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补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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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泰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070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补助
分类号: D632.352
页数: 2
页码: 437-438
摘要: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国家按期给烈军属发放优抚粮。1949-1950年发放优抚粮4次、19.11万公斤,优待7005户、33410人。1953年冬,改发生产、生活补助款。次年上半年补助4976户、22003人、7.88亿元。
关键词: 优抚 补助

内容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国家按期给烈军属发放优抚粮。1949-1950年发放优抚粮4次、19.11万公斤,优待7005户、33410人。1953年冬,改发生产、生活补助款。次年上半年补助4976户、22003人、7.88亿元(旧人民币)。1956年开始,对老复员军人、烈属、带病还乡退伍军人、退伍老红军、孤老烈军属,在发放优待救济粮的基础上,实行定期定量补助,补助标准一律按国家规定执行。是年,全县补助4270户,补助款5.15万元。除定期定量补助外,国家还发放临时优救粮款。1960年,全市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有322户、513人。1964年,补助户增至702户、1886人,月补款6200多元。1978年,全县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802户、841人,补助款为4.67万元。1981年调整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全县享受补助的烈属861户934人、抗日战争入伍的复员军人361人、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1296人、带病退伍军人169人,全年发放定期补助款26.41万元。1982年,享受补助的比上年增加148人,共补助款27.20万元。次年,在原定量的基础上,对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增加10元,孤老烈士家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失踪军人家属)和孤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1972〜1984年全市累计发放定期定量补助和临时补助款295.97万元,补助113441人次。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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