厂,将市日用化工厂与原专区化工厂合并为市化工厂,将市汽车修配厂与林业机械厂合一生产,统一管理,保留原厂名;1963年将市第一、第二大米厂合并为市大米厂。四是转制。1961年7月31日,市委、市人委研究决定:将地方国营的木工厂、铁锅厂、五金厂、塑料厂、仪表厂、造纸厂、印刷厂、胜利木材加工厂、和平砖瓦厂等9家企业转体为集体所有制,退归市手工业联社管理。1962年5月又将市建筑工程公司转体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将五岭、北湖两房屋修理队并入市建筑工程公司。五是上收。1962年根据地委指示,市委、市人委将地方国营的许家洞煤矿(三合煤矿)上收专区煤炭公司。到1963年,市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保留下来的有电碳厂、林业机械厂、华中烟厂、化工厂、矿冶厂、火柴梗片厂、造纸厂、力新瓷厂、棉织厂、玻璃厂、玩具厂、水泥厂、锰矿、机电安修公司、供水公司、大米厂、糕点厂、粉丝厂、酱醋厂等22家,当年全市国营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48.32万元,比1960年1144.29万元下降52.09%。但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了改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有了提高。
  工业调整的另一方面内容,是整顿企业秩序。1961年9月,中央发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即《工业70条》。这个条例确定,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市委、市人委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个条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克服了“大跃进”中的管理混乱、产品质量差、劳动效率低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全市各个工业企业的管理秩序、生产秩序都有了很大改善。
  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下文将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地委和专署为了保持以后的发展,决定仍作为县级镇,直属地委和专署领导,机构和人员设置保持不变。经过3年的调整,到1966年上半年,全镇地方国营工业开始复苏,并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这时,镇委、镇人委进一步研究工业发展规划,并贯彻上级关于地方工业要“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和“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的“三就三为”方针,从周边地区的资源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出发,恢复、扩建和新建了如黄麻纺织厂、农药化工厂、氮肥厂、电机厂等一些企业。至1966年,镇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8家,职工645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062.94万元,基本上恢复到1960年的水平。
  二、手工业的调整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期间,市委、市人委对手工业曾采取转厂、升级、合并等办法,使全市手工业生产单位,由1958年前的63个,到1961年6月份只有33个(其中国营工厂11个,社办集体工业22个),手工业工人由1939人,减少为1110人,品种由3293种,减少到632种,生产受到影响,群众生活极感不便。
  1961年下半年,市委、市人委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省委关于将1958年以来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但基本仍是手工操作的企业,重新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指示精神,在手工业生产部门,采取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三者并存,而以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对全市手工业生产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地方国营的木工厂、铁锅厂、五金厂、塑料厂、仪表厂、造纸厂、印刷厂、胜利木材加工厂、和平砖瓦厂等9家企业,转体为集体所有制,退归手工业联社管理,同时重新组建了一批合作社、组。到1961年底,全市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单位恢复到46个厂、社、组,工人增加到3543人,生产得到很大发展。手工业总产值比上半年恢复前增加60%,每个工人产值平均增加42%。在恢复手工业合作社、组的头一两个月,对“多、快、好、省”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够,在生产上只顾抓产品的数量和品种,忽视了产品质量和对原材料的损耗,群众反映:现在的东西是多而不好,竹椅擦裤子,筷子割嘴吧,锄头倦口子,搭耙会讲话。在原材料的使用上,只图好下料、省功夫、超定额、要好的、要整的、要合规格的,而不愿节约利废。这种情况,直到市委、市人委召开全市第一届第一次手工业社员代表大会上提出开展高产、高质、低成本、低消耗、多品种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后,才有了较大的好转。到年底检查67种产品,有45种提高了质量,合符规格要求。原材料节约也有很大成效,仅缝纫业就为国家节约棉布2.67万米。至1963年,全市集体手工业调整为58家,手工业总产值达474.93万元。
  三、商业的调整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期间,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业和部分合作商店并入国营商业,同时关闭农贸市场,形成单一的流通渠道,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961年4月16日,刘少奇率中央调查组到长沙福临公社调查,就农村商业问题指出,近两年来农村商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商业体制问题。解决的办法是调整商业体制,恢复集体所有制形式的供销合作社,使之成为公社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5月2日,中共湖南省委转发了中央调查组关于农村商业问题的调查报告。与此同时,根据刘少奇在调查中的指示和5月21日起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40条),省委于5月22日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部署研究调整手工业生产所有制、商业体制和恢复个体工商业。会议讨论制定了《湖南商业体制的意见》,重点调整农村商业体制,决定将人民公社化以来合并到国营商业机构中的供销合作社重新分离出来,独立核算,增设商业网点,适当削减下放商业人员,并重新开放农村集贸市场。
  1961年下半年,市委、市人委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千规定》和《湖南商业体制的意见》,全市恢复供销社2个,恢复合作商店28个,退出小商小贩12个,开放城乡集贸市场8个,组织建立交易行栈6个,恢复和发展传统地区商业购销关系10多处,从而改善了国营商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商品交换路子越走越窄,买卖越做越不活的症状,使各种生产关系的商品,都有相应的交换形式。全市饮食网店由1960年的30户,增加到115户,从业人员由267人,增加到441人,品种由30种,增加到188种,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至年底,全市全年生活资料销售额达到2559万元,按全市人口计算,平均为每人提供商品247元。18种基本生活必需品,由商业、粮食部门经营的16种,共达2032万元,人均190.4元。与1960年比较,销售量增加的有食糖、蔬菜、火柴、煤炭,分别增加228.4%,35%,27.8%,11.3%;稍有减少的有搪瓷、橡胶制品、棉布、针棉织品,其他保持原有销售水平。
  1962年贯彻“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方针,积极扩大商品交换,增加市场物资供应,市场供应情况逐渐好转。全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768万元,比1961年增长24%,市场货币与商品储备的比例,由1961年的1:4.76上升到1962年的1:7.7,市场逐步转向活跃繁荣。一是吃、穿、用方面的商品大量增加,很多商品跳出计划分配范畴,凭票凭证供应商品由年初的152种减少到17种,饮食、副食行业的花色品种由1961年的188种、27种上升到333种、47种。二是国家计划价格平稳,市场价格下降,肉、鱼、禽、蛋等副食品,1960年冬平均集市价格13.6元/公斤,1962年初降为9.6元/公斤。合作货栈15种商品成交价格比1961年下降16-35%,地方轻手工业产品下降3.4%,蔬菜水果价格已接近国家牌价。三是国营商业、供销商业、集市贸易三条流通渠道比以前畅通活跃。据统计,1962年国营商业在整个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占80.0%,保证了在社会主义市场上的领导地位;供销社自营业务13.3万元,合作货栈交易4万元,集市贸易276万元,合计293.3万元,占整个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64.6万元的20%,起到了助手和补助作用。
  1963年,市商业财贸战线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按照全市农业生产恢复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继续采取统购、派购和议购的办法,采购农副产品90万元,其中:粮食征购135万公斤,茶油统购1680担、生猪派购700头。家禽蛋品派购:家禽500只,鲜蛋200担,茶叶派购55担,烤烟派购400担。对其他三类物资,凡是国家需要的,均本着坚持自愿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积极与生产队或个人进行协商议购,签订议购合同,并按照“多产、多购、多留、多得”的政策,把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统购任务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下来,将全年收购任务、品种、规格、价格等同各生产队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使双方乐意接受,生产者安心。是年,还贯彻农副产品奖售政策,按照多交售农产品多奖工业品的精神,对农副产品现交现奖,手续方便,价平物美,群众称心。
  第五节 调整社会事业
  1961年3月,市委扩大会贯彻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后,市文教战线领导小组发动群众,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认真总结检查建市以来(实际上是“大跃进”以来)文教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文教战线拉得长了点,步子迈得快了点,过多地占用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1960年全市在校中学生(含中专)中,16岁以上者1841人,占中学生总数2825人的65%,其中农村学生1105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44%。文化方面,1959年曾有业余剧团47个,经常集中排练、演出,占用了过多劳动时间。卫生方面,经常普遍动用男女全半劳力搞卫生,如1959年除五害时曾全城停止办公、教学和生产三天,采用人海战术围歼麻雀。目片面强调发展数量,忽视提高质量。一是追求数字,滥招学生。三年来应届中小学毕业生除个别政治条件不合格的外,几乎全部升学。1960年为完成招生任务,曾三次普遍动员城乡社会青年入学,同时把农业中学肆业生也动员参加高考,把小学生招入中等专业学校。升留级制度也未严格执行,没有达到一定水平的学生,也马虎让其毕业。二是学校办得多,发展快,师资赶不上。据统计,全市352名中小学教师中,在业务上不能胜任的有149人,占42.3%。有的教师完全不懂俄文,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就上高中俄文课。由于师资来源缺乏,很多学校增加班次未增加教师,或者增加班级学生名额,使教师负担愈来愈重,深入钻研教材和用于备课的时间少,进修时间更少,教学水平不能提升。国片面理解教学改革精神,没有全面贯彻“四个适当”,强调教学进度,忽视教学质量。中小学各年级均推行“双高课”,一堂课讲授原几节、十几节甚至几十节课的内容,普遍提前一年甚至两年授完三年的课程,加之教材变动大,教科书赶不上,教师讲不透,学生接受不了,造成教学上的“夹生饭”。市三中1961年上期期考,一科不及格学生占49.1%,三科不及格的占15%。不从师资条件出发,普遍要求自编教材,甚至提出“苦干一月编好教材”、“苦干一晚编好教学大纲”等口号。市四中历史教师从未教过高中历史,布置他编写从小学到高中的整套历史教材,有的教师自己未上过大学,却要求他们编写有关大学内容的教材。他们没有办法,只好照抄书本,抄了后连自己也不懂是怎么回事。文化方面,盲目提出要大面积放“文艺卫星”、“创作卫星”。卫生方面,提出什么“苦战一周,消灭‘五害’、‘四病’”,片面强调美化环境,把路边的厕所也拆了,要求所有的厕所坑口都要加盖,实现“自动化”。四各级学校在教育革命中批判和否定了旧的一套规章制度,没有迅速建立一套新的规章制度,学生行为没有一个规范的遵循准则,组织纪律松驰。
  一、教育事业的调整
  1961年2月至11月,省委指示,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在全省范围内,各级学校要采取压缩学生,动员大龄学生回乡,改全日制为半日制或半年制,将全部农业中学改为四八制(4个月学习,8个月劳动),以及对学校进行合、转、并、停等办法,对学校进行压缩和调整。
  1961年3月8日,市委批转文教战线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地委文教会议精神向市委的请示报告》,同意全市教育作下列调整:(一)动员农村和市内部分家住农村的全日制初中肆业班年满17周岁以上的超龄生和农村公办、民办小学肆业班年满18周岁以上的超龄生共117人,在3月15日以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60年下半年已动员418名超龄生参加农业生产);(二)改变学制,安排部分学生以较长时间参加农业生产;农中学生四个月学习,八个月劳动;初等技校(工校、农校、商校)肆业班学生半年学习,半年劳动;农村公办、民办高中肆业班学生的一半,实行半月学习半月劳动。以上三类改制学校学生共957人。全日制初中学生每周劳动6-8小时,全年不超过1个半月;高中学生每周劳动8--10小时,全年不超过2个月;全日制小学生每周劳动4-8小时;九周岁以下学生不分配劳动任务。(三)动员1961年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1090人在秋收时参加农业生产,比例是高中毕业生40%,初中毕业生45%,高小毕业生45%。(四)精简压缩一部分教职员工参加农业生产。(五)适当控制全日制初中、高中招生人数,继续普及小学教育,适当增加小学招生规模。(六)按上述(二)的规定,坚决实行改制:全市改制学校有农中三所(板桥农中、市郊农中、马头岭农中)、初等技校三所(工校、农校、商校)、公办高小二所(和平完小、鸦市完小)、民办高小六所(太和高小、槐树下高小、皂角树高小、塘家湾高小、城前岭高小和陷池塘高小)。市红旗中学、初等卫校暂不改制。(七)逐步推行中小学由十二年制改十年制试点。(八)继续深人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九)大力培养提高师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962年8月,市委贯彻省委批转省文教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文教系统继续实行调整和精简,重点是裁并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的精神,关闭了市工校、市农校、市商校、市卫校等4所初等专业技术学校,停办了市郊农中、板桥农中、马头岭农中和红旗中学4所民办中学,合并了太和、槐树下、皂角树、塘家湾、城前岭、陷池塘等6所民办高小到公办小学,全市仅保存市一中、三中2所完全中学、二中,四中2所初级中学和3所农村初级中学、1所民办中学,以及35所公办小学、13所民办小学共有中学生2261人,小学生9649人,中小学教师544人。1962-1963年,按照中央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整顿教学秩序,提倡“教师、课堂、书本”三中心,实行精讲多练,因材施教,运用启发式教学,教学质量逐步提高。至1965年,全镇有小学65所,在校学生15800人,教职工619人;中学5所,在校学生3628人,教职工245人。教学秩序进一步恢复,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文化事业的调整
  1961年,文化工作遵循“为工农兵服务”、“为政治服务”的方针,根据“业余、需要、自愿和小型、灵活、多样”的原则,围绕生产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全年共恢复和建立15个业余文工团,举办文学、美术、音乐、舞蹈业余培训班,共培训业余文艺骨干130多名。在许家洞公社、民主街、水泥厂三个单位试办3个民办文化站,春节前举行一次文艺会演。在元旦和国庆节,举办美术和创作展览各一次,展出作品619件,其中“郴州全貌”和“蔬菜上市”在省展出获好评。文化馆还开展了文化古迹全面调查,建立了文物档案资料,对重点古迹“三绝碑”、“白鹿洞”等进行了修缮。祁剧团挖掘整理“战河东”等13个传统剧目,创作“我的志愿”、“青年之歌”等40个新剧目。杂技团排练“高台停车”、“空中飞人”等优秀传统节目。电影院举办两期社会主义教育电影周,映出“刘介梅”、“黄河飞渡”、“林家铺子”等18部影片,共放影81场,观众达61899人次。电影队深入农村、厂矿、学校放映,映出357场,观众达1.5万人次。
  1962年,市文化部门党组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在祁剧团、京剧团、杂剧团三个民办集体剧团共精简压缩58人,其中回乡务农10人,转其他单位25人,退休19人,调外县剧团4人。1963年5月,市改镇,全镇文化机构除农村文化站、业余文工团有所减少外,其它文化机构均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发展。至1965年,全镇及驻镇文化机构有国营文化馆1个,职工6人,创作文艺作品11篇,组织业余文艺演出310场次,观众达1.54万人次。图书馆1个,职工3人,藏书4.39万册,借书7.01万人次。电影院、剧院5家,职工65人,有坐位5330个,放映演出2246场次,观众158.02万人次,放映演出收入9.53万元。剧团4个,有职工268人,演出947场次,观众79.9万人次,演出收入11.16万元。有市广播站及厂矿、学校、农村广播站43个,扩大机36台,广播嗽叭5332个,无论城镇、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均相当活跃。
  三、卫生事业的调整
  1961年春,市委、市人委根据疾病发生和流行季节,在领导全市人民不断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防治呼吸道、胃肠道传染病的同时,贯彻省委提出的“休息、营养、治疗'’三结合的方针,对水肿病、妇科病、小儿Iff积病进行了认真治疗。全市建立了4个公社疗养院和40个大队疗养院,对中度及以上水肿病人进行集中治疗,对妇科病、小儿疳积病人进行分散治疗。全市共治愈“三病”患者14372人,其中水肿病人12357人,妇科病人1474人,小儿疳积病人541人。是年5月,随着市域行政区划的调整,板桥、马头岭、东波3个公社疗养院和32个大队疗养院划归郴县。是年9月,对肝炎进行普查普治,共检查5432人,其中肝炎患者1762人,进行了普遍治疗,对二指以上患者在市立医院设立病床50张,进行集中治疗。同时,采取服土药、空气消毒、进行预防接种、对患者实行隔离治疗等办法,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开展大规模防治。对地方病如钩丝虫病、疟疾进行普查,全面摸清底子,建立名册,采取定人、定点、定任务、定日期送药上门,坚持每半个月送药上门一次,共完成18744人次。从而使麻疹月发病率控制在万分之4.9,疟疾控制在万分之3.81,其他如白喉、流行性脑膜炎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控制在万分之1.1以下。
  1963年,全市(镇)以预防胃肠道传染病为中心,先后开展9次浩大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城划分成414个卫生责任区,共有43万人次投入卫生运动。共积卫生肥10.75万担,灭蝇420.5公斤,灭鼠3.3万只,空气消毒灭蚊31.5万平方尺。经检查评比,共涌现出卫生红旗单位、商店、居委会219个,光荣卫生之家1636户。同时,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控制102疟疾为主的防病治病工作,全年组织205人的注射队伍,对63712人进行了预防注射,占总人口的72.7%;组织78人的抗疟疾队伍进行分片逐户逐人调查,共查出3年疟疾患者4288人;按照中央制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春抗治疗3945人;是年5-11月,又对重点人群进行预防服药治疗8487人,从而使疟疾病年发病率比1962年下降68.2%。此外,还开展了对伤寒、副伤寒、斑疹预防3817人次,口服脊髓灰白质炎疫苗7468人次,乙型脑膜炎注射3248人次,白喉、百日咳二联菌注射17516人次,牛痘接种8262人次。推广新法接生4728人,占当年出生人数的99%。由于镇委、镇人委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至1965年,全镇及驻镇医院发展到6家,床位792张,工作人员750人;卫生院4家,床位14张,工作人员70人;机关、厂矿、学校医务室47家,床位11张,工作人员115人;卫生防疫站2家,工作人员62人;妇幼保健站I家,工作人员6人。是年,贯彻省卫生厅提出的“以消灭传染源为主,每年开展三大战役,对疟疾患者及其周围人群进行一预防三根治(即预防注射、休止期根治、远期复发病人根治、流行期现疟病人根治)的防治措施。至1975年,镇境疟疾年发病率控制在0.32/万以下,实现了基本上消灭疟疾的奋斗目标。
  第六节 其他方面的调整
  一、精简机构 压缩城镇人口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受“大跃进”影响,造成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农村劳动力锐减。到1961年底,全市非农业人口达83980人,比1957年56173入增加27807人,增长49.5%,平均每年递增12.4%o1961年6月25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关于认真清理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的紧急指示》和《关于精减职工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成立以市委书记党连河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何美清为副组长的压缩城市工矿人口领导小组,共有成员9人,下设办公室,由金占奎任主任,刘裕新任副主任。
  1961年7月18日,市委《关于压缩城市人口的几点意见向地委的报告》,确定了压缩城市人口的政策:(一)凡1958年以来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临时工、普通工、合同工、学徒、部分已转正的工人,原则上都应动员回农村;(二)1958年以前进城的工人,如家在农村,本人又有要求回去的,也可以批准回农村;(三)1958年以来,未经劳动调配计划,自由流入城市的,都应动员回农村;(四)1958年以来进城的军官、干部、职工家属,现在没有职业的应动员回农村;(五)老工人长期有病及其他享受劳保的人员,家在农村,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允许回农村休养,劳保待遇照发;(六)驻在农村的机关、工矿、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家属,现住在城市没有职业的,可动员到干部、职工驻地附近农村去参加农业生产;(七)长期下放到农村工作的干部、职工,家属住在城市的,也可以动员迁往干部、职工驻在地的农村;(八)历来住在城市的居民,本人自愿迁到农村去安家的,也可以到农村去;(九)干部、职工家在农村,而子女在城市读书(完小以下)或在托儿所的,只要农村有人照管,应将子女迁回农村;(十)国家干部农村有家,本人自愿回家的,经组织批准,可以回农村;(十一)没有户口、粮食供应关系的人都应压缩回农村,双证不全,有户口无粮食供应关系或有粮食供应关系无户口的,原则上也应压缩回农村去;(十二)有双证在城市,而人住在农村的,应迁出户口、粮食关系;(十三)工作关系在外地、人也在外地,其双证也应迁到工作关系所在地;(十四)五类分子除需专案处理者外,家在农村的应回农村;(十五)其它应当回农村而可以回农村的,都应当动员回到农村去。
  1961年7月20日,市委《关于市级国家机关组织机构设置的请示报告》,决定将市级国家机构由49个,调整为36个,精简13个。工作人员由356人,调整为300人。1961年6月21日,市委印发《关于压缩城市人口,安排粮食定量工作的情况和意见》,该意见计划全市全年压缩城市人口8172人,占当时全市非农业人口81247人的10.05%。通过对照政策,边摸底、边动员、边报名、边批准回乡的步骤,当年实际压缩城市人口7000人,占计划的85.65%。1962年4月13日,市委根据196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继续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决定全市再压缩8000人,其中省、地、县等驻市单位4000人,市属单位4000人。经请示地委批准,压缩计划改为4913人。到1962年5月25日,已压缩4696人,占计划的95.5%,其中回农村4251人,去其他城镇445人。按单位计算:地委以上单位压缩1501人,县属单位155人,市属单位3040人。市属行政机构由46个,精简为34个,精简人员67人;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由115个,精简为105个,精简职工2806人。
  精简机构、压缩城市人口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针对各类人员在各个时期的不同思想反映,1961年和1962年,市委每年均先后召开两次科局长会,一次股级以上干部会和两次全市干部大会,反复讲解当前形势,宣传贯彻加强充实农业第一线力量,励行增产节约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懂得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简一些人员,压缩一些无业居民,充实基层,加强农业一线,对克服当前困难,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防止出现工作马虎草率,打击报复等现象的产生,市委规定:凡股级以上干部回乡,一律由市委集体审批;一般于部回家,由各战线提出意见,组织部汇总,报经市委书记审批;雇试用人员回家由战线负责同志审批;勤杂人员回家由科局领导审批;居民回农村由公社党委集体审批。同时对老教师、各行业的技术人员回农村的审批程序作了必要的规定,并坚持回乡人员均要有本人申请,层层提出意见。为了使思想工作做到家,市委还规定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谈话,凡动员走的人,不论是干部还是工人,或居民,都要坚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通一个走一个,不通就不走,使走者真正做到心情愉快。对回乡人员多的单位和本市的农村大队,还要组织小型的欢送和欢迎会,使回乡人员真正感受到回乡光荣,支农光荣。据当时市委工作组到市商业一局、商业二局、粮食局、手工业管理局、市郊公社等5个单位调查,已走的49个国家干部中(包括充实基层的干部),思想通走得愉快的37人,占75.5%。据两个农村公社调查,在已回乡的22名人员中,口粮、自留土、住房都安排好的19人,占86.4%。许家洞公社对回乡人员除国家拨给的口粮、食油外,生产大队还从机动粮内每人补助口粮7.5公斤,食用油0.25公斤。市园艺场副场长李言芳,1960年参加工作,月工资只有33.5元,家中五口人无劳动力,生活很困难。1961年曾4次申请报名回家,1962年又再次申请回家,经市委批准后,回到龙门池大队任支部书记,工作劳动都干得很出色,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二、甄别平反 调整政治关系
  在“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1957年至1960年的反资斗争、拔白旗、反右倾、新“三反”、整风整社等政治运动中,全市不适当地批斗和处理了一批干部、党员和群众,严重地伤害了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重大损失。在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过程中,中央要求:既要纠正经济建设上“左”的错误,也必须纠正历次政治运动中“左”的过火斗争。
  1961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几年来错误批判、错误处分的干部和党员进行甄别平反。6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指出:为了发扬党内外民主,有必要对最近几年来受到批判和处分的干部和党员,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至于错误地对群众(包括富裕中农在内)进行的批判,应该在适当场合向他们道歉;如果作了错误处理的,还应该纠正。从此,开始了从农村到城市各界的甄别平反工作。
  1961年6月22日至7月10日,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甄别平反等5个问题,决定在全省立即进行甄别平反工作。9月18日,省委发出《关于当前甄别和定案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对甄别对象、范围和工作方法、步骤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指出:对1957年农村社教运动以来,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不包括右派)都应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对群众(包括富裕中农)进行的批判,凡批错了的,都应在适当场合向他们道歉;作了错误处分的,应予纠正;今后不准在不脱产干部和群众中开展反右倾或“左”倾斗争,不准给他们戴政治帽子,过去已戴上的,应予取消;对错误批判、错误处分后病故的同志也应平反,恢复名誉,并对其家属生活给予适当照顾和安置。1957年以前处理的案件,凡本人提出申诉,或组织认为明显搞错的,也要认真复查,恰当处理。文件还强调,甄别工作要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进行,采用专门力量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不搞运动,不搞突击。
  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中共郴州市委于1961年9月着手甄别平反工作。市委成立了甄别领导小组,由副书记刘济民任组长,组织部长谢志刚任副组长,并从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业办、财贸办各抽调1名参加过1959年反右倾运动的专干组成甄别办公室。市工交、财贸、文教战线和市郊、板桥、马头岭3个农村公社及五岭、北湖2个城市公社也相应分别成立了甄别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委和各战线、各公社甄别办公室采取先学习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武装思想,在初步摸清底子、收集材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搞好试点,摸索经验,再根据案件大小、繁简错对等情况,本着先骨干,后一般;先申诉的,后未申诉的;先反右倾运动的,后新“三反”和其他政治运动的;先近后远的办法,分期分批一个一个人的进行调查研究,一个一个人的甄别定案。9月19日,市委甄别办公室作出《关于甄别工作的规划》。该《规划》经初步摸底,全市甄别平反工作任务共计89人,其中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受批判处理的干部42人(内国家干部29人,非国家干部13人),1960年新“三反”运动定案处理的案件中明显的错案、疑案和不服处理而申诉待查的33人,其他政治运动中受批判处理不服而申诉的14人。
  1962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指出:“凡是在拔白旗、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运动中批判和处分完全错了和基本错了的党员、干部,应当采取简便的方法,认真迅速地加以甄别平反。”
  根据中央的通知精神,1962年7月至8月,市委甄别领导小组首先在市郊公社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社员甄别平反试点工作。工作组人社后紧密依靠公社党委和各大队党支部开展工作。首先召开有各大队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公社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解除思想顾虑,明确政策界线和工作方法。然后深入大队、生产队,进行调查摸底。在各大队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员会、干部会、积极分子会和三部分人代表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个甄别确定平反与不平反的对象,报上级党委审核。然后,再分别召开党、团员积极分子会议和社员群众大会,宣布甄别平反名单,公社、大队主要负责人以自我批评方式主动检讨错误,承担应负的责任,并诚恳地向平反对象赔礼道歉。据统计,全社自1957年开展反资斗争运动以来,共批判、处理140人,其中干部43人,社员97人(内党员16人)。经过甄别,属于原批判、处理完全错误的86人,占61.4%;属于部分错误的28人,占20.0%;属于原批判、处理正确的26人,占18.6%。根据上述情况,公社党委本着“部分错了部分纠正,全部错了全部纠正”的原则,进行了平反和纠正。全公社应平反的86人都进行了平反,应部分纠错的28人,都进行了部分纠错。原受到党内各种纪律处分的5人,取消原处分4人,维持原处分1人;干部原受到撤职处分的17人,均予取消,并重新安排了15人的工作;社员原戴了右派分子、资本主义分子帽子的4人,均予以平反,恢复社员名誉。经过这次试点,效果很好,党组织满意,群众也满意。
  市郊公社采取从简的方法甄别平反试点结束后,市委甄别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于9月至10月又采取同样方法先后完成了板桥、马头岭两个农村公社的甄别平反工作;10月至11月,又分别在工交、财贸、文教3条战线和五岭、北湖2个城市公社全面开展了甄别平反工作。至1962年12月底,全市甄别平反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自1957年反资斗争运动起至1960年整风整社止,包括日常批斗处理的在内,全市共有受到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749人(新“三反”一般批判对象468人未统计在内),均进行了逐一甄别。其中1957年至1958年各项政治运动批判、处理311人,1959年反右倾批判、处理51人(内有文字结论的27人),1960年新“三反”运动批判、处理257人,1960年整风社运动批判、处理43人,1957-1960年政治运动之外日常批判、处理87人。经过甄别,属于原批判、处理全错和基本错的332人,占44.3%;属于部分错的204人,占27.2%;属于原批判正确和基本正确的213人,占28.5%。根据党的政策,市委和各级党委,对原批判、处理全错和基本错的332人进行了平反,对原批判、处理部分错的204人,进行了部分纠正。
  通过甄别平反,基本上分清了是非,增强了团结,调动了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和工作。但是,由于在思想上对上述政治运动所持观点的局限性,因此仍存在一定程度上定性不准和平反不彻底的现象。
  第七节 中共郴县郴州镇委的建立
  一、中共郴州市委改为郴县郴州镇委
  1961年2月,市委贯彻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研究的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公社规模。全市划分为五岭、北湖、天堂、东波4个城市人民公社和板桥、大奎上、塘溪、市郊、许家洞、槐树下、马头岭、和平8个农村人民公社。当时,市域面积为785平方公里,人口14.5万人。5月,板桥、大奎上、塘溪、东波、马头岭、和平6个人民公社和槐树下人民公社的田家湾、走马岭2个生产大队划归郴县。同时撤销槐树下人民公社,并入市郊人民公社。9月,天堂城市人民公社并人许家洞农村人民公社。是月,全市辖五岭、北湖2个城市人民公社和市郊、许家洞2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2年5月,市郊公社因郴县坳上公社田家湾大队划人,分设为市郊、槐树下2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3年4月,市郊、许家洞2个农村人民公社的粮食生产大队和槐树下公社的全部划归郴县。市内城区行政区划调整为五岭、北湖、许家洞3个办事处,并保留人民公社名称。郊区成立以蔬菜生产为主的郴江农村人民公社。全市总面积缩小为54.7平方公里,总人口为8.13万人。尔后,省、地委发文,中共郴州市委改为中共郴县郴州镇委,其领导班子成员未变动。
  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
  二、地委对市改镇后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
  1963年12月3日,中共郴州地委常委对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一)、领导关系问题 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后,名称虽然改变了,实际仍是地委直接领导;市改镇后,凡是涉及到法律等问题的,一律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因此,有的要挂县里的牌子,有的要由县通过;省对镇的有关指标问题,地委已建议省,要求将郴州镇单独列作一个单位,以便物资和财政分配等;地、专今后对县布置工作,郴州镇同时参加。
  (二)、郴州镇的机构设置问题 党委和国家机关机构基本上保持不变。具体是:镇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工交部、财贸部。统战部挂县委统战部的牌子(县委的统战工作仍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改为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校改为党训班,审干办公室不设机构,可单列编制。群团设:镇总工会、镇团委、妇联、工商联。
  政协:挂县政协的牌子。
  镇人委设:办公室或秘书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建设科、财政科、统计科、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物资管理科、工业局、农林水利局、商业局、粮食局、手工业管理局、税务局、供销社、计划委员会。公安局改为郴县公安局郴州镇分局。检察院改为郴县检察院郴州镇工作组。法院改为法庭。科委、体委、编委、档案馆分别与工业办、文化科、组织部、镇委办合署办公,保留牌子。公社现有法庭改为调解委员会。
  五岭、北湖、许家洞3个城市公社改为办事处,但保留公社牌子。公社党委机构也保留。郴江公社改为郴县郴江人民公社,由镇管辖。农业局和农林水办公室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委的工业办、财贸办可分别与镇委工交部、财贸部一起办公(内部可分工)。绿化指挥部不单独设立机构,人员可由有关部门抽调。
  企、事业机构:银行称中国人民银行郴县郴州镇支行。公安分局的交通消防不变。商业、供销下层机构不变。文化的三个剧团均改为专区剧团,由镇领导,但专区不负任何经济盈亏责任。文化宫地委上收作专署文化科的附属单位。七完小地委上收改为郴师二附小。一、二、三中改为郴州一、二、三中。医院、防疫站由镇领导不变。
  (三)、人事关系和人员编制问题 市改镇后,镇委书记参加县委,为县委副书记,镇长为副县长,其他镇委均不参加县委,便于工作。
  人代会按规定选举产生。政协主席由县委书记担任,镇安排为副主席。公安分局、检察组、法庭的主要头头改为郴县三家的副职兼镇三家的正职。
  行政编制为300人(原356人),居委会不配编制,今后居委会的国家干部开支由公社解决。
  (四)、财政开支问题 镇算一级财政,税收监交一律照旧。采购问题,今后凡镇出外省采购由专区介绍,省内由县介绍。本地区内由镇介绍。但出了问题一律由镇负责。商业零售今后尽量由镇统一经营。
  (五)、干部管理和党员干部转移关系等问题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凡由镇转出县外的一律经过县委组织部转移关系;干部管理按原来不变。今后任免干部由镇委决定,以县委名义宣布,报地委的也由镇委决定,经县委盖章子呈报地委。行政干部任免按照规定手续,该报县人委的由县人委通过任命。郴州镇与郴县互相调动干部仍与过去一样。
  法庭按规定只能处理民事案件,今后镇处理刑事案件,以县出名,镇作具体工作。检察组是县的派出机构。
  挂牌子的问题,除统战部、政协外,其他党内均叫中共郴县郴州镇xxx会。
  行政叫郴县郴州镇xxx。学校、国营厂矿一律叫郴州镇xx单位。镇委、镇人委的章子由地委、专署刻置。征用土地问题按规定办理。
  市改镇后,镇委、镇人委领导班子只改名称,成员均未作调整。市改镇后的有关问题,均按地委的决定办理执行,全镇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十八章 开展“社教(四清)”运动和思想政治建设
  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于湖南省委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阶级关系、阶级矛盾的认识发生了失误,认为社会上出现了“一股逆流”,形成了“五股黑风”,于是1961年10月率先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将湖南运动的一些材料,特别是所谓阶级斗争的一些情况,多次向中央和毛泽东报告。1963年2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总结湖南、河北等地的经验,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或“四清”)。随着运动的深入,“四清”内涵由起初的“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清账目”,发展到“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运动逐步升级,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日趋严重。直到1966年8月,因“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兴起,“四清”运动才草草收场。在此期间,中共郴州市(镇)委在省、地委的领导下在全市(镇)开展了社教运动,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与此同时,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以及学习雷锋的比、学、赶、帮活动,并召开了中共郴县郴州镇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镇委领导班子。
  第一节 开展城市新“五反”与打击投机倒把运动
  一、开展城市“新五反”运动
  1963年2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总结湖南、河北等地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决定在农村进行以四清(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为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五反”运动相区别,这次运动又称为“新五反”运动。
  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中共郴州市委于1963年4月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场自上而下,逐步扩大,最后扩大到市属各机关、国营和合作企业、事业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文教部门(不包括中、小学校)的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历时5个月。4月15日,市委成立以市委书记杨晓光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党连河、罗道根为副组长的9人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月18日至5月2日,市委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和全市中层骨干会,市委书记杨晓光在市扩干会上作了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动员报告,阐述了运动的目的意义、运动的大体部署和政策要求。市委扩大会和中层干部会后,全市分工交、财贸、文教、城市公社、机关五条战线组织开展运动。为使运动健康发展,力争不犯或少犯错误,收到预期效果,市委反复强调:第一,必须首长负责,领导亲自动手;第二,必须从实际出发,有什么反什么,有多少反多少,不要主观地规定指标;第三,必须正确地开展群众运动,既要普遍地、深入地把群众发动起来,让他们提出意见、批评缺点,揭发坏人坏事,又要防止逼供信,严禁打入和采取任何变相的体罚。对于贪污盗窃分子,一般不采取群众大会斗争方式;第四,不要急于作结论,对运动中揭发出来的贪污盗窃分子,都放到运动结束后,交给专案小组,经过细致审查,根据确凿证据,然后才能定案;第五,对于运动中间可能发生的一切破坏活动,必须提高警惕,注意防止。
  全市参加“新五反”运动的单位共99个(手工业只算1个),共9023人,其中干部1648人。采取先上后下,上下结合;先内后外,内外结合;分层分批,穿插进行的方法,集中地向干部和职工群众开展以阶级教育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具体作法和步骤上,首先是原原本本传达中央指示,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其次是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揭盖子,放包袱;第三是互相送礼,开展批评,划清界线,分析提高;第四是边整边改,政策兑现,搞好退赔;第五是建章建制,掀起增产节约高潮。
  各单位在领导带头揭盖子,放包袱时,强调实事求是,以诚相见,做到“四不”:不封口、不留一手,不戴空帽子,不推客观原因;做到“三光”:问题揭光、包袱放光、根子挖光。并反复听取群众意见,直到群众认为包袱放完,认识深刻,根子找到才算彻底。据全市1442个干部排队,认识正确,放得彻底,并表示决心改正的704人,占48.8%;比较彻底的496人,占34.4%;对运动认识不够明确,有顾虑,虽然放了些问题,但放得不彻底的207人,占14.4%;有抵触情绪的35人,占2.4%0从这次“新五反”运动揭露的问题看,分散主义、本位主义,无所不有;官僚主义,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十分严重;铺张浪费,一掷千金,骇人听闻;贪污盗窃,无孔不人;投机倒把,神出鬼没。全市共提出各种意见16518条。据1442个干部排队:有贪污盗窃行为的86人,内外勾结、坐地分赃的7人,接受贿赂的15人,克扣救济计划物资的17人,投机倒把40人,倒卖票证1人,铺张浪费70人,搞分散主义的99人,官僚主义224人,腐化堕落48人,革命意志衰退248人,闹名利的277人,挪用公款75人,长期挪用公款80人,隐瞒私分27人,多吃多占230人,严重丧失阶级立场31人,坚持支持单干76人,压制民主打击报复13人,强迫命令侵犯人权的9人,政治立场动摇的74人,有反革命活动的2人。
  上述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一)违反集中统一,本位主义,分散主义。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后,郴州市计划内基建一直未停止,从1962年8月至1963年4月,即达24起,投资总额达17.5万元。据市物资局、民政科、行政科、人事科、体委等6个单位统计,分散资金达58.69万元。某建筑工程公司,从1960年至1963年4月,从承包工程中偷工减料,提高造价,偷税漏税,刮共产风共24.8万元,除花12万元盖了一栋公司办公楼,花5万元买2部汽车外,还有几万元存款。(二)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产。主要是原材料、燃料积压变质、丢失、超耗;设备维修不善,任其损坏;劳动力停工、窝工、工效低下;产品质量低劣,返工报废等四个方面造成。全市国营工商企业1962年三清共报损240多万元,问题刚解决,到1963年3月底止,仅工业系统又报损15万多元。市造纸厂1962年收购的草料有706吨被白白地烂掉,占该厂全年用料的41.5%,折合人民币9.8万元。化工厂不经上级批准,大量生产“铁破汤”,后经省里有关部门化验不合格,不准出厂,损失3万多元。林业机械厂产品质量低,销售不出去,积压产品达2281件。力新瓷厂1962年一年的浪费损失达19万多元。生产过程如此,商品和物资管理方面也是如此。1962年市商业系统报废损失达120多万元。郴州市皮箱厂,调进10万套皮箱零件,计3万多元,至1963年4月,已全部生锈。市煤建公司的煤由于无人验收,1962年亏吨、丢煤达1033吨,小偷偷煤,开始用篮提一点,进而到晚上用担挑,最后发展到用板车拖。药材公司1962年三清时,清出报废药品当柴烧,损失达14.9万多元。工人们痛心地说:“假若我们的国家处处都像筛子盖锅,进气眼少,出气眼多,那要建设好社会主义,等于头发穿豆腐,无法提起。”(三)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读职,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造纸厂1962年以来出过大小事故25起,次次没有检查,次次没有处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给国家造成15万多元的损失。该厂支部书记连两个厂长对他有意见都不晓得。工人群众对这些管而不理,不管不理的“‘领导者”,说他们是独木桥上跑马,危险极了。(四)腐化堕落,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据统计,全市共揭露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418人,占参加运动干部职工总数4.63%,赃款赃物达8.11万元,其中300元以上的102人,千元以上的34人。其中干部161人,占38.5%。通过“新五反”运动,当时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收获:(一)提高了阶级觉悟,参加运动的大多数人初步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马列主义与修正主义的界线,认识到当前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进一步懂得了社会主义国家革命胜利后,如果忘记了阶级斗争,忘记了无产阶级专政,仍然有发生变质,产生修正主义的可能。认识到如果我们不坚决进行阶级斗争,兴无灭资,对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听之任之.我们党就有变质变色的危险。(二)转变了作风。生活特殊化、多吃多占、走后门、拿原则作交易等现象停止了,一般都在思想上作了检讨,在经济上作了退赔。全市129个正副科局长以上干部,有经济问题的86人,占66.7%,分别在运动中和运动后进行了全部退赔。(三)对干部参加劳动的伟大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并逐步形成了制度。每个单位的干部都做到“四有”:有劳动任务、有劳动制度、有劳动手册、有检查评比。不仅改造了干部的主观世界,而且克服了官僚主义,密切了干群关系。(四)增强了团结,提高了党的战斗力,促进了生产和经营管理。运动前不团结的现象比较严重,仅领导班子不团结的单位占27%,个别单位甚至几架马车,各搞一套。通过运动,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不团结问题得到解决,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和经营管理。1963年上半年,全市国营工业产值完成611.41万元,占计划的103.7%。有21种产品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16.7%。据89个商店排队,深受群众欢迎的商店由30个上升到57个,不受群众欢迎的由19个,下降到7个。经营的花色品种由2400多种上升到4216种。市场繁荣,物价稳定。
  社教运动中的“新五反”运动,对于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整个运动是在“左”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加之少数单位政策交待不清,方法简单粗暴,不可避免地伤害了部分干部群众,留下了一些后遗症。这些问题,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彻底解决。
  二、整顿市场 打击投机倒把
  1960年至1963年,社会上一些人利用集市贸易开放的机会和国家暂时的经济困难,大肆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经济上向社会主义发动猖狂进攻,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建设和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破坏计划市场和集市贸易的管理,加重广大人民的生活负担,腐蚀人们的思想,争夺社会主义阵地。
  为了坚决反击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铲除产生修正主义的社会基础,巩固社会主义阵地,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和省委、省人委“关于整顿市场、打击投机倒把有关问题的通知”,镇委镇人委从1963年5月下旬起,至1964年1月,分期分批连续8个月在全镇开展了整顿市场、打击投机倒把工作。镇委、镇人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40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抓具体工作;并按六条战线成立相应机构。社会面上的打击投机倒把工作,从5月下旬起进行内部准备,6月初向群众揭盖子,到8月底基本告一段落。9月初开始在52个手工业社(组),4个运输社、4个基建单位、3个剧团、8个卫生单位和3个城市公社所属的94个合作商店(组)、以及公社办的17个福利单位等共182个集体经济单位中全面开展。运动步骤按省委、省人委指示,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9月上旬结束;9月中旬转入第二阶段;11月2日全面转入第三阶段;1964年元月上旬转入第四阶段,元月底结束整个运动。
  全镇参加这次运动的共计50935人,占当时总人口86268人的59%,揪出投机倒把户877人,其中社会面上461人,占居民总数的1%强;集体经济单位416人,占集体职工总数的8.1%。落实投机倒把营业额987837元,暴利额480252元,暴利积蓄291150元。根据暴利积蓄进行经济处理558人,占对象总数63.6%;应交税款罚款140629元,占暴利积蓄的48.3%;已人库126435元,占应交款的90%。案情重大,一时难以弄清,暂未定案的5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的2人。
  第二节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贯彻省委指示 开展城市“社教”
  1961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作出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部署。指出:“在纠正‘五风’以后,农村又出现了单干风、投机风、偷盗风、赌博风、迷信风新的五股黑风;在城市,社会上的投机奸商和我们内部的蜕化变质分子勾结起来,盗窃、套购国家财产,进行投机倒把,攫取暴利;少数干部和职工,要求自动退职、退厂或退社”。这些问题,如不迅速加以解决,将不利于争取整个国民经济的继续好转。省委决定在全省城乡全面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市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贯彻,于1961年10月23日作出《关于城市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安排意见》。《意见》指出,这次社教运动的目的是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划清三面红旗的正确与工作中的错误的界线;大好形势与暂时困难的界线;大集体与小自由的界线;自产自销与投机倒把的界线;正确领导与瞎指挥的界线;社会主义集体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界线等大是大非的界线,坚持三面红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加强市场管理,活跃城乡经济,安定社会秩序。
  全市社教运动从1961年10月17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历时70余天。整个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训练骨干,组织队伍,调查摸底;第二阶段,大宣传大发动,把社会主义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将运动推向高潮;第三阶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巩固运动成果,掀起生产高潮。在具体作法上,市委自始至终坚持一手抓社会主义正面教育;一手抓城市治安管理,取缔黑市,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在做好这两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把其它各项工作全面带动起来。
  运动一开始,市委分别召开了科局长、公社书记和全体党员、股长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精神,反复学习有关政策文件。随后各战线、各公社又相继召开扩干会,全市居民小组长、车间主任、班组长以上干部都进行了四至五天的集中训练,通过先党内后党外,先骨干后一般,层层发动和训练,使广大干部正确认清当前形势,划清大是大非界限,端正态度,统一认识,形成坚强的社会主义势力。据五岭公社居委会主任以上39个干部统计,原来对三面红旗认识模糊、革命意志不坚定、思想动摇的14名,占35.6%,经过教育后,思想觉悟提高、立场坚定的由原来25人增加到37人,占94.8%。工业战线208名干部,通过训练,改变了“形势大好,肚子不饱”、“大跃进是大跃退”、“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单干”等错误思想观念。北湖公社运输大队通过训练干部,许多原来想搞单干的主动检查了错误,已经搞了单干的又回到集体组织中来了。
  在第一阶段社会主义势力基本形成后,随即进入第二阶段,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大宣传、大发动、大讨论。市委领导亲自出马,分片向群众作大会报告,大讲形势和三面红旗的正确,大讲成绩、前途、办法,坚持集体生产,大讲党的加强市场管理,繁荣活跃城乡经济,取缔黑市投机,保护合法交易等政策。然后分单位召开各种会议,运用回忆对比,现身说法,启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提高觉悟,划清大是大非界线。同时表彰一批“三坚持”(坚持社会主义革命、坚持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坚持集体生产)的好人好事,形成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高潮。与此同时,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门班子,与政法部门配合,从加强市场管理人手,侦破一批投机倒把违法犯罪案件,于10月30日和11月10日,先后两次召开万人宣判大会,当场逮捕投机倒把、盗窃罪犯17名,判处13名,拘留29名,劳教2名。并发动组织群众斗争了7名投机倒把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很快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据宣判大会后13天的统计,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987份,口头检举2943人次,发现各种案件线索104起,并缴获大批赃款赃物。在强大的群众政治攻势下,投机倒把、贪污盗窃分子纷纷投案自首,仅五岭公社就有81名投机倒把分子表示洗手不干,重新做人。
  第三阶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运动成果,全面掀起增产节约运动新高潮。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着重抓住贯彻中央有关工业、手工业、商业、文教工作方面的政策和工作条例,改进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建立一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责任制度,同时在职工、居民中,认真组织讨论市委拟定的关于郴州市今后工作问题十三条意见,通过讨论,把市场、治安、交通、卫生、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在全市掀起增产节约运动新高潮。
  二、农村贯彻“前十条”进行 “四清”运动试点
  1963年5月2日至12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大区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这次会议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前十条》重申了八届十中全会关于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论点,对国内形势作了“左”的估计,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正在对我们猖狂进攻”,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进攻。5月22日至6月5日,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讨论《前十条》。会议对全省的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估计,并决定由各级领导机关派出工作队,协助各地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然后由点到面分期分批开展运动。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在地委的直接领导和具体帮助下,1963年6月26日,由镇委书记党连河带领地、镇委工作队,在郴江公社白鹿洞大队进行“四清”运动试点,随后于7月中旬又在郴江公社龙门池大队作为副点开展运动。两个试点大队分别于当年11月26日和12月22日结束,历时5个月。参加运动的工作队员52人,其中科局长15人,一般干部37人,平均每个生产队1.08人。
  两个大队“四清”运动试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贯彻党中央的决定和省、地委的指示精神,扎根串连,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第二阶段,教育干部自觉革命,“洗手洗澡”,发动群众帮助“擦背”,全面搞好“四清”;第三阶段,团结95%以上干部和群众,清成份,查敌情,组织对敌斗争,反击封建势力和资本主义势力;第四阶段,贯彻《农业六十条》,全面调整公私关系,清理田、土、山、水,规划集体生产,发展集体经济;第五阶段,加强思想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和发展运动成果。
  工作队入队后,以生产为中心开展运动。一是组织干部学习《农业六十条》、《前十条》和省委“关于长沙县春华公社试点工作经验”,教育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省、地委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违反政策的现象。二是组织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通过访贫问苦,组织物色一批出身贫苦,历史清白,立场坚定,敌我分明,积极劳动,拥护集体,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的贫下中农作为根子,然后再通过他们串连其他贫下中农,成立贫下中农小组。两个大队共扎下根子87人,其中土改根子34人,干部29人,成立贫下中农小组28个,参加贫下中农小组的成年贫下中农913人,占贫下中农的89%。同时发动群众,搜集敌情,组织力量,作好准备,全面开展对敌斗争。三是揭盖子,放包袱,全面开展“四清”,组织退赔兑现。在“四清”阶级,掀起三个高潮,首先是全面宣传政策,组织“四清”班子,发动群众揭盖子,形成群众运动高潮;其次是教育千部,层层带头,“洗手洗澡”,互相“擦背”,形成干部放包袱的高潮;第三是查清核实,出榜公布,作出规划,组织退赔兑现高潮。两个大队共有大队、生产队干部234人,据当时认定,有7%的人丧失立场,敌我不分;有78%的人即188名干部经济上手脚不干净,共清出贪污挪用现金17920.59元,其中白鹿洞大队3261元,龙门池大队14659.59元;粮食1099公斤,其中白鹿洞大队180.5公斤,龙门池大队918.5公斤;工分4375分,其中白鹿洞大队3152.5分,龙门池大队1222.8分。白鹿洞大队一级8个干部,6个有四不清,占78%,其中多占用粮食25公斤,贪污钱8.3元(主要是开会工资未交生产队),挪用公款260.5元,平均每个人43.4元。龙门池大队一级9个干部,8个有四不清,占88%,其中贪污粮食918.5公斤,贪污钱4110.56元,平均每人511.32元。至运动结束,白鹿洞大队除钱还有20%需年终结算时退清外,其余全部兑现;龙门池大队已兑现50%。四是从清理阶级成份人手,划清敌我友界线,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反击封建势力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两个大队阶级成份清理结果,贫下中农402户,占总户数的57%;中农135户,占19.2%;富裕中农37户,占5.2%;地主、富农36户,占5.2%;其他成分77户,占11%;成分不明,无法搞清的13户,占2.2%。在分清阶级阵营后,采取团结、教育、批评的方法分三批对中农(包括有毛病的贫农和其他阶层)进行团结工作,对于有一般资本主义思想行为的人,进行正面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他们坚定社会主义立场;对于极个别资本主义思想特别严重的,则必须给予适当的批判或斗争。在此基础上,组织干部群众查敌情、报上当、划界线,掀起大揭、大批、大斗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高潮。两个大队49个四类分子,大会斗争2个,占4%;通过评审定案,管制的3个,三类的18个,二类的28个。整个对敌斗争均坚持说理斗争,不搞武斗。对资本主义势力中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当作内部矛盾处理,没有戴帽子,但对资本主义不法行为,抓住典型,在政治上搞臭,在经济上不给占便宜。通过典型批判和反面教材的讨论对照,在干部群众中掀起自我革命高潮.划清两条道路界线。五是贯彻《农业六十条》,发动干部群众,摸清情况清田土,划界线,教育群众热爱集体,正确处理公私关系,退出超过规定和吞蚀的土地270多亩,占集体耕地的12%,制定集体生产规划,发展集体生产,巩固集体事业。六是建立健全会议、工作、劳动、财务、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大抓经营管理,发动群众掀起冬季生产新高潮。
  1963年9月,中央根据各地试点中提出的问题,又制定《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条》一方面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一方面又指出团结95%以上的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的重要性。要求: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运动应和生产相结合;应注意一分为二地分析广大基层干部,并明确对待地主、富农子女等基本政策。随后,中央决定将《双十条》(《前十条》和《后十条》)下发全国城乡,组织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运动。
  这次两个大队“四清”运动试点,按照“双十条”的要求,重新组织了革命的阶级队伍,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阶级斗争观念,孤立和打击了阶级敌人,反击了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龙门池大队将刮单干风一风吹成的35个只有六、七户的父子队、兄弟队重新组合为原来的15个生产队,白鹿洞大队纠正了作业组以产计工,四级核算,巩固了集体经济,转变了干部思想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发展了集体生产,两个大队集体生猪由1962年的100多头,发展到491头。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运动末期评选“五好”社员186人,五好生产队3个。在运动中对干部实行“教育为主,惩办为辅”的原则,一律不追不逼,不开斗争会,不集训,不停职反省,运动中一律不处分干部,对基层干部未造成大的伤害。但这次运动采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无限上纲分析各种社会矛盾,认为“被封建势力和资本主义势力控制的生产队占两个大队48个生产队的32%,把当时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不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情况。
  三、全镇学习贯彻“双十条”
  在抓好两个大队试点的基础上,1964年1月至3月,镇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在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和郊区公社普遍地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双十条”。首先由镇委书记杨晓光向直属机关干部作报告,吸收84名报告员参加;二是层层培训骨干,扩大宣讲队伍;三是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保证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都能参加学习。四是对未参加集体学习的干部或群众,进行集中补课或上门补课,务必把“双十条”精神宣传到每一个人。
  四、农村贯彻《二十三条》开展高标准“社教(四清)”
  1964年9月,省委根据中央在1964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召开的工作会议关于“全国基层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和《后十条》精神,以郴县作为省和地区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高标准“四清”运动。中共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王延春带领社教工作团在华塘公社茅坪生产队驻点指导。地委组成社教总团,各县由县委书记带队,组成社教分团到郴县开展社教,共有队员7071人。地委书记陈洪新、郴县县委书记马静波分别在华塘公社招旅、塔水大队驻点,其他各县县委书记、省委有关部办负责人,均隐姓埋名,各驻一个基层点。
  是年,郴县郴州镇的郴江公社和许家洞城市公社均被列入这次郴县农村社教运动的范围。郴江公社和郴县市郊公社由宜章社教分团负责,许家洞城市公社和郴县许家洞农村公社由永兴社教分团负责。中共郴州镇委派出了由农办主任唐炳初和供销社副主任宋万锦带队的两个工作组分别参加了郴江公社三里田大队和许家洞城市公社第四居委会的高标准“四清”运动。郴州镇两个公社的社教运动步骤、作法、进度完全与郴县相同,至1965年7月结束。
  这次社教与前几年开展的社教运动不同,工作队人队后,抛开原来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进行社教的做法,完全由工作队掌握运动大权领导“四清”。此时,全国农村掀起了所谓社会主义革命的新高潮。在这个阶段里,夺权斗争成为主要内容。为了总结经验,纠正偏差,中央政治局于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作会议。根据“四清”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下达后,全国各地掀起学习贯彻的高潮。运动分为解决“四清”问题、对敌斗争问题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生产建设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大力宣讲《二十三条》的基础上,深入发动群众,依靠贫下中农,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启发教育干部自觉革命,开展公社、大队、生产队全面“四清”,逐步解放大多数,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落实经济退赔,搞好干群团结。第二阶段是深入开展查政治、查阶级,进一步扩大依靠力量,团结95%以上的干部群众;组织对敌斗争,落实“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落实战备教育,以改造世界观为中心,搞好思想、组织、生产三大建设,以社教六条标准进行验收,主要看是增产还是减产。运动具体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是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后十条》、《二十三条》、以及省委十条办法,重点学习形势、政策与任务,宣讲“四清”的意义,培养积极分子,训练骨干,为“四清”作好准备。
  第二步是全面开展“四清”。进行揭露、检讨和批判。强调突出政治,深挖思想根源,把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清组织结合起来,采取边揭、边诉、边挖、边改的办法,深挖根源和危害。对大多数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当时内定的一、二类干部)所存在的一些轻微“四不清”问题,号召放包袱,提倡自觉革命,“洗手洗澡”,“主动下楼”,轻装上阵。对问题较多的(三类干部)则召开会议,政策攻心,组织批判,个人检讨,重点是做团结教育工作。对清理经济中所发现的多吃、多占、贪污、挪用、盗窃的实物和资金,一律要认真清查,积极退赔。据统计,当时郴江公社(计7个大队71个生产队)共有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512人,当时认定,犯有“四不清”错误的424人,占干部总数的82.8%,定案粮食5615公斤,退赔4965公斤,占88.4%;定案钱63002.96元,退赔49777.72元,占79%。各单位在落实退赔时,本着“经济退赔不能马马虎虎,同时又要合情合理”的原则,对态度好的和生活确实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缓、免。
  第三步是清理阶级、清理专政对象,开展对敌斗争。郴江公社全社共1557户,6662人。通过清理,共有贫农900户,下中农207户,贫下中农共1107户,占总户数的71.0%,人口4690人,占总人口的70.4%;参加贫下中农协会的1085户,占贫下中农的98%;参加贫协组织的成年人2281人,占贫下中农成年人的97.5%;有中农274户(原有中农458户,2035人,运动中划为下中农184户,781人),占总户数的17.6%;原为贫下中农划为其他阶级的4户,22人;地主、富农共80户(其中原有77户,新划3户),占5.1%;其他阶级96户,占6.3%。全社原有四类分子83人,漏管四类分子3人。运动中斗争23人,摘帽子4人,共退钱1436.63元,粮89.5公斤,房屋2栋。同时要求充分认识国际阶级斗争的严重性,加强和提高战备观念,从反帝防修的高度,防止和平演变和资本主义复辟。
  第四步是抓好三大建设。首先是思想建设,大力提倡学习毛泽东著作,掀起学习热潮。公社党委制定学习毛泽东著作计划,各大队办起共产主义夜校,文化图书室,各生产队组织学习小组。其次是组织建设,健全政治工作机构,公社成立政治处,配备专职主任,7个大队配有政治指导员,生产队设有政治宣传员。运动中对7个党支部91名党员中的不合格党员进行了处置:开除党籍3人,其他处分3人。并对所有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准予登记80人,暂缓登记3人,不予登记5人。同时发展新党员36人。其中不少骨干被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再次是生产建设,社教工作团和公社党委贯彻中央“四清要落实到生产建设上面”的精神,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衡量运动好坏的标准,号召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办农业的思想,开展“农业学大赛'’运动,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这一年,全社共新修水利工程59处,投入劳动日12860个,增加灌溉面积1450亩;开垦改造山头27处,新开垦面积1094亩,造林109660株,其中用材林37020株,经济林12419株,果木林54512株;种植蔬菜1979亩,生产各种蔬菜259068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27%;种植小麦852亩,比上年增加70.4%,小麦总产45616公斤,比上年增长92.4%;新种油菜182亩,总产6622公斤;其他如水稻、棉花、烟叶、西瓜等项作物均有增长。
  五、开展城市“社教(四清)”运动
  1965年9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双十条》)以及《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中共湖南省委在湘潭开展城市社教运动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在株洲市、衡阳市、郴州镇三个市镇开展城市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省委派出以王迎之、徐建民为首的常德工作队进驻郴州镇,在全镇工交、财贸、文教卫生、街道、党群政法战线等共235个单位,全面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简称“四清”运动)。全镇参加城市社教的党支部210个,党员4100人,工人和城市居民共98500人。整个运动分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揭发清理干部“四不清”问题、开展对敌斗争、进行思想组织建设等阶段进行。至1966年5月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城市社教运动草率结束,历时9个月。
  9月初,工作队人厂(店、校、院)后,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撇开大多数干部,访贫问苦,扎根串连,重新组织阶级队伍,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进行清理,重点揭发批判千部的“四不清”问题,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同时,发动群众查阶级出身,补划阶级成分,评定四类分子,整顿党、团组织。在这次运动中,全镇有298名基层干部和群众被定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经济问题,有的被划为“阶级异己分子”,分别受到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警告、降级处分。
  在这次城市社教运动中,工作队发动干部和群众,重点对1959年下半年建市后的中共郴州市委和1963年5月市改镇后的中共郴州镇委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揭发和批判。1966年4月16日,在社教工作队党委和镇委给社教工作团党委、地委和社教总团党委、省委的报告中,社教工作队党委和镇委认为:“郴州市委已经离开了社会主义道路,走上了资本主义途径”。郴州镇委在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和1963年4月开展“五反”时,虽然对前市委部分领导成员的错误进行了一些揭发和批判,基本上回到了社会主义道路,但问题仍然很多,且很严重。某些问题,诸如: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和粮食政策,搞计划外基建等,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继续蔓延。”这个报告还说,“郴州市(镇)委中的问题,在这次四清运动中,通过放手发动群众,严肃地进行了批判,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经过批判和斗争,检查认识了错误,表示愿意悔改”。
  为严肃党纪,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别情况,区别对待”的政策精神,对有关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17名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当时认为错误较多或性质严重的9人,运动前即先后调离6人,处分2人;14名镇委委员和后补委员中,问题较多或性质严重的7人,受到组织处分的6人,认识较好,免予处分1人。其中开除党籍、撤销副书记职务1人;开除党籍,撤销副镇长职务1人;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常委、财贸部长1人;调离组织部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镇委委员、组织部长1人;给予党内警告的镇委委员、宣传部长1人;劝其退党、免除职务的镇委候补委员、副镇长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副镇长职务的1人。全镇65名正副科局长和副部长一级干部中,揭发出问题较多或性质严重的21人,占31%,也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改变干部作风,解决一些经济上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个运动是在“左”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对于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认识是错误的,把干部中一般作风问题和一般管理问题上升为阶级斗争问题,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三分之一的基层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更是阶级斗争的扩大化,显然是脱离实际的。特别是运动后期提出了“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准备了思想基础。
  第三节 思想战线的学习与教育和中共郴县郴州镇第二次代表大会
  一、全民学习毛泽东著作
  1959年11月县级郴州市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委贯彻执行省、地委的部署,开始有针对性学习毛泽东的有关著作。当时市委党校举办的读书班、轮训班,重点学习民主集中制、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群众路线等。1961年,全市公社党委委员以上干部着重围绕解决党的建设和党的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进行党内斗争,加强团结,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党建理论学习的教材,除《党的生活的几个问题》外,有毛泽东的《整顿党的作风》、《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反对自由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1962年10月,市委贯彻省委宣传部《关于向党员进行党员十项条件(草案)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增强党性,改造世界观,争取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市委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毛泽东关于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学说;联系国际形势,学习反帝、反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论述。
  1963年,市委贯彻执行中央领导指示,发出学习雷锋的通知,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少年“像雷锋一样如饥似渴地读毛主席的书,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1963年6月18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干部学习毛主席三篇哲学著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负责干部除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在年内系统学习党的建设和反对修正主义两个内容外,还须安排一定时间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三篇哲学著作。
  1964年4月,镇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省委<关于组织全党重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决定>的意见》,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宣传和研究,真正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做到人人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学生。要求精读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哲学著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结合郴州镇的实际解决具体问题。1964年5月,镇委宣传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毛主席著作学习的几点意见》,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对学习毛泽东著作的认识,加强对学习毛泽东著作的领导。该《意见》强调,毛泽东思想是伟大的革命学说,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灵魂,一切工作的动力,是机关革命化、干部革命化的关键。要求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学习毛泽东著作领导小组,选定组长和副组长。该《意见》并就学习内容、学习制度、学习方法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据镇委宣传部统计,至1964年下半年,全镇已成立学习毛泽东著作小组499个,购买毛泽东著作7149本;能参加学习的18168名成年入中,已参加学习的8418人,占能参加学习的46.3%。其中干部2388人,占能参加学习的76.9%;工人2210人,占能参加学习的48.4%;农民425人,占能参加学习的16.3%;财贸职工788人,占能参加学习的58.4%;初中以上学生1909人,占能参加学习的89.9%;城镇居民698人,占能参加学习的15.8%o1965年4月,中共郴州镇委《关于贯彻省委<关于继续坚持大学毛主席著作的决定>的通知》指出:全镇学习毛泽东著作的运动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解放军和许多先进单位比较起来,差距还很远。要求巩固、发展1964年的学习成果,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知识分子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经常、更加扎实的学习,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高潮。该《通知》同时指出:“学习毛泽东著作,主要是学习毛泽东的革命精神,学习他观察事物、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以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的原则,把通读与精读结合起来,以精读为主。要认真总结确实学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及时交流推广。是年9月,郴州镇被列入湖南省第一批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城镇之一。在省、地委城市社教工作队的支持帮助下,全镇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
  1966年3月17日,镇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决定>和省委指示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政治与业务、政治与生产的关系的大辩论,突出政治,进一步深入持久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新高潮。在大辩论中,有的群众说:“机器不上油,一定磨坏轴,人不学毛著,思想会生锈”;“毛主席的话,千金难买,学会一句,终身管用。”有的群众说:“学习毛主席著作是早学早进步,晚学晚进步,谁学谁进步,不学不进步”;“路不走不熟,刀不磨不快,不学毛主席著作成不了革命派”。还有的群众在学习中深深体会到:“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好办法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亮出来’;‘讲要讲自己,用要用在思想和工作上’;‘照毛主席的话去做,百用百灵,百发百中,百战百胜’”。通过大辩论,全镇各行各业,男女老少,从领导到群众,从职工到家属,学习毛泽东著作的人越来越多。在学习中,一般都能做到“两带”、“两用”,即带着工作中的问题和思想上的问题学习,用在改造思想和改进工作上。把毛主席的书当作一切工作的最高指示,不少干部群众做到了“手不离毛主席的书,口不离毛主席的话,心不离毛主席的思想,做不离毛主席的指示”。据统计,至1966年5月,全镇学习毛泽东著作小组达1081个,共产主义夜校117所,参加学习的人达40571人,相当于1964年上半年的4倍多,共计购买毛泽东著作和有关参考资料24000多册,并涌现出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1639人。
  在大学毛泽东著作运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朴素的感情,凭着“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的坚强信念,把毛泽东著作和《毛主席语录》当做精神支柱和至高无上的最高指示,贯彻落实,付诸行动。这场学习运动曾一度产生了积极作用,人民团结,民风淳朴,社会稳定,秩序良好,助人为乐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形式主义、简单化、概念化的倾向,本身就违背了毛泽东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组织学习雷锋活动
  雷锋是湖南省望城县人。1960年春参军人伍,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在辽宁抚顺市不幸因公牺牲,年仅22岁。生前,他提出了:“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对待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和“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人生格言。在实践中,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每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1963年2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雷锋日记摘抄和评论员文章,报道了他的光辉事迹。1963年3月5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从此一场声势浩大的学习雷锋活动在神州大地开展起来。
  1963年3月初,当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后,全市各行各业立即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3月20日,市人民武装部、团市委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学习雷锋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5月14日,市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干部和群众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这两个文件都号召全市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兵、青少年和人民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深人地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着重学习雷锋:一是爱憎分明的阶级感情和坚定的阶级立场,忠于无产阶级事业的革命精神,做到立场坚定,思想好;二是在任何岗位上都要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勤恳劳动,工作好;三是努力学习毛泽东著作,自觉接受党的教育,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造的积极精神,做到奋发学习,本领好;四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活着就是为了别人过得更美好的高尚风格,做到助人为乐,风格好;五是发扬艰苦朴素,克勤克俭的优良作风,做到勤俭节约,生活好。同时要求广大千部、党员、民兵、团员、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把通过学习激发起来的政治热情,落实到钻研业务、刻苦学习中去,投身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去,夺取全市农业大丰收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至6月底,全市召开学习雷锋动员会63场,听众18000多人,印发学习资料3万余份,市人武部、总工会、团市委、文化馆联合举办“雷锋生平事迹图片展”51天,观众达47000人,配合“五一”、“五四”节日举办以歌唱雷锋为主题的歌咏比赛50场次,中小学校学生做好事5300件次。
  1964年3月5日,全镇举行隆重集会,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一周年。此后,每年的3月5日,定为全镇学雷锋活动的传统纪念日。全镇各级党组织、共青团、民兵、工会、妇联、少先队等积极响应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号召,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有的举行报告会,上团课、班会、队会,组织读报、讲雷锋的故事;有的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和经验;有的举办诗歌朗诵会、讲演比赛、板报征文等,使宣传学习活动内容既生动,又形式多样。连续几年,全镇掀起一个学雷锋、学欧阳海、学王杰、学焦裕禄、学大庆、学大寨、学习毛泽东著作的高潮,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蔚然成风。
  但“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说什么“雷锋是工具论的典型”、“雷锋的精神过时了”等种种谬论,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破坏了群众性学雷锋活动的正常开展。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自我败露后,“四人帮又掀起一股歪风,吹棒雷锋是“念念不忘阶级斗争”的楷模,曲解雷锋精神的实质,使学雷锋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尽管如此,全镇学雷锋活动仍持续不断,广大干部和群众用搞好生产的实际行动来纪念雷锋、学习雷锋。
  三、开展反修防修教育和对接班人五项条件的学习
  1963年初,中苏两党积累下来的分岐和矛盾再度爆发,苏共在国际上挑起了对中共的围攻和论战。中国的国内工作和国际斗争被迫走上以反修防修为中心的轨道。
  1963年5月5日,市委宣传部在《关于一九六三年在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中,根据省委和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安排全市在职干部“从现在起至年底,学习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和党的建设两个问题”。“反对现代修正主义问题的学习,我市干部原已学习了一些文件,今后应进一步深入系统地学习。这一学习以毛主席著作和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的有关文章为主要内容,要求明确什么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界限,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与现代修正主义者的根本分岐;深入了解现代修正主义者产生的根源和其危害性,我们对现代修正主义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的必要性;学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原则去识别和批判各种伪装的马克思主义,并自觉检查对现代修正主义谬论的各种错误的、模糊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加强阶级警惕性,正确认识和对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两条路线的斗争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两条道路的斗争,做彻底的革命派。1963年10月8日,市委宣传部又发出《关于第四季度在职干部反修学习时间安排的通知》,指出在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以来,有的单位缩减了反修防修学习时间,有的单位停学了一段时间,甚至有一直到现在还没恢复学习的。强调五反运动已暂时停止,反修学习应当正常进行,经常坚持下去。党政干部的学习时间每星期不得少于8-10小时。机关单位每星期反修学习时间统一确定为一个下午(星期三下午)和三个晚上(星期一、三、五的晚上,每晚两小时)。厂矿企业单位由各战线根据总的时间要求作具体安排。1963年11月20日至28日召开的市委三级干部会议,到会人员为全市公司经理、完小校长以上干部,共180人。会议共开了9天,其中学习国际形势、反帝反修内容用了6天时间。
  196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向基层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教育的通知》。2月15日,省委发出《关于进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教育的安排的通知》,对全省开展反修防修宣传进行部署,要求在全省农村和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城镇居民中,结合社教和“五反”运动,全面进行一次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的宣传。
  根据省、地委的部署,1964年3月I日至12日,镇委在开展第一批“五反”运动的17个企事业单位(工交8个、财贸8个、文教1个)进行了反修宣传教育。这次宣传教育运动虽然时间比较短,但由于有中央的宣传提纲,镇委作了周密妥善布置,镇委杨晓光书记亲自抓点,基层各单位党支部切实加强了领导,同时方法比较对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仅激发了人们的政治积极性,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生产和各项工作。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毛泽东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以备战为中心的“三五”计划和农村“四清”运动。会议期间,毛泽东把培养接班人作为防修的一项战略措施提上日程,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要具备的5个条件。6月20日至7月7日,省委在长沙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培养接班人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反修防修的根本问题,必须高度重视。7月9日,《新湖南报》开始接连转载《人民日报》刊载的关于培养革命接班人问题的典型材料。7月11日,省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培养革命接班人问题的材料的通知》,认为培养革命接班人,是保证党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永不变色的根本措施,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的万年大计,是党的建设中极为重要的工作。《通知》强调选拔和培养革命接班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接班人必须是能够坚持马列主义、反对修正主义,能够为大多数人民谋利益,能够团结大多数人,有民主作风、有事能与大家商量,自己有了错误能够进行自我批评的优秀青年干部。各级党组织对选定的接班人,要加强培养教育,有计划、有目的地分配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得到实际锻炼,然后分批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镇委对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问题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当时,全镇共有国家干部1400人,其中南下干部69名,土改前后参加工作的干部523名,合作化以后参加工作的干部566名;平均年龄32岁。在国家干部中,有副科级以上骨干干部184名,他们多数是南下干部和土改前后参加工作的本地干部,平均年龄37.8岁。这批干部经过党的长期教育,经过社教运动的考验和锻炼,思想觉悟比较高,积累了许多经验,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党的宝贵财富。当时这批干部正是身强力壮,为党工作的大好时期,不仅应担负起各方面的领导工作,还应把培养接班人的重大责任担起来,做好培养革命接班人工作。1960年至1966年,全镇共提拔各级领导干部150名,其中副部长以上干部12名,正副科局长66名,股级干部72名。在新提拔的150名领导干部中,其中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拔的有32名,从而充实加强了各级领导核心。镇委在二届党代会上强调,要对整个干部队伍进行全面摸底考察,广泛发现人才,精选一批好苗子,经过培养锻炼,在近两三年内再提拔一批年轻优秀的干部,包括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以加强和充实各级领导核心,使党的革命事业一代一代传下去,直传到共产主义。
  四、中共郴县郴州镇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6年6月4日,中共郴县郴州镇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镇工人俱乐部召开。
  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59名,列席代表42名。省委城市社教工作团郴州镇大队党委副书记张魁武、副大队长徐建民、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川飞、郴县县委王朋义应邀出席大会。
  镇委第二书记王春元致开幕词。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建市后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特别是总结社教运动的巨大成绩,巩固发展社教运动成果,讨论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主要任务;选举党的第二届镇委员会。团结全党和全镇人民按照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突出政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在已经取得社教运动巨大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树雄心,立大志,乘风破浪,乘胜前进,建设社会主义的郴州镇,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镇委副书记赵勤代表镇委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持总路线精神,以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为纲,以备战为动力,以生产为中心,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而奋斗”的工作报告。该报告在总结六年来全镇的工作时认为:自从1960年春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到1963年5月市改镇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镇干群共同努力,各方面均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以后,抓住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为纲,通过1962年冬反击“五股黑风”,1963年“五反”,1964年贯彻“双十条”和“小四清”等一系列社教运动,提高了广大干群的阶级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打击了阶级人向我们的猖狂进攻,初步刹住了资本主义的歪风邪气,巩固了社会主义阵地。社会主义方向多数人是明确的,革命热情是高涨的,促进了生产建设的发展。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1960年全镇国营工业企业26个,3314人,总产值960.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898元。1963年经过调整以后,国营工业企业16个,1923人,总产值492.5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561元。1965年共有国营企业15个,2199人,总产值737.2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353元。企业单位减少了,人员减少了,但劳动生产率比1960年提高16%,比1963年提高30.9%,而且产品质量上也较前提高,成本下降。经营管理改善,很多企业由亏转盈。与此同时,集体手工业生产也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自贯彻中央“12条”、“60条”和一系列社教运动,贯彻执行“以粮为纲,粮棉并举,农林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和“郊区为城市服务”的方针,也不断向前发展。1965年粮食总产达726.29万公斤,平均亩产259公斤,亩产比1964年提高10%。蔬菜上市量达882.9万公斤,比1964年增加34.16%。生猪1965年平均每户3.1头,已跨过纲要。棉花过去没有种过,1965年试种1577亩,平均亩产籽棉24公斤,最高亩产90公斤。其他经济作物也相应发展了。196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8.84元,比1963年提高19%。其他各行各业也得到相应发展。
  工作报告还特别指出了镇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几年来镇委工作中也有缺点和错误,特别是前市委,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错误是严重的,1960年以来,前市委共少报财政收入312.10万元;分散资金、逃避冻结84万元;计划外基建40项,129.7738万元;非法协作,动用国家一类物资和紧俏物资粮食23256公斤,食油4084公斤,木材300立方米,香烟3000条,肥皂120多箱。还大量收留外流人员,仅落户口的就有9800多人,虚报城市人口最多的1961年达26000多人。甚至还带头盗窃国家物资。在生活作风上,某些同志经不起和平环境的考验,忘记了党的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好逸恶劳,追求享受,少数人还发展到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以致使原市委基本上离开了社会主义道路,走上了资本主义途径。八届十中全会以后,镇委虽然较前突出的抓了阶级斗争,也发动了群众对以前的错误进行了一些揭发和批判。但是,由于当时我们对毛主席的思想还跟得不紧,对阶级斗争的复杂性、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阶级斗争反映到我们党内来,反映到党委领导集团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虽然也刹了一下歪风,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在某些问题上甚至还有蔓延,给党造成了严重损失。
  该工作报告还认真总结了城市社教运动的伟大成绩。认为历时8个多月的城市社教运动,由于自始至终坚持放手发动群众,坚持毛主席思想挂帅,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三大革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一齐抓,经过四清阶段发动群众,组织阶级队伍,教育干部洗手洗澡,清经济,查敌人,开展对敌斗争和以反浪费、企业管理革命化、政治与业务关系大辩论为中心的思想建设和以整党为中心的组织建设,充分发动群众,重点整了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资本主义思想,打退了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残余势力的猖狂进攻,提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觉悟,认识到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平演变”的危险性,划清了两条道路的政策界线,辨清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报告认为社教运动突出的成绩是:(一)突出政治,学习毛主席著作高潮初步形成。全镇学习毛主席著作的人达到40571人,涌现学毛著积极分子1639人。(二)充分发动了群众,重新组织了阶级队伍。全镇农村95%的贫下中农参加了贫协,城市居民、手工业者成立了劳动人民协会52个,小组270个,参加劳协人数达7847人。建立各级职代会42个,小组70个。(三)整顿壮大了党组织,健全了领导核心。通过系统的整顿和教育,全镇1613名党员中,犯有各种错误的80人,已处理52人,其中开除党籍14人,留党察看13人,其他处分25人,并进行了党员重新登记。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取得了群众的谅解和信任。运动中还发展新党员201人,并按照接班人五项条件,选拔了一批骨干,充实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纯洁了党的队伍,加强了党的团结,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在整党的同时,对青年、民兵、妇女、工会等组织均进行了系统的整顿,发展新团员860名,民兵组织实现了“三落实”,工会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四)清查了敌人,纯洁了队伍,打击了资本主义势力。经过两反政清斗争,共查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错误的298人,计金额270234元,其中千元以上74人,万元以上1人。在政清中,共查出隐藏的四类分子463人,资本家289人,其他反动分子35人;并对原来的四类分子347人,全部进行了一次评审。(五)精神变物质,促进了生产大发展。1966年1季度,全镇完成工业产值24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13种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加的9种;质量提高的5种,保持的8种。劳动生产率提高25.1%,利润增长43.7%。手工业支农产品,一季度共生产5010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6倍。农业推广良种10多万公斤,丰收在望。工作报告还提出了全镇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初步设想。代表们讨论了这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郴县郴州镇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2名,候补委员3名。镇委第二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9名。设书记处,选举产生第一书记1名,第二书记1名,副书记5名。张东海任第一书记,王春元任第二书记,赵勤、单子屏、梁中维、王俊义、肖仰授任副书记。张东海代表新一届镇委致了闭幕词。
  由于这次党代会是在当时“左”倾思想指导下召开的,对“四清”运动作了充分肯定。历史证明,“四清”运动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打击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不应全盘肯定。这次会议提出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指标,后来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也未能实现。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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