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嫁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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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81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婚嫁 丧葬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3
页码: 586-588
摘要: 《泰安市志》中对泰安市婚嫁、丧葬的相关描述,建国后,婚仪程序逐步简化。实施《婚姻法》后,男女双方互相同意即可订婚,至法定婚龄进行婚姻登记,即为完婚。
关键词: 婚嫁 丧葬

内容

第一节婚嫁
  旧社会男婚女嫁,本人皆不自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富家子女有的四五岁即由父母包办缔婚,甚至“指腹为婚”。缔婚讲究门当户对,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地位。民间有“官配官、员配员、篱笆门子配篙荐"之说。一般男15岁左右、女18岁左右完婚,富家子弟有七、八岁即娶妻者,妇女十五、六岁就有生育者。婚龄一般是男小女大,民间有“女大三、黄金搬”之说。甚至有女方比男方大8〜10岁者。穷家娶妻困难,有的付给女方“身价”(一般是高粱250斤、粗布5匹)。有的以其姐妹嫁与其妻兄弟,互相对换,称为“换亲”。三家转换成亲者,称为"转亲”。其中一家出了问题即会导致这条“婚链”的全部或局部断裂。建国后,195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主,父母对子女的婚事给以指导协助,不能强迫命令,到法定年龄男女自由结婚。60年代后期,政府提倡晚婚晚育。
  50〜70年代,择偶注重对方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状况,尤其政治条件具有关键意义。80年代以来,开始注重文化条件(如知识、才能、学历等)。一般是女方对男方的要求较高较严(如要求男方高于自己的学历、职位和收入水平等)。
  50年代中期以前,结婚家具多由女家陪送,50年代中期以后,多由男方置办。80年代起,多由男女双方共同负担。
  旧时汉族婚嫁程序比较繁琐,主要有以下事项:
  议亲由媒人探询双方的意图,如双方认为可以做亲,这时一般由男家出面,正式请媒人去商议订亲事宜。
  订亲议亲后,先合婚,主要从男女双方的属相和命相上看“婚缘”是否相合,合则选吉日订亲。订亲时,一般女方男女若干人到男家。男家设宴款待,并送女方聘礼。
  谢亲订亲后,男方送给女方首饰,女方回赠艾(爱)、鉄子(夫子)、盐(缘),以作信物。
  传笺亦称“送柬”。先由男家向女方送“求婚笺”,然后女家传回“允婚笺”。男家红笺正面写“不揣寒微,仰攀高门”或“天地氤氧,愿结秦晋,敬修鸾简,永定婚姻”等语,背面写“伏以仆之子XX现年XX岁,未聘。”也有的写“某子现年若干岁,敬聘阁下某女主司中馈,叨赖玉成,敬求金诺。”女家红笺正面写“荷蒙不弃,愿结良缘”,背面写“伏以仆之女XX现年XX岁,未字”。也有的写“某女现年若干岁,许配阁下某子奉侍箕帚,肃具鸾笺,谨遵台命。”传笺后,即为正式缔婚。
  送“年命帖”结婚前一个月,男家向女家送“年命帖”,注明结婚(俗称“过门”〉日期、时辰、落轿及冠戴、坐帐方向及伴娘(俗称“送女客”)所忌属相等事项,女家即遵照办理,准备嫁妆等。富家陪送嫁妆有“小八件”、“大八件”,婚前一日送至男家称为“送圆房”;一般人家结婚日与嫁女一并送去,多为4〜6件, 有的1〜2件,极穷者只有一个包袱。
  结婚分大娶、小娶两种。大娶是在婚前一日,由男方备两乘花轿,新郎坐轿到女家,当晚把新娘接来举行结婚仪式。在清末,大娶只有豪门富户才能办到,民国初期已不甚时兴。小娶即是送闺女,俗称“送亲”。结婚前一天,由男家送“催妆袄”和“蒙头红"给女方。新娘坐轿,有兰、红、花几种,穷家用兰轿(俗称 “黑老婆轿”),极穷者用小车,一般用红轿和花轿,富者用“八仙花轿”。女家黃夜对新娘束装,背入轿内,由近人(叔伯兄弟或侄辈等)襄轿,送往男家。新娘出轿后,由女方的送女客和男方的娶女客挽扶新娘徐徐前进在红毡上,称为“蹈毡”。新郎岀,拜天地,行三叩礼,称“拜花堂”。新娘入洞房,揭去蒙头红,吃“下轿饭”和“过街面”。然后新娘再更衣束装一次,称为“冠带”。冠带后即“坐帐”。坐帐一天,不能大小便,即便酷暑炎热亦须身穿棉衣。是晚,新郎新娘共饮合雹酒(俗称“喝红酒”)。就寝后,一夜不熄灯,俗称“长命灯夜间要有人“听房”,否则门口立上扫帚。
  待客从结婚之日起三日内,男家对前来贺喜的亲友,设宴款待。
  搬送结婚次日,女家把新娘搬回娘家住一宿,称“搬二日”;第三天再送回男家,称“送三日”。有的三天搬、九天送,称“搬三换九”。新娘由娘家送回后,与新郎同往祖莹祭祀,称“上喜坟”。至半月时,女家将新娘搬回,称“叫对月”;住半月再送回男家,称“送对月”。至此,婚仪始告结束,称为“大礼初成”。
  建国后,婚仪程序逐步简化。实施《婚姻法》后,男女双方互相同意即可订婚,至法定婚龄进行婚姻登记,即为完婚。50年代后期,结婚不再乘轿,废除鼓乐。此后,有的新娘由两个女青年陪同,骑自行车或坐小推车至男家,举行简单婚礼,全家欢宴即毕;有的旅游结婚,有的由机关单位组织集体婚礼,简单隆重而又节约,深受广大群众欢迎。80年代以来,一部分人家结婚坐轿、设鼓乐、大摆筵席,旧俗渐渐抬头。有的巧立名目,奢侈靡费,互相攀比,因结婚而债台高筑者,屡见不鲜。
  回族婚仪旧时回族订婚由媒人介绍,两家同意后即可缔婚。订婚后,由男方给女方买一对羊或小牛喂养,以备结婚时售出羊牛购置用品。结婚时,请阿匍写“伽宾”(又称“依扎布”)作证婚。阿匍宣读“伽宾"后,先征求新娘意见,新娘答“达丹”(同意),再征求新郎意见,新郎答“盖不里楷而丹”(承领新娘意愿),结婚即告礼成。结婚日期一般在“主麻日”(星期五)。建国后,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有的在登记后也写“伽宾”。其余一些婚仪程序,有简有繁,与汉族略同。
  第二节丧葬
  旧俗汉族丧葬礼仪极为繁琐,大致有如下程序:
  停灵人将死,移至正房明间,忌死于卧室。断气(俗称“咽气”)后,给亡人清洁头面手足,穿寿衣,仰卧于灵床上,称为“停灵”。向亲友报丧,孝眷遵礼成服。
  入殓将亡人尸体移入棺内,称为“入殓”。如系女亡,须经其娘家人验视后始能入殓。
  守灵院内设灵棚,以长子或长孙为首率男孝眷仆跪于灵棚内,女孝眷仆跪于棺周围,称为“守灵”。
  吊孝开吊时,亲友至灵棚祭奠,男孝眷跪叩答谢。
  出殡出殡时,领丧的长子或长孙先摔“老盆”,在棺前引路,其余孝眷按亲等次序随于棺后。从抬棺至下葬,亲友在路旁举行祭奠仪式若干道(次),称为“路祭”。
  埋葬墓穴通常南北走向。下葬后,聚土培坟。有宗祠者将亡人牌位送入宗祠。
  圆坟葬后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烧香、烧纸,谓之圆坟。
  五七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到坟地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祭祀的礼仪,一般做到五七(旧俗“五七"不过月)。
  百日死者去世后满百日这天,谓之百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
  忌日人死满一周年这天称为忌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忌日连做三年。
  整个丧仪,大致如此,但因贫富不同,繁简有别,且境内幅员较广,一些细节各地略有差异。
  旧时豪门富户讲究办大丧局,历时3天,极其奢靡;一般中产人家亦攀比仿效,浪费甚大。民间有“死起人发不起丧”之说。富家发丧,要两班子吹鼓手,有炮手,大门口有一对“宣道神”(俗称“开路鬼子”),大门口和大门左右的街心用松柏枝扎“齐门阁”,设灵棚,沿路有祭棚。招待吊唁亲友扎“礼棚”,内悬挽联、挽幢。办理丧务的人员另有“四官”、“八相”:即书主官、题主官(亦称点主官)、祖道官、祀土官,给“官”唱礼的人称“红相”,给孝眷唱礼的人称“白相”。清末,官、相皆由庠生以上的人物充任,民国期间由官员及有名望的人充任。有的做“道场”,俗谓“一棚道士一棚僧,嘟嘟哇哇念藏经。”岀殡时,棺上覆罩,称为“罩棺”。扎财有金山、银山、聚宝盆、金童玉女、马(男用)、牛(女用)以及鸡、猪、狗等等。富户用柏木料棺木,4寸厚、6寸厚,甚至8寸厚,内棺外椁,料石砌穴等。而穷家则简单从事,甚至有将亡人席卷箔埋者。
  旧时不满月的婴儿夭亡,通常不埋葬,用草把卷捆,扔到野外乱葬岗上。稍大一些的幼儿夭亡,一般也用草把卷捆,找个地方埋掉,不留坟头。再大一些的儿童夭折,一般埋在地头或祖林的指定地点,可留小坟头,童丧不举行任何仪式,葬后也不祭祀。产妇死亡不葬入祖林。
  此外,不论丧局大小,均有以下规矩:母丧,孝子必须亲往外祖家报丧,称为“跪门”(无子者由丈夫或孙代替)。丧期内孝子必须踏着鞋不能穿上;丧期全家举哀号哭,并一日三次往土地庙“泼汤”;女婿给亡岳父母送“铭旌”(旧俗“七尺樟子八尺旌");人死于阴历年三十者,暂时“闭丧”,过正月初二后始能发丧。
  抗日战争时期,“大发丧”已基本绝迹。建国后,丧仪逐步简化。1966年末实行火化后,亡人骨灰装入骨灰盒,经过报丧、祭奠或开追悼会即出殡,有的将骨灰盒埋于地下,有的村建骨灰堂集中保管。近年个别地方又恢复了一些旧俗,如雇用吹鼓手、烧扎财,举行路祭等。
  回族丧仪回族的丧葬礼仪基本遵循伊斯兰教“三日必葬,葬唯从俭”的传统。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披孝。葬礼程序为:洗、穿、站、埋等项副天命(“法雷则,齐法耶”)。具体做法是:亡人临终,其家属先请阿匍来家作“韬白”(悔过)。亡人断气后,按子午方向放置,用洁净白布(一般为9尺)将亡人盖好。灵室内点燃安息香。此时,孝眷在水板旁守灵,随之亲友、街坊来灵前吊唁。孝眷下跪(不叩头)。当天丧家做油香出散,出嫁的闺女在婆家也做油香来娘家岀散。岀殡前,在家中或清真寺内给亡人行浴礼(称洗“埋宜台。浴礼毕,用白布将亡人包起来,用布约36尺,称为“可范”。随即置于静室或庭院洁静处,或清真寺院内。在教长或阿匍的指挥下按教门规定举行殡礼(称“站者那则”)。传经、诵经毕,教长或阿匍说声“赛俩目”。接着行亡人(起灵),孝眷哭丧。至墓地后,置于穴内。墓穴南北向(子午向)、长方型。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六尺,松软处深丈许。安置毕,用石条或泥坯堵封坟门,亲朋、邻居、帮忙者等动土培起坟头。培坟毕,阿匍念《古兰经》,祈祷安拉(伊斯兰教真主),升高亡者的品位,当天再请阿匍来家念《下土经》。此后为亡人做“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有的还做“二周年”、“三周年”等。每次皆做油香,并请阿匍来家“开经” (念《古兰经》)。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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