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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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73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630.952
页数: 1
摘要: 是年9月,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犯人进行特赦教育,大部分犯人表示改恶从善,争取宽大处理。1962年起,派1名检查员常驻泰安专区劳改队,两年内对劳改监狱、生活场地及劳改犯的表现进行数十次检查,查处37起犯人申诉案件,对重新犯罪的犯人予以加刑处理。
关键词: 检查 监所检察

内容

1954年9月,检察院会同公安局、法院对看守所收押人犯的管教、收押、释放、提审等作了全面检查,并订立监督制度。1958年,对看守所实行一月一次重点检查、一季一次全面检查制度,对在狱内不认罪守法重新犯罪的7名人犯,提交法院予以加刑处理,对拘留的人犯及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和拘留不当的现象。是年9月,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犯人进行特赦教育,大部分犯人表示改恶从善,争取宽大处理。1960年,对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专门调查,给53名刑满改造好的犯人办理正式法律手续,将23名病愈犯人收监执行。1962年起,派1名检查员常驻泰安专区劳改队,两年内对劳改监狱、生活场地及劳改犯的表现进行数十次检查,查处37起犯人申诉案件,对重新犯罪的犯人予以加刑处理。1966年,配合劳改机关对犯人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和评比鉴定,对抗拒改造的犯人和有破坏活动的犯人分别进行了处理。1979年,对泰安、泰山两个劳改支队、看守所进行检查,协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改造与生产相结合,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打击了在押犯人的重新犯罪活动,纠正冤假错案150起。1980年, 抽调专人常驻看守所负责劳改检察,协同分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劳改犯的申诉进行查处,无罪释放35人,免刑18人,改判刑期83人。1981年,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劳改分子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等隐患,对判处缓刑、管制和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全面考查。1982年,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负责人,继续坚持季度和重大节日给看守所在押犯人上课制度。1983年,检察干部与看守所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严格监管,避免了自杀、脱逃、哄闹、流行疾病等事故的发生。1984年,向法院起诉14起劳改犯和劳改就业人员重新犯罪案件,对170名外执罪犯进行两次考察,协助派出所、厂矿、农村、街道等单位,建立了30个帮教组织。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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