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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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7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证
分类号: D916.152
页数: 1
摘要: 1928-1937年,泰安地方法院办理公证业务。建国后,长期未开展公证工作。1980年12月建县公证处。1981年1月,始开展国内公证业务,7月承办泰安地区8个县(市)的涉外公证业务,全年受理46件,接待来访216人次。
关键词: 司法行政 公证

内容

1928-1937年,泰安地方法院办理公证业务。建国后,长期未开展公证工作。1980年12月建县公证处。1981年1月,始开展国内公证业务,7月承办泰安地区8个县(市)的涉外公证业务,全年受理46件(其中涉外5件),接待来访216人次。至1984年,共办理公证1256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最多,为898件,占总数的71.5%;涉外公证30件,主要为泰安、莱芜、东平、宁阳4县(市)办理发往美国、日本、比利时、香港5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所需的岀生、结婚、学历、死亡、未受刑事处分等证明。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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