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退职职工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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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72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退职职工救济
分类号: C913.752
页数: 1
摘要: 1965年起,政府对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1961-1965年精简退职的老弱病残职工办理救济,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40%每月发给救济费。1965年办理救济手续者81人,发放救济款2.47万元。
关键词: 社会福利 职工救济

内容

1965年起,政府对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1961-1965年精简退职的老弱病残职工办理救济,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40%每月发给救济费。1965年办理救济手续者81人,发放救济款2.47万元。1966年办理救济手续者161人,发放救济款5.89万元。1979年办理救济手续的94人,发放救济款3.14万元。1984年办理救济手续者614人,发放救济款19万元。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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