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市文联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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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0629
事件名称: 2015年1月市文联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5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15年1月
结束时间: 2015年1月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2015年,市文联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10名文艺工作者被评为“泰安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一批艺术家加入省、中国相关艺术家协会,成为省或国家级会员。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首批签约作家管理办法》, 与6名作家进行签约。

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综合性、公报性、资料性新闻年刊,是全面记载泰安地情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全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记载2015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新变化,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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