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8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嫁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586-587
摘要: 旧社会男婚女嫁,本人皆不自主,取决于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家子女有的四五岁 即由父母包办缔婚,甚至“指腹为婚”。
关键词: 泰安市 婚嫁

内容

旧社会男婚女嫁,本人皆不自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家子女有的四五岁即由父母包办缔婚,甚至“指腹为婚”。缔婚讲究门当户对,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地位。民间有“官配官、员配员、篱笆门子配篙荐"之说。一般男15岁左右、女18岁左右完婚,富家子弟有七、八岁即娶妻者,妇女十五、六岁就有生育者。婚龄一般是男小女大,民间有“女大三、黄金搬”之说。甚至有女方比男方大8〜10岁者。穷家娶妻困难,有的付给女方“身价”(一般是高粱250斤、粗布5匹)。有的以其姐妹嫁与其妻兄弟,互相对换,称为“换亲”。三家转换成亲者,称为"转亲”。其中一家出了问题即会导致这条“婚链”的全部或局部断裂。建国后,195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主,父母对子女的婚事给以指导协助,不能强迫命令,到法定年龄男女自由结婚。60年代后期,政府提倡晚婚晚育。
  50〜70年代,择偶注重对方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状况,尤其政治条件具有关键意义。80年代以来,开始注重文化条件(如知识、才能、学历等)。一般是女方对男方的要求较高较严(如要求男方高于自己的学历、职位和收入水平等)。
  50年代中期以前,结婚家具多由女家陪送,50年代中期以后,多由男方置办。80年代起,多由男女双方共同负担。
  旧时汉族婚嫁程序比较繁琐,主要有以下事项:
  议亲由媒人探询双方的意图,如双方认为可以做亲,这时一般由男家出面,正式请媒人去商议订亲事宜。
  订亲议亲后,先合婚,主要从男女双方的属相和命相上看“婚缘”是否相合,合则选吉日订亲。订亲时,一般女方男女若干人到男家。男家设宴款待,并送女方聘礼。
  谢亲订亲后,男方送给女方首饰,女方回赠艾(爱)、鉄子(夫子)、盐(缘),以作信物。
  传笺亦称“送柬”。先由男家向女方送“求婚笺”,然后女家传回“允婚笺”。男家红笺正面写“不揣寒微,仰攀高门”或“天地氤氧,愿结秦晋,敬修鸾简,永定婚姻”等语,背面写“伏以仆之子XX现年XX岁,未聘。”也有的写“某子现年若干岁,敬聘阁下某女主司中馈,叨赖玉成,敬求金诺。”女家红笺正面写“荷蒙不弃,愿结良缘”,背面写“伏以仆之女XX现年XX岁,未字”。也有的写“某女现年若干岁,许配阁下某子奉侍箕帚,肃具鸾笺,谨遵台命。”传笺后,即为正式缔婚。
  送“年命帖”结婚前一个月,男家向女家送“年命帖”,注明结婚(俗称“过门”〉日期、时辰、落轿及冠戴、坐帐方向及伴娘(俗称“送女客”)所忌属相等事项,女家即遵照办理,准备嫁妆等。富家陪送嫁妆有“小八件”、“大八件”,婚前一日送至男家称为“送圆房”;一般人家结婚日与嫁女一并送去,多为4〜6件, 有的1〜2件,极穷者只有一个包袱。
  结婚分大娶、小娶两种。大娶是在婚前一日,由男方备两乘花轿,新郎坐轿到女家,当晚把新娘接来举行结婚仪式。在清末,大娶只有豪门富户才能办到,民国初期已不甚时兴。小娶即是送闺女,俗称“送亲”。结婚前一天,由男家送“催妆袄”和“蒙头红"给女方。新娘坐轿,有兰、红、花几种,穷家用兰轿(俗称 “黑老婆轿”),极穷者用小车,一般用红轿和花轿,富者用“八仙花轿”。女家黃夜对新娘束装,背入轿内,由近人(叔伯兄弟或侄辈等)襄轿,送往男家。新娘出轿后,由女方的送女客和男方的娶女客挽扶新娘徐徐前进在红毡上,称为“蹈毡”。新郎岀,拜天地,行三叩礼,称“拜花堂”。新娘入洞房,揭去蒙头红,吃“下轿饭”和“过街面”。然后新娘再更衣束装一次,称为“冠带”。冠带后即“坐帐”。坐帐一天,不能大小便,即便酷暑炎热亦须身穿棉衣。是晚,新郎新娘共饮合雹酒(俗称“喝红酒”)。就寝后,一夜不熄灯,俗称“长命灯夜间要有人“听房”,否则门口立上扫帚。
  待客从结婚之日起三日内,男家对前来贺喜的亲友,设宴款待。
  搬送结婚次日,女家把新娘搬回娘家住一宿,称“搬二日”;第三天再送回男家,称“送三日”。有的三天搬、九天送,称“搬三换九”。新娘由娘家送回后,与新郎同往祖莹祭祀,称“上喜坟”。至半月时,女家将新娘搬回,称“叫对月”;住半月再送回男家,称“送对月”。至此,婚仪始告结束,称为“大礼初成”。
  建国后,婚仪程序逐步简化。实施《婚姻法》后,男女双方互相同意即可订婚,至法定婚龄进行婚姻登记,即为完婚。50年代后期,结婚不再乘轿,废除鼓乐。此后,有的新娘由两个女青年陪同,骑自行车或坐小推车至男家,举行简单婚礼,全家欢宴即毕;有的旅游结婚,有的由机关单位组织集体婚礼,简单隆重而又节约,深受广大群众欢迎。80年代以来,一部分人家结婚坐轿、设鼓乐、大摆筵席,旧俗渐渐抬头。有的巧立名目,奢侈靡费,互相攀比,因结婚而债台高筑者,屡见不鲜。
  回族婚仪旧时回族订婚由媒人介绍,两家同意后即可缔婚。订婚后,由男方给女方买一对羊或小牛喂养,以备结婚时售出羊牛购置用品。结婚时,请阿匍写“伽宾”(又称“依扎布”)作证婚。阿匍宣读“伽宾"后,先征求新娘意见,新娘答“达丹”(同意),再征求新郎意见,新郎答“盖不里楷而丹”(承领新娘意愿),结婚即告礼成。结婚日期一般在“主麻日”(星期五)。建国后,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有的在登记后也写“伽宾”。其余一些婚仪程序,有简有繁,与汉族略同。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