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泰运区庆贺国共停战协定签订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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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068
事件名称: 1946年泰运区庆贺国共停战协定签订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58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1月
结束时间: 1946年1月

事件描述

1946年1月,泰运区庆贺国共停战协定签订,地委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干部群众和平麻痹思想,1月10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同国民党代表共同签订了停战协定,双方下达13日夜生效的停战令。同时,在北平组成由共产党、国民党和美国三方代表参加的军事调处执行部,下设若干军事调处小组,负责监督双方执行停战令。随之,济南军事调处执行小组在济南成立。中共代表陈叔亮、国民党代表涂叙五、美国代表雷克,三方代表及随员10余人抵达泰安视察。不久,又成立了泰安执行小组(按全国排序为十六小组),华诚一为中共代表,陆翔为国民党代表,奈普(后泰勒)为美方代表。之后,北平军调执行部派张宪章高参赴泰安进行调处。冀鲁豫军区①向所属部队及民兵发出停止一切军事冲突的命令。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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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张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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