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22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3
页码: 589-591
摘要: 侦查监督1988年,检察院设刑事检察一、二两个科。一科负责审查批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二科负责审查起诉、审判监督。2002年5月,分别改称为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1988一200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364案、3129人,批准逮捕3098人,占提请数的99%;决定反贪局、渎侦局提请逮捕的190人。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中,发现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92案、97人,均依法向其发出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受建议,及时立案。
关键词: 检察 检察制度

内容

第一节刑事检察
  侦查监督1988年,检察院设刑事检察一、二两个科。一科负责审查批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二科负责审查起诉、审判监督。2002年5月,分别改称为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1988一200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364案、3129人,批准逮捕3098人,占提请数的99%;决定反贪局、渎侦局提请逮捕的190人。在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中,发现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92案、97人,均依法向其发出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受建议,及时立案。2001年,根据群众来信,立案查处肥城矿业集团白庄煤矿潘xx伤害案。1998年,李xx和潘xx两个犯罪团伙,数次聚众斗殴,双方互相伤害。潘x x并纠集多人将写信人打致重伤,又敲诈写信人5万元。公安机关依法将李、潘等25人涉案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公诉1988~2002年,共收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65起、4362人,决定提起公诉3764人,其中杀人161案、165人;强奸212案、224人;抢劫315案、362人;重伤285案、292人;重大盗窃428案、489人;不予起诉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02案、307人;移检察送泰安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7案、293人。至1996年,免予起诉288人,1997年1月,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无免诉权。所有公诉案件均被审判机关判处刑罚。对审判机关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抗诉5案。通过审查公诉,共追诉漏犯60人。2001年,追诉以刘xx为首的8人犯罪团伙。该团伙自1989年4月,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强(轮)奸罪,移送泰安市检察院公诉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刘x x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第二节惩治职务犯罪
  查办贪污贿赂案1988年,设经济检察科,专司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职责。1995年1月,改称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一级行政单位。同年8月,易名反贪污贿赂局。1988~1996年,查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贪污(含一般职工的贪污)、贿赂、偷税、抗税、挪用资金等案件,年均办案40件。1991年,办理案件最多,办理63件。1995~1996年,一举查办石横镇镇长、供电局局长、工商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消防科长、公安分局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人贪污贿赂案79件,其中1995年查办38件,1996年查办41件,7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查处。案值达22万元的受贿罪犯孙xx被移送泰安市检察院公诉后,判处无期徒刑。此后,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列为査处贪污贿赂案件重点范围。1997年,反贪污贿赂局专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其他性质的案件转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1995~2002年,重点范围中共查办贪污贿赂案298件。
  查办渎职侵权案1988年,设法纪科,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002年5月,设立渎职侵权侦查局,一级行政单位。1997年,专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侵宅、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划归公安部门管辖。1988~1996年,共办理各类法纪案件160件,处理犯罪人员183名;1997~2002年共查处渎职案50件。其中玩忽职守案件33件,占66%;滥用职权案7件,余皆非法拘禁及诬告陷害等案。
  第三节民事行政及监所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1993年,设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1993-2002年,共受理案
  件752件,立案审查434件,提请泰安市检察院抗诉或建议泰安市检察院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316件,法院接受抗诉后改判84件。
  监所检察1988~2002年,预防各类监内事故63起。1995年,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对打死在押犯李xx及在押犯葛xx脱逃两起事故责任人作岀处理。此外,每年都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配合,对分布全市的判管制、缓刑、假释及保外就医等罪犯的改造情况及所在单位的监管活动进行1~2次监督考察,共发现并办理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案106件。
  第四节控申及信访
  举报和申诉1988年7月,成立举报中心,受理公民信函举报(含电话举报)或口诉举报,受理违法犯罪线索及公民因冤情所进行的举报和申诉。至2002年,共受理信函或口诉举报(申诉)4023件(次)。对有成案可能的线索初查1057件,对申诉案件复查18件。依照国家赔偿法办理在捕、诉、判环节上有过失或证据发生变化所致国家赔偿案2件。1993年,开通专门供公民举报犯罪的直拨电话。1999年,开通无人值守状态下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共有111名举报人受奖,支出奖金15910元。
  接访1992年,实行农历每月初三、十三、二十三检察长接待日制。至2002年,共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案111件。
  第五节检察技术
  1984年7月,财政拨专款1.3万元,购置照像、勘验、录音等设备,设立检察技术科,担负复核和完善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鉴定及犯罪现场勘验结
  论之责。之后,增置摄像、监控等技术设施,建起视听讯问室,扩展到法医、文检、痕检、司法会计、摄像、保险理赔鉴定6项技术门类。至1990年,年均办案400件。同年,建成启用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检察技术楼。2001年,检察技术楼产权划转建管局使用。至2002年,配备办公用微机41台,年办案数量达600多件。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阅读

相关地名

肥城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