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会议表决通过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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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0232
事件名称: 2015年7月会议表决通过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5年7月24日
结束时间: 2015年7月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莱芜市、临沂市、荷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8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综合性、公报性、资料性新闻年刊,是全面记载泰安地情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全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记载2015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新变化,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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